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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身份证办理,异地怎么办理身份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23:18:36 编辑:天津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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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怎么办理身份证

可以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首次办理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怎么办理身份证

2,如何办理异地身份证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一般情况下,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 公民申请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当事人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或者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提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待公安机关通知本人领取身份证即可。 此外,有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规定: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等情形,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提问 我是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的去我们这边公安机关问了说不能办理 回答 那就不能办理哦亲各地政策不一样的有的是联合的 更多1条 

如何办理异地身份证

3,异地怎么办理身份证

【法律分析】: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 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 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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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一、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吗1、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但是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是:(1)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2)在办理地区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的;(3)身份证有效期已满或者证件损坏、丢失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二、哪些情形仍需回户籍地办理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5,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能异地办理,第一次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贵州已于2016年4月开始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http://www.mps.gov.cn/n16/n1252/n4386914/4913479.html

6,异地怎么办理身份证

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如下: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7,异地身份证如何办理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1、先说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是租房住的话,需要租赁协议。2、然后是户口单页原件,即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我们烟台这里的居住证有效期限是3年。居住证的法律效力不是很大,在购买车票或者出差住宿的时候,是不可以的。3、如果是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期间,需要出差住宿的话,一定要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临时身份证和普通身份证是一样的法律效力的。4、在异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的时候,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照相)。办完之后也会有新办身份证的领取凭证,方便本人领取身份证时候用。5、补办之前,值班民警还会让你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我们照实填写我们的个人信息即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会有挂失回执给我们留底的。6、补办身份证有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加快的15个工作日的,这个需要填写邮寄地址;需要在40元费用基础上,另加22元快递费用。一种是不加快的普通时长,最慢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另加费用。7、还有就是办理新版的身份证,需要在身份证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手拇指指纹,拇指不行的话,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纹,自己去现场拿身份证的话,也要验证指纹的正确性。二、身份证办理的其他问题(一)制发流程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二)申领证件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开通,目前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三)发放范围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7]。(四)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也有法律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证为主,全国尚未换证的公民还有很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同时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五)免费情况农村五保户,包括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以上人群在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的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收取工本费。(六)受理时限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七)收费问题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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