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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伤咨询,在天津受了工伤找什么部门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18 11:40:52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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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天津受了工伤找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部门
天津市劳动委员会
您上了工伤险了吗,上了工伤险按条款核报的,如果没有您可以打12333天津市劳动局的电话。
你好!找劳动局的工伤认定部门打字不易,采纳哦!

在天津受了工伤找什么部门

2,请问天津北辰社保工伤科的电话是多少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果园东路2号 联系电话:26390370 26917145 北辰社保分中心(和北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一起) 地址:北辰区果园新村果园东路2号 电话:26393703 北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辰区新街果园南路2号 26391575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地市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完成的,由伤残职工本人申请,单位上报当地的劳动部门,由当地的劳动部门会同地市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实施。伤残等级鉴定费用一般在2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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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工伤赔偿请问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保险公司赔了以后还需要的差额应由公司来付。具体数额为,医疗费看治疗的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每日10~15元,护理费一般每日30元左右,停工留薪期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止,按原来的工资计算。伤残补助金由保险公司赔付,十级伤残的补助金为6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最轻,一级最重。你的伤残程度,要看认定的结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当地平均预期寿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年龄)×0.3个月的工资。 要讨这么多估计没法一次性解决,要做好打长期战的准备,如果想早点解决,也可以和单位协商,少拿一些,早点解决问题,外企一般比较正规,如果你愿意协商,都会赔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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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赔偿去哪里咨询

查询的话需要走以下两条途径,这个结果不在网上公布的。1、最好经常去社保部门问下,有的地方10天左右应该就可以了。2、如果不方便的话可以电话咨询:12333.申请工伤指南:1、须到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局认定工伤2、再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3、根据相应的等级要求单位支付补偿4、补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5、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金”的数额各省市规定不同,你在网上查看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知道了。 3、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5,在单位受了工伤想找一名天津的律师

单位受伤,属于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不需要找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您好!我是天津的律师,我能为你提供咨询。

6,有谁知道天津塘沽开发区劳动局申请工伤保险的地方也问一下自己怎

1、纠正一个概念:开发区不属于塘沽,塘沽也没有开发区。正确名称应该简称“开发区”。2、工伤保险应该到社保中心办理。3、如果是缴纳保险金,好像对个人没有开放,只受理单位的申请。4、如果是申报工伤赔偿,也应该由工作单位办理。5、申报工伤赔偿须知如下:办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工伤事故备案管理办法》等申报范围: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工伤备案表》;2、《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登记表》、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支付审批表》、《工伤医疗单据申报表》、《工伤医疗单据粘贴单》;4、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有效票据及相应的就诊纪录;5、其他证明文件① 住院治疗需提供出院小结、用药明细、病历。②住院需转院的,在转院之前,提供《转院审批表》,审批后方能转院。③ 申请伤残补助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和伤残证复印件。④涉及民事赔偿的,如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办事程序:1、工伤事故备案(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的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备案。(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对事故经过的“五要素”(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证明人、伤亡和就医情况)逐一填写准确;对交通事故的备案,必须说明工伤职工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等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后上报分中心工伤保险科。(3)《工伤事故备案表》是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和支付待遇的重要原始材料,事故情况填写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行为,将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2、报送登记。工伤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携上述资料报社会保险分中心并进行登记。3、支付。用人单位经办人持《证明》(在报送时领取或网上下载,本单位财务人员填写并签章)办理领取《工伤保险支付单》手续,社保分中心将工伤支付款项直接划入用人单位账户。办事时限:1、经审核资料合格,十五个工作日后可以支取,如工伤费用超过万元,其支付时限以分中心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2、按月发放的月伤残及抚恤金,每月25日至月底自动划转至存折。办事须知: 1、职工负伤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用人单位在劳动人事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站同时备案,并打印出《工伤事故备案表》于一周内到社保分中心签字确认盖章。开发区社保网上24备案网址http://si.turingdigital.com2、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经办员证或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工伤支取手续。办事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 B座2楼大厅 邮编:300457受理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发放部3号窗口咨询电话:25204567办 公 室:25204551征 缴 部:25204556发 放 部:25204554登 记 部:25204006医 疗 部:25204557信 息 部:25204555财 务 部:25204550个 账 部:2520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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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急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认定问题地点天津请诸位一定一定

总起来你的人体就是两个,一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二是工伤如何认定。第一,交通事故责任很清楚,对方全责,这就需要你将所有法律规定的赔偿损失全部计算出来就可以了,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票据计算,后期治疗费用需就诊医院出具证明注明所需费用。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补贴按法律规定(你已掌握),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天津08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20年)再要一部分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会适当考虑一般就三五千元不等),加起来仔细算一下“提出多少钱的赔偿数目比较合适”就有答案了。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可以对此事到交通队询问原因,如无正当理由,迟迟不出责任认定书,可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有关工伤认定,既然单位说已经申报了,暂且相信他们,如有怀疑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了解一下,看是否已申报。至于X片和CT哪一个会被认可,你将情况讲清楚应该不是大问题,伤害程度是否构成工伤,构成几级工伤,还须在愈后经工伤等级鉴定,才会有结论。建议现在先将精力放在前者,工伤问题缓上两月问题不大。以免顾此失彼。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愿能对你有所帮助。
1、你母亲的情况属于“骨不愈合”;如果过些时间还是不好,可能需要再次手术;继续手术费无法确定。2、对于工伤问题,既然已经单位申报,就不需自己再次申报了;因为工伤认定属于劳动局职责,单位、受害人仅是协助者。3、初次诊断系指:正确诊断。北京律师
【司机 工伤】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71号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也应按照此项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如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酗酒所造成或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应认定为工伤。1996年2月13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七项对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意见应改按以上规定执行。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虽然描述比较长,但是情节比较简单,现回答如下,你可以做一个参考:1、对于这种简单的民事侵权赔偿,根据我国的人身赔偿解释,可以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这些项目,只要你以后足够的和正式的发票、单据等等证明,对方是应该支付的,否则你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或者可以要求单位出面与对方协议解决。2、至于工伤认定,确实需要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申请。这个你可以主动很交警部门联系,要求他们尽快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可以请求单位主持处理这个事的同志来积极联系交警部门。另外,如果单位怠于给你们申请工伤,你可以在一年之内自己去当地的劳动局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之后,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母亲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相应的伤残补助金、所有的医疗费等等。但是再次提醒你,这些单据一定要保存好。即便是单位要求保存的话,也要单位出具一个收条,注名受到了哪些单据,并且将单据复印留存。3、至于初诊记录,一般是指你到一个医院后第一次诊断的记录,而不是你第一次到的那个医院的诊断记录。比较拗口,但是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初诊记录讲究的是诊断的次序,而不是你去医院的次序。所以,你去的那个B医院给你的初诊记录就是你申请工伤的初诊记录。因为那个A医院根本就没有能力做出合乎医学和法学要求的初诊记录。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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