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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纳税申报期限,2021报税时间截止日期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00:46:19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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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报税时间截止日期

根据国税总局2021纳税申报期限时间安排,由于2021年1月例征期适逢元旦假期,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所以,2021年1月报税截止日期顺延至1月20日。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2021报税时间截止日期

2,2021年纳税申报期限时间表

一、正面回答纳税申报期限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2、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3、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4、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5、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二、分析详情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三、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纳税申报流程: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2、营业税申报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营业税申报表,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2021年纳税申报期限时间表

3,2021年申报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2021年申报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4,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20〕2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 科技 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2月9日

5,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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