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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辅警条例哪年出台,辅警条例12月1日施行怎么解读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4 05:11:03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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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警条例12月1日施行怎么解读

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辅警的管理已经纳入公安机关重点研究课题和改革内容。

辅警条例12月1日施行怎么解读

2,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年满十八周岁;(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科学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并严格控制规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装备配置、教育训练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3,辅警改革政策落实时间

2020年辅警制度进行了改革,出现了新的辅警政策。1.建议全国人大对《人民警察法》进行修改,使辅警入法。2.建议国务院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令》,细化对辅警的管理。3.通过法律赋予辅警权力。第四,建立公安基层党组织面向辅警发展党员制度。第五,建立优秀辅警职业工作发展制度,可以由其根据自愿任居委会和村委会书记。 第六,建立专门面向辅警招警的制度。一、辅警改革政策内容1、明确辅警身份条例将辅警视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义为“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规定其履职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突出了其身份地位和作用,强化了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2、创新执法赋权结合实际,除授权辅警可独立从事一般性警务工作外,对多项法律规定的须由2名警察完成的行政执法工作变通为1名警察带领1名辅警即可从事,实现1名辅警替代1名警察的作用。为保障履职需要,条例还明确辅警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使用必要的约束性警用器械。3、加强执法监管条例严禁辅警替代民警开展刑事执法、参与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等警务工作。二、辅警考试内容1.《公安基础知识》《行政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属于全国通用,不存在区域的划分,请不要被忽悠。2.辅警考试通常不同地区考试要求科目有所不同,具体请以招聘简章为主!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是必考点!三、辅警工资待遇:1、事业编制辅警可以享受的补贴:事业辅警的工资待遇统一按当地事业在编人员标准核发,由基础工资和津补贴组成。领取国家公务员资料基础工资属于国标工资,全国基本上一样,津补贴根据地方财政情况核定,标准会有区别,但不外乎几种,比如岗位补贴、生活补贴、高温补贴、物业补贴等,有的地方还有地区性补贴,另外五险两金都会按标准扣缴。除此之外,事业辅警和正式民警一样都可以享受执勤加班补贴,这部分收入是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没有的。事业辅警唯一的遗憾是不能享受警衔津贴,因此每月至少比正式民警少550元以上的净收入。2、聘用制辅警可以享受的补贴:聘用制辅警由于没有编制,在工资待遇特别是津补贴这一块要吃亏很多。目前所知道全国聘用制或劳务派遣性质的辅警可以享受的补贴,不外乎三种:一是执勤加班补贴,这是非编警务人员可享受的补贴之一,不过相对正式民警和事业辅警要低出很多;二是专项补贴,比如高温补贴、取暖补贴,聘用制辅警也可以享受,同样和正式在编人员标准也有区别;三是职级补贴,部分地区实行了辅警职级晋升制度,达到一定辅警级别,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级补贴,从几十元到百元不等,也算一种激励措施。除此之外,非编辅警几乎不可能再有其他补贴性收入。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编制部门负责核定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优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以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的政策指导、管理保障等工作。第十六条 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程序可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辅警改革政策落实时间

4,现有老辅警如何改革

作为公安工作中的重要辅助力量,辅警的作用已然不可或缺,在基层社区、治安防范、案件协理、出入境管理、交通协管、应急处突等各个领域的各个角落都有他们的身影。如何深化辅警改革已成为一大重要课题!今年以来,多地公安机关持续推出系列硬核举措,包含层级晋升、薪酬待遇、奖励办法等辅警群体高度关注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怎么改?出台专门文件、作出顶层设计辅警改革要想深入推进,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多地均出台了专门的辅警改革文件——内蒙古: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辅警身份性质和岗位职责、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责、人员招聘和培训、层级晋升和待遇保障、奖惩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自治区12个盟市均以政府名义出台辅警管理办法,将辅警改革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范畴。河南省:出台辅警改革3项配套政策——《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抚恤优待办法》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山西省:出台《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如何管?完善管理体系、明确发展目标如何管好辅警这支庞大的队伍,可以说是一篇大文章、大工程。各地公安机关在改革中着眼辅警管理体系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1、建立辅警员额化管理机制,全区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岗位辅警按实际需求配备,其余岗位按照公安专项编制1:1配备,各盟市在经费保障、员额管理等重点问题上达成一致性意见。2、联合印发辅警招聘管理办法,实行“招聘前报备、招聘后备案”,建立公安机关提出用人计划、政府审核批准、统一招录、逐级向公安厅备案的招聘程序,规范开展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3、提升辅警队伍素质,在全国率先印制5类辅警培训教材,并分期开展综合管理、交通辅助、执法勤务、窗口服务4个类别的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辅警培训377期,累次培训辅警2.1万余人次。天津市公安局:此前召开全市公安辅警工作会议,对辅警管理工作提出“五项建设”:1、加强政治建设,坚定“辅警姓党”的政治属性,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团组织建设,强化理论武装;2、加强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辅警队伍管理模式,完善辅警管理制度规范,落实辅警管理措施;3、加强能力建设,深化教育训练,建立辅警人才库,严格规范招聘,严把队伍入口,提升辅警队伍信息化应用水平;4、加强保障建设,推动依法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辅警优抚关爱,探索优秀辅警入警机制,积极推进惠警机制建设;5、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突出监督执纪,强化教育管理,努力开创天津公安辅警工作新篇章。薪酬怎么办?层级和薪酬相挂钩警务辅助人员最关心的是什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90%以上警务辅助人员把待遇问题作为首选项。河南省公安机关出台办法,将层级和薪酬制度合并出台——1、辅警的薪酬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完善辅警薪酬结构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以健全辅警职业保障为重点,全面依法依规落实辅警社会保障、休息休假、工伤患病等各项待遇。3、辅警从高至低分别设立七个层级,并设立了见习期,见习期不计入层级年限。按照辅警层级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薪酬体系,由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为基本工资。4、依法为辅警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内蒙古公安机关在辅警改革中,也作出规定——辅警实行层级管理,由高到低共设置6个层级,辅警的薪酬待遇随着层级的升降而相应调整。

5,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监督和保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科学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并严格控制规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装备配置、教育训练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予以保障。第五条 市和区公安机关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监督和保障。  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工作。第二章 招 聘第六条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第七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机构编制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定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和区公安机关在用人额度内提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计划应当向社会公示。第八条 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获得国家或者本市见义勇为、精神文明、志愿服务等表彰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公安机关应当与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警务辅助人员分级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培训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保密等教育,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素质和能力。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级、依法续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第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应当持工作证件,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警械。第十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  (三)严重失职给公安机关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投诉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中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人。第十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开展警务活动过程中,遇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警务辅助活动的情形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警务辅助人员的回避,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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