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滨海新区 >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提意见,天津滨海新区教育局转学能留及吗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提意见,天津滨海新区教育局转学能留及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8 20:47:5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滨海新区教育局转学能留及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天津市小学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现在都是一个学籍,转学也是学籍跟着人走,所以无法留级。除非休学。当然具体还是建议您电话咨询下滨海的教育局。滨海新区转学条件:①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滨海新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②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提前一年到学区片所属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天津滨海新区教育局转学能留及吗

2,2019年天津小升初滨海新区小升初新政及学区片划分表

  滨海新区教育局中学处处长冯宜冰   3月19日,天津市教委召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政策。滨海新区初中招生学区片规划方案发布。  按照天津市教委的要求部署,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制定了《滨海新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确定从秋季学期开始,我区初中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一、政策背景与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深化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内容。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也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都明确提出,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初,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1月年天津市教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区县市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主要政策内容   1.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津教委[2015]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均衡教育资源,落实初中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努力为学生提供公平、均衡的教育条件。   2.招生办法:根据《方案》,滨海新区初中招生将划分为塘沽、汉沽和大港3个招生区域。初中招生按属地管理,采取面向本区域、不跨区域招生的办法。   按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学校搭配尽可能合理、片区内中、小学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我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等因素,合理规划学区布局。   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入学,划片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单校划片,即将一所初中和多所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二是多校划片,即将多所初中和多所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小学毕业生以校为单位,整体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实行“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先征求小学毕业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要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加,确保公平公正。 ;

2019年天津小升初滨海新区小升初新政及学区片划分表

3,急简要分析天津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对天津市的意义和作用

天津滨海新区于2006年5月26日成立。国务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为了更好地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 天津滨海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天津滨海新区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内陆腹地广阔,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增长潜力巨大,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窗口。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促进这一地区加快发展,可以有效地提升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使这一地区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释放潜能,增强竞争力。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实施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有利于促进我国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三北”地区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点,用新的思路和发展模式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走出一条区域创新发展的路子。 二、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开放,进一步发挥优势,坚持高起点、宽视野,注重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突出发展特色,改善发展环境,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推动新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带动天津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要把握好以下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走科学发展之路;坚持突出发展特色,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推进改革开放,用改革开放促开发建设;坚持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坚持增强服务功能,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发挥土地对经济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区;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全面发展。 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进一步完善研发转化体系,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综合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服务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功能区,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采取有力措施,节约用水、集约用地、降低能耗,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搞好环境综合整治,维护生态平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和谐。推进管理创新,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 三、切实发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从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出发,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相结合、解决当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相结合,不断拓展改革的领域,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近期工作重点是: ——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支持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土地管理改革。在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前提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试验。 ——推动天津滨海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适应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体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 ——给予天津滨海新区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扶持。对天津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时期内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 四、认真做好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各项工作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主要靠天津自身的力量和加强区域合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采取有力措施给予支持和帮助。有关方面要加强对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研究建立必要的协调和协作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全面分析有利条件和面临的挑战,精心筹划,周密部署,通力协作,使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顺利有序推进,并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完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金融、土地改革等专项方案,并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报批后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要认真研究解决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各有关方面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认识,同心协力,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局面。 国务院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急简要分析天津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对天津市的意义和作用

4,重磅 征求意见滨海新区拟出台户籍制度实施细则

为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有序流动。10月8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内容如下: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有序流动。根据2022年5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发〔2022〕11号)和滨海新区2022年8月15日印发《滨海新区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滨海新区公安局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特起草《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二、意见反馈途径电子邮件:bhgajzaglzd@tj.gov.cn;联系电话:022-66977890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022年10月7日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公安局)(一)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二)申请材料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记录);2、《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三)申请流程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一)申请条件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二)申请材料1、申请落户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3、《天津市居住证》;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4、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5、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6、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区商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一)申请条件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滨海新区落户。(二)申请材料1、申请落户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3、《天津市居住证》;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2、滨海新区商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3、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4、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情况进行审核;5、经区商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四、鼓励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一)申请条件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二)申请材料1、申请落户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3、《天津市居住证》;4、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上按规定实名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3、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4、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5、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6、经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五、鼓励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一)申请条件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或人才市场集体户。(二)申请材料1、申请落户承诺书;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3、《天津市居住证》;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6、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及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4、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员工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5、滨海新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相关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6、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7、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8、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六、鼓励为“ 滨城” 贡献者落户(区工会、区团委、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一)申请条件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二)申请材料1、申请落户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3、《天津市居住证》;4、荣誉证书;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6、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上按规定实名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2、滨海新区总工会、团委、人社局、妇联、公安局对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分别进行审核;3、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4、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5、经区总工会、区团委、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其他事项:1、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并纳入“黑名单”;落户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对故意隐瞒犯罪记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的相关企业取消申报资格。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期视运行情况优化调整完善。(来源:天津广播)

5,2014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招聘教师36人公告哪里有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招聘教师36人公告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一、学校简介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滨海新区教育局与天津师范大学合作开办,是滨海新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局的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硬件投入由滨海新区政府负责,办学则委托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学校将充分发挥天津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优势,实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学校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大沽办公生活综合区西慈路与庆盛道交口西侧,占地面积33120平方米,建筑规模为330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部4轨制,初中部8轨制。学校整体设计采用新古典建筑风格,设施先进、环境优雅,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计划于2015年9月开始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二、招聘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我校2014年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36名。其中,语文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数学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英语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物理学科1名,化学学科1名,生物学科2名,音乐学科2名,体育学科2名,美术学科2名,信息技术学科2名,地理2名,历史2名,政治2名。四、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研究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为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目前正在任教的在职教师(具体要求见《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五、报考条件(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和团队合作的精神。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4.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入职后一年以内未能取证,将取消聘用资格)。5.2014、2015年毕业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须为211院校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者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6.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现役军人;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六、招聘程序和方法(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http://www.bh.gov.cn/html/JYJ)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6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8日16:00进行。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9日18:00。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素养与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占4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3日8:00至16:00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10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四)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⒈报名表;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2015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10月30日8:00—12:00,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30日13:00至17:00。面试考务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结果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五)面试面试形式为虚拟讲课。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虚拟讲课:考生将按我校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校,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无学生配合的虚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2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http://www.bh.gov.cn/html/JYJ)上进行公布。(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七)考察考察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八)公示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23766141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监督电话:022-6530938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原标题:2014年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天津教师考试网点击下载>>>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tj.zgjsks.com/html/2014/ggxx_0926/6797.html?wt.mc_id=bd12332更多关于教师考试信息请关注天津中公教师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文章TAG: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提意见天津天津市滨海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