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请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是什么

成都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请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5 03:15:35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请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是什么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 简单描述: 产品服务对象:采用计算机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管理,建立起全国范围内以企业作为数据采集处理,以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企业登记数据收集、处理的中心。 应用领域:对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其他形式占有或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
这个没有人有的

请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是什么

2,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是对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进行所有权的确认,即界定国有资产范围。它包括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或由于国家资金投入、接受馈赠等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没有法律依据归集体、个人及外国政府、法人、公民所有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在实际经济生活的产权界定中,一般根据资产的投资来源界定,即按照各种经济成分“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来界定。具体地说:国家对各类行政、事业及社会团体的投资、拨款所形成的财产属国有资产。除此之外,用国有资产投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其资产所有权也应属国家。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3,32号令适用于哪些主体的国有资产交易

32号令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199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2号令适用于哪些主体的国有资产交易

4,什么企业需要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没理解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文

一、国有企业的广义应为含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包括:全部由国家投资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法人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 你可以把国有资本看做血缘,凡有国资血液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区别在于国有参股企业的主导控制权不在国有一方。二、国有控股企业肯定需要进行产权占有登记。 对于国有参股企业,由于情况较为复杂,各地方政策掌握可能不尽一致。以我所在地方政策是,地方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一级企业)投资参股的企业,一级企业投资的子公司(二级企业)再投资参股企业都需要办理产权登记;一级企业的子公司的子公司(孙子公司,三级企业)再投资参股的企业则不需办理产权登记。建议你在操作具体工作是,要及时咨询当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保依法合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也就是说与国有有关系的企业的资产。

5,国有产权委托经营管理是否需要评估

国有独资还是国有控股?授权经营的背景是什么,两家企业有共同的母公司?还是上级主管部门主导?自己先对以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咯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被托管前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的复函 (国资办函发[1996]5号) 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被托管前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收悉。我们认为,对经 营困难的企业实行托管,是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的一种新的尝试,目前尚在探索。从 加强管理出发,可先按你们的意见,企业被托管前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待条件成熟 时再做统一规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对其中已进行了清产核资的企业,可以按照 资产价值重估的结果作为进行托管依据,托管前可不再对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在 托管期满后,如果出现了企业归还不了托管公司的债务或注入的资金,而由托管公 司收购(这实际是一种企业兼并行为)的情况时,则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希望你们不断总结经验,并将 有关新情况及时函告我们。 1996年1月23日

6,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25号)
这个属于国有资产的划拨。主要是通过主管国资部门(上级国资委)的批准。只要有批文,之后的工商变更就很简单了。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要比民营企业的复杂的多,处理不好,审计通不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的。在这里简单提示一下需要考虑的问题:1、是直属国企,还是省属国企,还是其他?2、是走招拍挂的程序,还是协议?3、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3、公司资产是否经过审计评估?4、其他相关的批文等。每一个问题都有不同的要求,详细情况请参阅国有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你们个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最好的做法是:你们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把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才是合法有效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8、营业执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核准后申请人换照时提交)。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7,公司证照的转让

有限公司转让,要双方签定一份股权转让合同,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的,变更完成后,还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申办手续:(变更)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6)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文章TAG:成都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