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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物消防安全条例,天津消防条例有规定地下室不充许用明火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6 05:31:1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消防条例有规定地下室不充许用明火吗

对啊消防条例46条居民住宅楼地下储物空间不能出现明火48居民小区附属地下停车区不能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明火进入
需要吧

天津消防条例有规定地下室不充许用明火吗

2,求助关于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求助

风景区应该有文物古建筑,也可能有宗教组织、还会有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店…………………你可以参照当地消防条例、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宾馆、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啊一定要把自己的责任摘除干净制度有了还要抓好落实,尤其要同各部位的负责人签好责任状,并将责任装留存好以备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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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手册第58条第一条相关条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消防安全手册第58条第一条相关条例

4,消防规定建筑面积多少平就得做喷淋

消防喷淋系统的设计原则是根据使用场所的面积以及需要消防的对象而决定喷淋头的数量和种类的。喷淋头数量一般工厂厂房、娱乐场所每10——20平方米的范围布置一个喷淋头,而库房相对要密集一些,每5——10平方米的范围布置一个喷淋头。种类的选择根据场所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喷淋头:1、下垂型喷淋头下垂型喷淋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2、直立型喷淋头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直立型喷淋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3、普通型喷淋头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普通型洒水喷淋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4、边墙型喷淋头适宜于布管较难的场所,边墙型洒水喷淋头靠墙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扩展资料工作原理闭式消防喷淋系统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温度达到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C)喷头镀铬融化,管内的水在屋顶消防水箱的作用下自动喷出,这时湿式报警阀会自动打开,阀内的压力开关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喷淋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管网,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开式消防喷淋系统:1、有的是系统装有烟感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经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打开雨淋阀的电磁阀,在联动喷淋泵,开式喷头直接喷水。2、有是对温度感应开始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自动喷淋系统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消防喷淋系统
两者基本一致。8.5.1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丙类地下厂房;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3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4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5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6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7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按照一般的3.2米高数层,压力是0.4~0.8MPa下,一个喷淋头的保护范围是3.8米,可以查看消防法的喷淋施工规范。
装喷淋系统是根据场所来的。以下引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丙类地下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7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8.5.2 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口,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  2 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 需要冷却保护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8.5.3 下列场所应设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1 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m2生产、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2 建筑面积超过60m2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  3 日装瓶数量超过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4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的葡萄架下部;  5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m2的电影摄影棚;  6 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8.5.4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  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5,求一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大队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事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安全保卫部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5、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第三十三条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半年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2、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检和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3、每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根据大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用消防知识智力竞赛、书面测试、授课等形式进行的活动,由大队工会、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4、每年对全体义务消防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10小时,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5、对市安委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等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组织配合,并及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传达贯彻。由大队工会、保卫部实施。6、建立新职工(包括来队参观人员)上岗前培训档案,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由大队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7、建立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台帐,把各单位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8、下列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机构培训:a.消防安全责任人;b.消防安全管理人;c.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员。第三十四条 安全检查制度(一)大队专职安技员每周不少于1次对大队进行巡回检查,主要做好监督各部门、单位执行消防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二)大队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大队安全保卫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全队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检查内容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三)每年大队级领导参加的检查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四)认真做好每日巡查,对重点部位每日不少于1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上报工作。由当班班长组织实施。(五)大队重点岗位(变电所、电工间、水泵房)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对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每天巡查工作。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巡查情况的记录和上报工作。(六)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隐患整改制度落实整改。第三十五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在大队范围内凡需要临时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大队安全保卫部批准,并具备动火条件,方可动火。2、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的部位,禁止动火。3、工作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4、动火单位和部门在动火现场必须指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情况下,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和管理。5、大队禁止采用火、电炉取暖。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安全保卫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由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并做好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安全检查,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和管理。6、大队内用电禁止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无证操作。7、因项目部(班组)改建需要接电,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检查审批同意后,派电工接电。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9、对违规接电、用电的现象,大队安全保卫部可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安全保卫部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整改后方可通电。第三十六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各生产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2、按规定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5、严禁占用疏散通道;6、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8、严禁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9、安全疏散设施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规定24小时内修复,并做好记录。第三十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于检查要求当场整改的就要立即以整改,下列行为应当场改正: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由安全保卫部开具整改通知,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检查部门责任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负责落实整改。(四)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五)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函告消防管理归口部门,提出复查。由安全检查人员复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大队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后由大队安全保卫部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整改情况,申请复查。第三十八条 仓库管理制度(一)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二)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三)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四)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归口管理和修理。2、消防设施器材使用部门发现故障和损坏要及时报告,由使用部门填写报修单送交安全保卫部。3、安全保卫部接到报修单后,在24小时内按报修内容分配给有关人员进行检修。4、检修完工后,如实填写检修情况,经使用部门签字认可存档。5、对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应迅速向大队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与专业维护保养大队联系,2小时内到位检修,同时要做好应急措施。6、遇到夜间和直接影响工作的紧急项目或产生危险的情况,应先抢修后填写报修单,以保证安全和正常营业。第四十条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1、根据灭火器材的分布,指定各部门义务安全员专人负责维护保养、记卡工作,始终保持器材清洁、完好。2、标明使用年限,对已使用过或过期的灭火器材及时做好换药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器材,确保完好待命。3、不得擅自动用、挪作他用或移位。第四十一条 禁烟制度1.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 大队安全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的管理,在禁烟区内张贴禁烟标志,做好顾客吸烟的劝导工作,对大队内部人员违章吸烟的,按照大队奖惩规定予以处罚,在重点部位和施工现场吸烟的加重处罚。3. 大队全体职工都有义务做好禁烟工作,及时劝导和制止违章吸烟现象。4. 大队护卫队在巡查和清场过程中,要注意顾客乱扔烟蒂的现象,防止因遗忘、乱扔的烟蒂引起火灾事故。职工在下班前仔细检查周围有否烟蒂存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下班。第四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员的组织管理1、按照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2、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在群众中普及防火知识。3、组织义务消防队业务训练,参加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4、每年义务消防队的训练不少于20小时。
这个太专业了。帮你赞助下。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基本是通用的,在网上查一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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