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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成都市国土局网址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1 08:50:32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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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国土局网址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www.cdlr.gov.cn/cdgtzyj/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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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计划外新生儿入户办理条件和电话查询

办理条件: 办理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入户。 (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电话查询: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028-6838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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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计划外新生儿入户电话查询和政策规定

电话查询: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028-68382288 政策规定: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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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 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 电话查询: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028-68382288 办理条件: 办理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入户。 (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5,成都常住人口户口页补办电话查询和办理时间是如何的

电话查询: 联系电话:028-62810217 监督电话:028-6281022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政策规定: 1.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2015〕185号)。

6,请问还可以详细点解释我的问题吗关于商品房已售办理土地证遇到麻

一、申报条件: (一)发证的范围: 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 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 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 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5、使用集体土地; 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 (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 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 (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 (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 (7) 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 (9)业主位置分布图; (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 (4)其他应提交资料。 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三、具体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 四、办事程序: 1、登记申请: 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 2、受理申请 五、注意事项: 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子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个人土地证权利人可登记为乙。 2、剩余宗地土地用途可登记为原用途或剩余用途。如:原用途为办公、住宅的可登记为办公、住宅亦登记为办公。 3、原土地用途改变的,本着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原则不应对其处罚。 4、对于一宗地无法全部办理的,可先为一部分住户办理变更,剩余小证留档或发给原开发商(未出售),待其他住户以后办理。 5、地下室、花园等没有房产证的不计入分摊面积。 6、严禁为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变更手续使不同宗地使用权类型、使用年限等统一。 8、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不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过户手续,统一到同一权利人。 9、建筑压占红线的应先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10、房产过户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应在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直接办理。 11、持有合法齐全的规划建设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但未申请办理初始土地登记的,可同时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初始登记只登记不发证,登记后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12、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定。原土地权利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权利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住房上市交易时,用地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一、办事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发证的范围: 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 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 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 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5、使用集体土地; 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 (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 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 (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 (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 (7) 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 (9)业主位置分布图; (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 (4)其他应提交资料。 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四、具体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 五、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 七、办事程序: 1、登记申请: 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 2、受理申请 八、“下一步”告知: 九、注意事项: 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子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个人土地证权利人可登记为乙。 2、剩余宗地土地用途可登记为原用途或剩余用途。如:原用途为办公、住宅的可登记为办公、住宅亦登记为办公。 3、原土地用途改变的,本着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原则不应对其处罚。 4、对于一宗地无法全部办理的,可先为一部分住户办理变更,剩余小证留档或发给原开发商(未出售),待其他住户以后办理

