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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申报最低工资,关于成都最低工资的问题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4 19:23:41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关于成都最低工资的问题

今天出台的最低650最高850

关于成都最低工资的问题

2,成都最低工资

超市最低基本工资1200块左右。

成都最低工资

3,成都最低工资多少

反正不高,比吃低保的还差。
根据今年的调整是650元/月

成都最低工资多少

4,成都社保申报工资最低是多少

错,不是最低工资标准,是社评工资的40%-300%,我是重庆的,重庆2011年度月社评工资是3337元 最低40%就是1335 我想成都应该也差不多。
只要2017社平工资没有公布,谁也说不出最低申报标准是多少。

5,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不对的,单位给的工资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成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0年8月1日起城区每月最低850元, 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和新津县等7个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80元(每日35.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20元。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是650,但是如果你们公司也是完全按照劳动法(平时加班费1.5倍;周末2倍;节假日3倍)来执行的话,那么就是不违法的。
每月650元。 您的工资应该是合法的。

6,成都申请公租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成都公租房可用公积金支付 农民工也能租 成都公租房实施意见出台,租期3年,符合条件可续租 保障对象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2、单身无房职工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租房期限 3年,到期经审查符合条件可续租 租金标准 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其中对保障对象、建设计划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将可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公租房租期为3年,租金按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收取。 面积 每套房25至60平方米 据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新建公租房主要分为成套小户型住房和集体宿舍,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25至60平方米。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房屋面积也不一样:“单身人士可申请建筑面积25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2人户家庭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及以上家庭则可申请最大面积。”该负责人还表示,公租房将进行简单装修,在交房时就具备使用功能。 租金收取标准也将实行差别化:“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来收取;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则为市场租金的80%。而市场租金将由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并公布。”《意见》还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年限内不调整租金;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提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7,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府发[2008]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7]26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  (二)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7.10元;  (二)每小时6.0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10元。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0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标准从2007年12月26日起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五日
不对的,单位给的工资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成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0年8月1日起城区每月最低850元, 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和新津县等7个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80元(每日35.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20元。   
650,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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