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停公交站就违法了,又动手打人,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应该依法办事。肯定会受到处罚,郑州为例,公交专用道黄色标识标线,在黄色虚线时,社会车辆可以临时借道超车,躲避障碍等,完成超车动作或躲避障碍动作之后需要回到自己所通行的道路,公交专用道在路口为黄色实线,无论什么时候,社会车辆禁止驶入。
1、深圳:为买水私家车占用公交道,驾驶员还动手打人,罚款一千扣3分,你怎么看?
首先,民警的处罚很正确。私家车停公交站就违法了,又动手打人,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应该依法办事,当今社会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开车乱停乱放、开车打电话、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转弯不打转向灯等等,认为一点小事为了自己方便便不去遵守,我行我素;殊不知,若人人这样,社会秩序,公众道德不是乱套了,更重要的是存在安全隐患。
2、如果私家车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的话,会不会受到处罚呢?有何依据?
肯定会受到处罚,郑州为例,公交专用道黄色标识标线,在黄色虚线时,社会车辆可以临时借道超车,躲避障碍等,完成超车动作或躲避障碍动作之后需要回到自己所通行的道路,公交专用道在路口为黄色实线,无论什么时候,社会车辆禁止驶入。如果被抓拍没记错的话,按闯禁行处理,一百扣3分,抓拍依据是,公交车车头和车尾的摄像头,各路口的360摄像头和电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