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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天津房屋使用面积及居住面积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8 00:13:3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房屋使用面积及居住面积

乘1.3

天津房屋使用面积及居住面积

2,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是怎样确定的

我国的房产登记是以建筑面积登记的,开发商有权按套内或建筑面积方式出售,一般在合同上都有写明,商品房预售是按套内面积计算的,我想你是想了解下为什么实际签订合同时的面积比预售面积要大,你检索下,已经有很多答案。希望帮到你。
请你到你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

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是怎样确定的

3,商品房销售面积解析

商品房销售面积解析: 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已经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现房建筑面积。 (2)期房销售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建设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期房销售建筑面积竣工后不再结转为现房销售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解析

4,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房屋的建筑面积在预售时是按照施工图进行计算的(预售面积),在房屋竣工后,房产管理部门会根据实测房屋面积计算(这是产权证上的面积)。这有可能和施工图略有不同,误差在3%以内是认为合理的。你的这种情况可能是开发商自己先算的面积和预售面积的差异,最后的产权面积也还有可能与之有出入的。
这样做合理的!只要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可能是在建的房屋发生了设计变更!变更之后面积增加了,造价也就升高了所以合理!但是建议找有关公正部门看看是否有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这样做是合理的,因为按相关规定面积的误差在总面积的3%以内都是合理的,处理原则是多退少补,这么点面积差是合理的,可以让你支付。
这种情况在天津是不允许的,在办理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收取款项,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对其进行处罚。办完销售许可之后的面积为图纸的测量面积,发产权证时还要实地测量房屋面积。关于面积应该不会有问题办理产权证前应有多退少补,面积误差超过3%可以无条件退房,超过3%部分双倍返还,多出3%部分按原价补
合理
这样操作可以认可,不管现在合同签订面积如何,最后还要到房屋产权证出来后,才能进行核定结算。

5,问一下在天津买限价商品房是不是地点可以随便选的

你做的购买证明,即使你去拿明天,应该如何以缓和销售限价房2011年1月如下: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限制商品住房销售一个公开,公平的销售,城市土地和房屋局昨天宣布,在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即将开业8个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该项目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住房项目在近几年集中市场,带来了一共有近20000套的房源。 项目渤海天园:位于友谊南路附近的西青区,住宅总楼面面积?355000平方米,4700多台,销售三个阶段,计划推出发售十月底,十一月初。 :嘉畅园项目:金钟河北侧的街道坐落在河北区何兴庄地区,住宅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近1200套的计划要推出销售在11月。 天房美域豪庭项目:王兰庄卫津路在西青区,住宅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超过1600套,计划在11月推出发售。 梧州水块:位于津南区浯水道附近住宅楼面面积?193000平方米,超过2500套,计划在11月推出发售。 华城秋园:位于东丽区,天津滨海大道以北的住宅建筑楼面面积?124000平方米,超过1578套,计划2011年开盘销售的第一季度。 圣堂风景区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大道北侧的住宅建筑楼面面积5.5万平方米,700多套,计划2010年年底前开业,销售 BR p>雅紫竹苑: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大道北的住宅建筑楼面面积?打开146000平方米,超过1,900台,销售计划在2010年年底之前。 泰宁道地块:位于北侧,西青区西青道,住宅总楼面面积?377000平方米,超过5000套的计划,到2011年第一季度开盘销售。
你好!是的,只要你有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资格,全市的限价商品房你都可以自由选择。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地点可以随便选

6,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如何计算的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十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1)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十套内墙体面积十阳台建筑面积①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②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a.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内墙体面积;b.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①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32636332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②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①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  ②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一般高层住宅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为0.4左右。  因此,商品房销售面积公式还可表达为: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约为0.4>)

7,商品房按什么面积出售

一般是按建筑面积出售。有的省市是按套计价。极个别的是按使用面积出售。
一般是按建筑面积出售。有的省市是按套计价。极个别的是按使用面积出售。
建筑面积
商品房按什么面积售房最好呢? 目前,作为大众化所了解的售房计量方法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三种:一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二是套内建筑面积(墙+使用面积+阳台);三是按套内使用面积。 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下面就此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住房面积问题一直是购房者牵肠挂肚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位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购房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争议不断,并有逐渐升级趋势,据消协统计,2001年因面积纠纷占整个房地产市场投诉的16%。购房者在购房后唯一可以明确的就是套内使用面积,而对公摊面积的组成也只是一知半解,模糊不清。在建设部的有关文件和北京市京国土房管权字第369号和京房地权字第1285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就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列出了四个公式: 1.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4.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以上这个四公式中,对购房者来说,除了套内建筑面积可通过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以后略有感知外,对分摊到业主身上的公用建筑面积到底有多大?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应该是多少?公用建筑面积整体是多少?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多少?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是多少?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是多少等等一系列的相关面积根本不可得知,即使现在明确的公摊部位,对于一个没有专业知识的购房者来说,计算起来也是无从下手。要想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公摊了多少面积真可畏难上加难。 提出了按使用面积售房,楼市掀起了一阵波澜,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 我们知道,在中国对于一个普通购房者来说,现在要购买一套商品房要花费掉他们一生的心血。 然而消费者却对所购买的房子面积都搞不清楚,他们能不急吗?他们能不争吗?他们能不吵吗?作为一个购房者来说,对自己所购的房子,只想通过简单的丈量方法,核对这套房子所标明的几个尺寸,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购房子的实际面积和所标的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说来购房者对售房的面积问题要求并不高,可就这一小小的要求对购房者来说都无从知晓。能不发生纠纷吗? 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复杂的,它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连专业人员要在了解许多数据的情况下才能计算出来的数,作为一个普通的购房者怎么能算得清楚呢?我们大家都清楚,作为一个购房者,了解自己实际所购房的住房面积,是购房者最起码的要求。至于其它公摊面积,大多数购房者并不关心,也无从知道清楚。就象我们买服装一样,个人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不同选择不同的款式、质量的服装。大可不必了解其服装生产线、服装的工艺等等相关问题。 按使用面积计价售房,消费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我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少面积的房子,我心里有数”。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的购房了。这种方法对购房者来说直观,易于接受。购房者不需要了解公摊面积都包含哪些部位,哪些属计算范围之内?哪些不属于计算之内。我买的是这套房子。我只需要这套房子的面积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把复杂的东西变简单了,又何乐而不为呢? 按使用面积计价售房,消费者可从公摊的公用面积部位、公摊面积多少的困扰中解脱出来,这样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可抑制有些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而获取不合法的利润。这样他们都可从旷日持久的面积纠纷中解脱出来,同时也算给消费者一个明白。 每当一种新生事物出现时必定会带来一定的弊端,但要衡量利弊的大小。我个人认为按套内使用面积售房,一是简单明了,可打消购房者在面积问题上的疑虑,消费者只需有个小小的皮尺就可以入户测量;二是化解因面积问题引起的危机;三是符合大多数购房人的意愿,购房者不必要因这面积问题而烦恼,也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是否可运行,关键问题在于政府管理部门和专家们对相关的一些问题如使用面积出售按什么定价、物业费按什么面积收取、产权证按什么面积登记等等,经过研究出台相应管理条例、办法,并具有可操作性。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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