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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三原则,翻译功能目的论的三个原则用英语怎么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3 10:55:41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1,翻译功能目的论的三个原则用英语怎么

skopos rule coherence rulefidelity rule

翻译功能目的论的三个原则用英语怎么说

2,翻译目的论是什么

所谓翻译目的论,就是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翻译目的论是什么

3,安全三原则目的

安全三原则:1.整顿整理工作地点,有一个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 3.三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操作。目的为了安全生产,减少经济损失。1.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针对事故处理而言的,是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即: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 安全生产“三定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而言,要做到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二是针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而言,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三确定,即定机构、定编制(人员)、定职责;3. 安全生产“三不推原则”是指在隐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就公司而言,三不推是指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就班组而言,三不推是指当班能整改的不推给下一班,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本班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工段)。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安全三原则目的

4,在质量管理中所指的三不原则是指什么

在质量管理中所指的三不原则是指以下三点:1. 不接受不合格品不接受不合格品是指员工在生产加工之前,先对前传递的产品按规定检查其是否合格,一旦发现问题则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反馈到前工序。前道工序人员需要马上停止加工,追查原因,采取措施,使品质问题得以及时发现纠正,并避免不合格品继续加工造成的浪费。2. 不制造不合格品不制造不合格品是指接受前道的合格品后,在本岗位加工时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确保产品的加工质量。对作业前的检查、确认等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到位;对作业中的过程状况随野鸟留意,避免或及早发现异常的发生,减少产生不合格品的概率。准备充分并在过程中得到确认是不制造不合格的关键。只有不产生不良品,才能使得不流出和不接受不良品变为可能。3. 不流出不合格品不流出不合格品是指员工完成本工序加工,需检查确认产品质量,一旦发现不良品,必须及时停机,将不良品在本工序截下,并且在本工序内完成不良品处置并采取防止措施。本道工序应保证传递的是合格产品,会被下道工序或“客户”拒收。三不原则的实施要点有以下几点:1. 谁制造谁负责一旦产品设计开发结束,工艺参数流程明确,则产品的质量波动就是制造过程的问题。每个人的质量责任从接受上道工序合格产品开始,规范作业确保本道工序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是员工最大的任务。一旦在本道工序发现不良或接到后道工序反馈的不良信息后,员工必须立即停止生产,调查原因,采取对策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到底。2. 谁制造谁检查产品的生产者,同时出是产品的检查者,产品的检查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通过检查,确认生产合格,才能确保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通过自身检查,作业者对本工序加工产品的状态可以了解得更清楚,从而有利于员工不断提升加工水平,提高产品质量。3. 作业标准化产品从设计开发、设定工艺参数开始,就要对所有的作业流程中作业步骤,作业细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并使其不断完善。每一个员工也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标准化是该工序最佳的作业方法,是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的唯一途径,否则制造一大堆不良品却找不到不良的根本原因,这个时候“三不原则”只能制造混乱,而不是品质。4. 全数检查所有产品,所有工序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必须由操作者实施全数检查5. 工序内检查质量是作业者制造出来的,如果安排另外的检查人员在工序外对产品进行检查或修理,即会造成浪费,也不能提高作业者的责任感,还会姑息作业者对其产品质量的漠视。6. 不良停产在工序内一旦发现不良产品,操作者有权利也有责任停止生产,并及时采取调查对策活动。
质量检验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一旦出现不合格品,则应: a、 不查清不合格的原因不放过。因为不查清原因,就无法进行预防和纠正,不能防止再现或重复发生。 b、 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这样做,不只是为了惩罚,而主要是为了预防, 提醒责任者提高全面素质,改善工作方法和态度,以保证产品质量 。 c、 不落实改进的措施不放过。不管是查清不合格的原因,还是查清责任者,其目的都是为了落实改进的措施。 “三不放过”原则,是质量检验工作中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这种指导思想,才能真正发挥检验工作的把关和预防的职能 。

5,求翻译目的论的全英文介绍

“Skopos theory”, simplified as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Nord, 2001, p. 124), was first put forward byHans J. Vermeer. It tries to liberate the translation from the confinement of the source text. The aim is to explainthe translation activity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target language.“Skopos rule” as the top-ranking rule for any translation, means a translational action is determined by itsSkopos. Vermeer explains as: Each text is produced for a given purpose and should serve this purpose. There arealso two subordinate rules in the “Skopos theory”: coherence rule and fidelity rule. Coherence rule means thetarget texts must be comprehensible to receivers in target language culture and the communicative situation inwhich the target texts is to be used. Fidelity rule means there must be an inter-textual coherence between thesource texts and target texts, which is similar to the fidelity to the source texts. However, the degree and form ofthe fidelity depend on the aim of the target texts and the translators comprehension of the source texts.
运用原则目的原则(skopos rule)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人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但翻译活动可以有多个目的,这些目的进一步划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的(如谋生);(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3)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式)。但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人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venuti:2001)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 — 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连贯性(coherence rule) 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人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忠诚原则(loyalty principle) 这是由诺德提出的。她发现目的论有两大缺陷:首先,由于文化模式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对好的译文有不同的看法;另外,如果目的原则所要求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与原文作者的意图刚好相反,那么我们就会遵守目的原则而违背忠实性原则。因此,诺德就提出了忠诚原则来解决文化差异及翻译行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诺德认为,译者对译文接受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必须向他们解释自己所做的一切以及这样做的原因。这是忠诚原则的一方面。该原则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译者对原文作者忠诚。译者应尊重原作者,协调译文目的语与作者意图。(nord:2001)因此,忠诚原则主要关注翻译过程中译者与原作者、客户、译文接受者等参与者之问的关系。诺德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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