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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怎么计算,增值税怎样计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8 11:13:15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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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怎样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增值税计算举例:如果销售100元含税货款,税率17%,则增值税为“100/1.17*0.17=14.53如果是不含税的100*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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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怎么计算

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基本示例: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进项税额=1700元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应纳税额=3400-1700=1700相关起征点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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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税怎么算啊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X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购进额*适用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某工厂本月销售额为10000元,本期购进7000元,该个体产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0000*17%-7000*17%=51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得应缴税额。如何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分两种情况,纯商业的,按4%缴纳,其他的按6%缴纳,具体计算是销售额/(1+税率)*税率=销售税金。
错了,现在小规模全3%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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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就是销售收入的6%和4%。 一般纳税人采用抵扣交纳。本月采购的存货,按采购价有17%计算出增值税进项税,本月销售存货,按销售价17%计算出增值税销项税。用销项税减进项税就是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实际工作中还可能存在上月未交增值税(上月未抵扣增值税,也就是进项税),进项税转出等等。 一般公式如下: 年初未抵扣进项税+本月购进存货的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本月增值税销项税。如果结果为负,就是本月应交增值税;如果为正,就是本月未抵扣进项税,本月就不用交增值税。 如果存在年初未交增值税,则本月增值税销项税-本月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本月应交增值税。

5,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局的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增值税是销项减进项税额计算缴纳的,所得税是根据你企业月(季、年)末的利润额计算缴纳的,你现在所说的数据只能计算增值税,计算不了所得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15000/1.17*17%-14000/1.17*17%=2179.45-2034.19=145.62元 假设:利用你提供的数据,反推利润额,同样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 进货成本:14000/1.17=11965.81 销售收入:15000/1.17=12820.51 当期实现的利润额=12820.51-11965.81=854.70 应缴纳的所得税=854.70*25%=213.68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增值税按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两种,小规模税率3%,一般纳税额人17% 但可以抵扣进项17%,交税也在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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