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红桥区 > 天津市消防规费,请问天津市有明文规定收取消防准备费吗

天津市消防规费,请问天津市有明文规定收取消防准备费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0 01:10:57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请问天津市有明文规定收取消防准备费吗

天津市的话是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取消收费这个东西的,这个是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的,这个东西

请问天津市有明文规定收取消防准备费吗

2,消防清包计价定额规费包括哪些

消防工程定额计价,规费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消防专业工程预算。

消防清包计价定额规费包括哪些

3,天津市消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护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检举、控告和制止的权利。第三条 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安消防事业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消防工作发展需要增加投入,保障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对本市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铁路、民航、港口及水上的消防工作接受本市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  森林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消防职责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城镇公共消防规划,督促落实规划建设;  (三)组织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工作;  (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六)鼓励、支持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产品和技术装备。第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二)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建立并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  (五)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六)组织做好城市居民、村民住宅消防工作。第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单位消防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  (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建立并管理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  (八)火灾发生后,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保养和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普及消防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居民、村民清理堵塞公共通道的杂物,消除火灾隐患;  (三)制定消防安全公约,督促居民、村民遵守;  (四)组织居民、村民扑救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督促所属单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第十条 公民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律,学习消防常识;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三)装修住宅符合防火要求;  (四)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五)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六)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方法,会报火警。

天津市消防条例

4,天津市消防条例2009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安消防业务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消防工作发展需要增加投入,保障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第四条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投诉和制止的权利。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考评,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和修订本市消防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不得出租、买卖或者挪作他用。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财政、水务、通信等部门,根据消防规划、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消防工作需要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区、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设立的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区等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第十二条 规划、建设交通、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适时发布消防公益广告。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第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普及消防常识;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制定消防安全公约,督促居民、村民遵守;  (四)组织成年居民、村民扑救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督促区域内有关单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三)装修住宅符合防火要求;  (四)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五)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六)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方法。第十七条 除灭火救援和消防演练、测试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供水设施。供水单位应当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灭火使用。第十八条 农村道路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村庄内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5,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依法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等职责。  市和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 本市健全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安置、抚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安置等方面的优待保障政策。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第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对消防志愿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认证。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每年11月为本市消防安全宣传月。在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单位应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十条 本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批准其设立的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本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将完整准确的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二人,并持证上岗。  (六)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履行前款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标准由市消防救援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文章TAG:天津市消防规费天津天津市消防

最近更新

  • 中性名字,这些中性名字从何而来?

    春天这种常见的东西比作中性名字,男女都这么叫,中文名字叫简,意思是上帝慈悲,1、阿尔瓦.中性word,中文名字叫阿尔瓦,发音是,中文名是Gail,单词中性的发音如下,中性名字带两个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天津市福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29层是做什么的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29层是做什么的公司水泉再生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0}2,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有哪些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的有以下公司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耳朵发热怎么办,耳朵发烫咋办

    耳朵发烫咋办2,耳朵发烫怎么办1,耳朵发烫咋办是不是天气太冷了冻疮了?如果冻疮了可以去医院买冻疮膏2,耳朵发烫怎么办由于面部、耳朵的皮肤很薄,里面布满了丰富的血管,当大量血液流经耳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薰衣草精油怎么用,熏衣草精油怎么使用

    熏衣草精油怎么使用熏衣草精油滴一点儿在枕巾上,可以帮助睡眠,滴一点儿在浴盆里泡澡可以解乏,夏天太热回家可滴两滴在湿毛巾上祛暑,用于熏蒸可以杀菌,和清新空气,用法多了。2,请问薰衣草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竹林听雨,竹林听雨一改名

    竹林听雨一改名萱琳{0}2,竹林听雨什么意思待在竹林里听雨打竹叶的声音.{1}3,竹林听雨的含义宁静以致远的意思。风微寒,雨沥沥,伸手间触摸到季节的微凉。哦,秋来了。心中顿然有了一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register是什么意思

    和register指语言学中语域和特殊语言的含义,image-1/Toattainorachieve:get,get:finish或reach:registeredanewhigh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形容心情的词语,表示心情的词语

    表示心情的词语2,描写心情的词语3,描写心情的词语4,有哪些表达心情的词语1,表示心情的词语不安失措惊慌形容心情快乐的词语:恐惧紧张心惊心慌焦虑不安神采奕奕神采飞扬洋洋得意乐悠悠乐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

  • 天津市瑞斯达农业机械,有不有农机专家

    有不有农机专家那要看你种什么蔬菜了一般要拖拉机自动犁撒药机覆膜机喷灌设备{0}2,瑞斯达乳液怎么样很好。瑞斯达乳液具有粒径小、粘度适中、涂膜坚硬、耐水、耐擦洗、展色性好等特点,并具 ......

    红桥区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