7,如何申请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层规划,它既是省、地级规划的具体落实,也是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集中反映了县域土地利用在时间、空间、用途和数量上的变化,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成果。目前,我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在稳步进行中,探索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意义重大。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定性、定量、定位的方式体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之间,表现为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所以在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到图数一致,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谓数,即指一个县的各种土地面积的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变化情况;所谓图,即指这些数布局在什么地方,其形状、位置、面积、质量及利用方式与程度等。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不仅可以为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了解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提供科学参考,同时也为海内外各界人士了解该地区的投资环境提供了方便。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内容 根据地图所反映的内容分类,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属于专题地图,其主要内容有2个,即地理基础要素和专题要素。 ①地理基础要素:一般包括行政区界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斑、主要地名、等高线(计曲线),高程点及注记、地物要素及注记、风景旅游点及文物古迹、主要矿藏、地质灾害易发区、交通能源等线性基础设施、河流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蓄洪滞洪范围等标识。其标识方法除应符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09年5月),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编绘图件的相关标准。 ②专题要素:主要包括占地面积大的用地单位的权属界线、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位置与范围、地类界线、土地用途分区及界线、中心城区规模控制线和扩展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范围等,图面配置要素包括图名、图廓、图例、风玫瑰、比例尺、面积汇总表、相邻行政区及界线、县级行政区域在上一级行政区域的位置示意图、规划期限、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编图单位、编图时间等。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09年5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绘的主要内容为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区应依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而划定,原则上各用途区不相互重叠,土地用途区可不覆盖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具体分为八大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制的方法 传统的手工方式存在可变性差、可保存性差、图件质量不易保证等缺陷,目前,计算机制图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本文以MAPGIS为例,结合湖北省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介绍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 3.1基本要求 ①真实准确:真实是指既不能无中生有,也不能遗漏必须表示的规划要素;准确是指确保规划图具有一定的数学精度,特别是要强调定位、面积、界线的准确。②内容完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除了基础底图要素外,还必须将各项规划要素落实在具体的图面空间上,以完整地反映规划意图。③实用性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宏观控制和具体管理服务的,因此必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2准备工作 ①资料收集与评价。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地图制图规范,保康县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相关图件、表格和各种应用性文字资料成果,保康县上一轮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总体规划图,并实时收集国家和省市下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最新规范性文件和要求。资料的分析、评价的重点是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现势性、完备性、可靠性和准确性。主要依据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编图人员对制图区域地理背景的认知水平;通行的编图规范。②编写制图大纲。制图大纲旨在指导具体的编图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地图的名称、用途及使用对象;制图资料及使用说明,制图区域的地理特征,地图的数学基础,地图的专题内容及表示方法;图例设计,制图综合原则;成图方式及数量和种类等。③人员组织。编图成员不易太多,分工要明确,各成员要注意及时沟通、密切协作。 3.3现状图的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以同比例尺的现状图为底图的,同时,土地利用现状图也是规划修编的成果之一,因此,有必要先行编制2006年保康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①确定图件的比例尺。主要根据县域面积大小及南北跨度、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规划要求等因素来确定图件比例尺的大小,还要符合挂图的实际尺寸需求。根据与保康县当地政府部门的协商,最终确定为1:75000的比例尺。 ②进行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根据国土资发[2009]51号文,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管理需要,进行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形成规划基础数据。规划基数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1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三级类33个。按照基数转换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图斑进行属性和参数的调整,并确定相应的图例系统。 ③根据比例尺的大小和实际情况确定最小图斑面积。一般的标准比例尺(如1:25000、1:50000、1:100000等)都有相应的最小上图斑的规范文件,保康县情况特殊,只能参考1:50000和1:100000两种比例尺,折中处理。同时考虑到保康县图斑极其零碎,不能完全按照规程上的要求进行图斑取舍,应保证图面上图斑不至于太稀少和太稠密,总体上既要符合规划要求,又要美观,这一点要灵活掌握。 ④图面检查和整饰。所收集到的保康县2006年土地利用更新库的现状图是由1:10000的分幅现状图拼接而成,需要添加的要素还很多,要全面检查,补充缺少的要素,并进行图面整饰,达到艺术性的效果。 3.4规划专题内容上图 ①对涉及的全部规划内容和底图有关的上图内容,进行科学的系统分类和编排,最后确定一个完整的图例系统。 ②将规划内容绘制在底图上,并且首先要标绘农业用地,尤其是其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因为农业用地是主体,规划的目的在于保护耕地,同时又保证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需求。除了上文所述的八大用途分区外,重点标绘中心城区规模控制线和扩展线、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区、重点建设项目,这三个专题要素都有相应的专题图件,可以直接添加有关文件到总体规划图的过程中去。中心城区的规模控制是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一定要同有关部门积极协商,并且要做到图数一致。规程要求的其他要素亦不可遗漏。 ③图面整饰。整饰内容包括图名、图例、风玫瑰、编制单位、图廓要素等。整饰方法应遵循如下原则:图例设计的分类分级系统清楚,符号图形、色彩具有逻辑性和象征意义;大面积着色用较浅淡的颜色,小面积图斑宜较深的颜色,色调柔和,令人赏心悦目;注记排列、大小应注重其工艺性、增加艺术效果。总之要使图件既能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又能增强规划内容的显示力。 4经验教训 ①资料收集应充分、评价应扎实。充分占有资料和认真评价资料的可靠性、科学性、现势性是保证编图质量的基础。②一定要多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既要满足实际需要,又要符合上级要求。 ③灵活运用规程。比如关于坡度25°以上不能划入基本农田的规定,在很多山区县就做不到,毕竟上级下发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确定的。还有一些有关图例颜色的规定也不美观,可以在同一色系内适当变化,保证出图效果。 ④在输出成果图之前,先要做出图试验,包括线型,字体大小,颜色等要素的检验,看是否合理。可以在作图时先画出线段比例尺,在作图时就可以看到出图的大致尺寸效果,还可以在Photoshop软件中原比例预览MAPGIS生成的图片。 ⑤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数据的保密性,同时由于制图过程是一个反复修改的过程,一定要注意阶段性地备份数据。
1、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规划调整申请,并编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调整规划方案。申报材料包括:规划调整的请示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核(备案)表》;规划调整项目的材料、纪要等。规划调整方案包括: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调整涉及的地块编号、地类、土地面积以及规划调整后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等说明材料。 2、调整规划。对经审查确需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审核(备案)表》出具同意规划调整的审查意见。对经审查不同意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反馈不同意规划调整的意见。 3、更新数据库。经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的,相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规划数据库提交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该信息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4、成果备案。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数据库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更新备案并出具数据库备案证明。规划调整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上述办理规划调整流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报送其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同时提交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件6套及电子光盘4套至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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