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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宅基地政策,静海宅基地换房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3 01:42:59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静海宅基地换房政策

能,只要你是该房产权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就能,可以按平米兑换楼房,但是由于你是非农业,不能享受按人口折算和土地出租的优惠政策!

静海宅基地换房政策

2,从外地往天津市静海县迁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我在静海有房子不过

我们这也广播了 不让翻盖平房了。是要盖楼么?刘上道村。
办理静海蓝印户口需要一次性付款40万,或者有本科学历,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
请查看天津蓝印政策。

从外地往天津市静海县迁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我在静海有房子不过

3,尊敬的静海县各位领导我是大邱庄一村民我问一下大邱庄宅基地换

根据国家推迟小城镇化政策的相应规定,团泊新城二期大邱庄示范镇建设项目会推迟5~10年才会基本入住,宅基地你大可不用管村里,进行垫土盖房,拿把铁锹在旁边,谁敢拦着就拍他
你好!求他们干什么,领导就该为人民服务,等别人求的领导,算不得领导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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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是外地人在天津买的买的宅基地的房子有法律保障吗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外地人购买时有风险的

5,天津静海户口房子在津南孩子读公立小学能在津南上吗

一、天津市静海区户口,房子在津南区,能在津南区读公立小学。但需证明实际在津南区居住。二、《2016年津南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规定:(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1.本区县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确有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居住地所属镇成校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和均衡生源的要求,统筹安排入学。2.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3.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镇成校统筹安排入学。(三)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已完成申请登记的随迁子女,由各镇成校依据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入学。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6,天津静海的土地征收应该怎样补偿啊

静海政发[2009] 24 号   关于印发静海县“两城两区六园”   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静海县“两城两区六园”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静海县“两城两区六园”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静海县城乡总体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静海新城、团泊新城、静海县经济开发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以及经市政府批准规划建设的六个县级示范产业园的土地征收补偿。本县其它区域的土地征收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修建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具体政策规定办理。   第三条上述区域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标准,按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即:静海新城规划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每亩3万元,团泊新城规划范围内每亩2.5万元,其它地区每亩2万元。   第四条青苗、树木、简易菜棚、小型水利设施等地上附着物,给予每亩0.5万元的综合补偿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按市场价格评估,给予货币补偿。   第五条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后,被征地农民长期享有土地收益权。   具体标准是:   第一个10年,每亩每年给付土地收益费300-400元;第二年10年,每亩每年给付400-500元;依此类推,每10年每亩给付标准递增100元。   根据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分别确定土地收益给付期限: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综合或其它用地为50年。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期满后,土地收益具体分配办法由县土地主管部门或产业园区与有关乡镇、村(街)协商确定。   第六条土地款的分配办法。土地征地补偿费(征地综合区片地价)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每亩0.5万元)一次性支付给村(街)和农民;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据实补偿给产权所有人;土地收益每年分配一次。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天津市房屋补贴政策

查查是否可以享受低保。
邮件系统 2004年12月14日 星期二 首 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便民中心 公示公告 政策法规 电子信访 2008-9-2 8:59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园地 【收藏此页】 【字体:大 中 小 】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问答 静海县房管局 2008-9-2 8:59   本市四项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为更好地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政策受理过程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住房认定、收入审核等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说明。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并就细化后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限价商品住房以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采访。从今天开始,将分四次对住房保障细化内容进行解读。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问答   一、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家庭每月可以得到多少租房补贴?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10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三、每户家庭每月最低可享受多少补贴额?   答: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36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325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270元。   四、如何申请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四)现住房有关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明的家庭如何领取租房补贴?   答:(一)租房。申请人自行租赁住房,并需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申领补贴。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发贴。经审核无误,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   六、一时租不到房租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申请人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就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自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至接到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期间的租房补贴,在申请家庭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申领租房补贴时,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将补贴一次性划入申请家庭的银行储蓄存折内,用于申请家庭支付房租。这样可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享受政策,在解决住房困难时能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家庭利益。   七、将空房出租给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的出租人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是的。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根据出租年限长短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定额补助。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享受6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二年可享受8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三年可享受1000元补助;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以后每年均可享受1000元补助。对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自2008年7月10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八、房屋出租人如何申请补助?   答: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一次性出租(或连续出租)期限满1年以上的,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整年时,可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补助。   九、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超过1年,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原拆迁、出售或置换住房可以不计算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低收入家庭户口所在地不是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一)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三)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一、如果计算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就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了,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申请家庭住房存在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如将其面积计算在内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这些面积可扣除,对扣除上述面积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二、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如何确定其住房困难标准?   答: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困难标准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此类家庭收入符合条件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75平方米(含)以下,就可申请租房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三、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如何计算?   答:对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只计算其家庭成员在津的住房面积,其原工作地住房不计算为家庭现住房面积。 版权所有 天津市静海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我们 备案号: 津icp备05003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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