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最新
上海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为2590元。
公积金的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的。单位以此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海每年会公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下限,一般以最低上岗工资为标准。2022年上海最低工资为2590元,所以这就是最新的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
2. 成都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最新政策
2022年职⼯社保⼀个⽉需要交1456.86元左右(单位+个⼈总共),⾃费社保⼀年需要交17482.32元左右个⼈交灵活就业的社保的话,每⽉总共:1102.01元(养⽼保险649.08元,医疗保险452.9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缴费标准为280-29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的个⼈缴费标准为300-6000元不等。
3. 2020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8663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73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910元。
4. 成都公积金2021缴存基数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7月16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5.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2021年度我市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按照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确定,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2500元,最低不得低于3368元。缴存比例.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为8%-12%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不得超过12%。调整时间. 本次基数 调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我市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将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我市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3368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6. 成都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最新消息
2022年7月1日起,无锡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31500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限额为2280元。
7.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
8. 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2021
2021年五险一金个人缴纳的比例各地区有所区别,以下缴费比例可以参考: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正常为上年度工资平均的5%。
9. 成都公积金 缴费最低基数2020
2021年南京公积金最低缴费下限不得低于138元。
10. 成都最低公积金缴费基数2021
临沂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148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730元,九县1550元。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11. 成都公积金最高缴费基数2021
2021年东莞公积金缴存比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东莞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平均多少钱,2021年东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东莞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2021,东莞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市公积金缴存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调整,目前执行5%-12%;;
2.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粤建金〔2016〕126号)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请各缴存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若未能按时办理,我中心将由8月份开始强制执行。
一、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
(一)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二)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
(三)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我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excel格式原件,无需加密);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