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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个人廉租房政策取消了吗,国家是否取消了廉租房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4 02:21:15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国家是否取消了廉租房

是的 很多地方已经取消了 现在只有公租房
分到廉租房就是你的了,低保停了也可以居住,放心,没人管你。

国家是否取消了廉租房

2,成都明年会取消公租房吗

目前还没有取消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在成都市龙潭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成都明年会取消公租房吗

3,在什么情况下有成都公租房的人会被取消资格

办理条件  1.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三个“可选条件” 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条件满足,基本能办理下来
可以更改共同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在什么情况下有成都公租房的人会被取消资格

4,低保取消廉租房取消吗

取消。《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一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应当及时报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期腾退已承租的廉租住房。违反规定不及时报告的,责令其退房,补交商品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额,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扩展资料: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第三十六条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不取消。低保取消本身很大的原因在于很多人占用或滥用这个资格,使得很多真切需要低保的人无法获得相关保障。廉租房是房改的一部分,很多外来人到大城市生活几年之后都可以申请廉租房。而且现在国家对于房地产的管控加强了,也就是说要严格控制炒房客(利用房子来投资的人),增加房源给真正需要的人。房地产的刚需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炒房客等类人的影响,很多人买不到房。目前而言,各地加强了对房屋购买的管制。比如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当于切断了炒房客的资金来源)。增加房地产税。每个人购买第一套房才会有相关税的优惠。申请廉租房应具备的条件:1. 申请家庭全家的年收入在5000以下。2. 申请家庭居住环境恶劣,属于补偿性质。3. 申请家庭成员因意外等失去了收入来源,且无居所。4.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血缘关系或者法律认可的亲属关系。5. 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低保取销廉租房是否取销取决于你是否还符合廉租房条件,符合不会取销不符合取销。

5,成都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详解

廉租住房是住房保障系统中的其中之一,廉租房保障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关乎民生的基本政策。那么,廉租房是什么呢?符合怎样的要求才可以申请廉租房呢?1.什么是廉租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2.成都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的家庭;(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5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3.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注14元/㎡;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租赁标准14元/㎡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租赁标准9元/㎡减半计发;有房家 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三)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实行专户管理(四)成都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为50㎡以下。根据成都市房管局联合成都市民政局出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那公租房到底保障哪些人群?《办法》进行了明确界定:成都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并对2015年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租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6,成都市公租房的新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通称为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 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非本市户籍,并在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通过租赁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建设的集体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业自建集体宿舍,解决居住困难。 (二)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三)单身职工申请承租建筑面积25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2人户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租赁住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市场租金由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并公布。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租赁合同期内不调整租金。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三)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1.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房或集体宿舍。集体宿舍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2.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居住基本功能需要,套型比例和结构实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25至60平方米以内。 3.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简单、适用、环保的原则进行装修,具体装修标准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 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 房产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通过入户调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和动态跟踪管理,严禁违规出租、出借、闲置或改变住房用途等行为。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申请,核实申请人的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后,将初审情况送所在区民政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负责收入核定工作,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审查工作并汇总各部门审查意见,按程序确认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关系,退还承租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收入标准的,应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关系,退还承租住房。

7,成都廉租房政策是怎样的

(一)、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需同时具备3个条件:1、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家庭(2010至2011年度标准);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另: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的单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且年收入低于15000元的单身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领取租金补贴。(二)、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三)、成都廉租房承租住房标准实行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其承租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上,人均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四)、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1、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承租面积16至19平方米,补9元/平方米;19至22平方米,补8元/平方米;22至24平方米,补7元/平方米。人均承租面积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元)16<r≤19平方米919<r≤22平方米822<r≤24平方米7(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2、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1)、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实行专户管理。(五)、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办理程序1、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区房产管理局及民政局。2、户籍所在地区房产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区房产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对家庭的租住公房情况、收入情况、自有产权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名单在指定网络媒体上再次公示。对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其保障资格。3、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调查租房情况: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持租赁协议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核实申请家庭租房情况后签署意见。4、到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签订租金补贴协议: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辖区房管局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5、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租金补贴: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按季度对申请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六)、成都廉租住房咨询电话成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咨询投诉电话:028-86279191 86279292。
你好,廉租房政策-定义: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廉租房政策-廉租房简介: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廉租房政策-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政策-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廉租房政策-相关知识:廉租房现状:随着廉租房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的了解逐渐深入,在认识到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 年年底,全国657 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 9%;全国累计有54. 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其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16. 7万户,实物配租的家庭7. 7万户,租金核减的家庭27. 9万户,其他方式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2. 4万户。同样,以2006年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 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 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 /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 8平方米增加到的28平方米。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廉租房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通过廉租房申请条件可以看出,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我是菁英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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