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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积金使用条件,成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有些什么要求 比如需要连续购买多长时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14:26:20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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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有些什么要求 比如需要连续购买多长时

连续缴满12个月即可;停缴不超过三个月可续交
按现行的法律,不可以到外地买房,但很多地方都可以取出现金来

成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有些什么要求 比如需要连续购买多长时

2,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你如果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必须是在成都具有买房资格,并且你公积金购买一年以上,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的职工 自己一月交六十八,那每月公积金总额 136元 单位个人个负担5%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3,请问在成都买房子怎么用成都市的公积金办理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及

首先若你户口不在程序,需要在成都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或拥有1年以上的完税记录,则可以在主城区购房。要使用成都市公积金,根据规定,你的公积金至少连续缴纳12月以上,然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贷款额度与你每月自己缴纳多少及缴存比例有关。需要的东西就是你购房合同,单身购房需要去办理单身公正,夫妻的就不需要公正,拿上结婚证就可以了,剩余的就是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前往办理。
您好,需提供,公积金联名卡,产权证,交易手续费票,契税票,装修合同原件,身份证具体信息你可以再去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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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5,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若贷款方式是纯商业贷款,可在取得备案登记一年以内以首付方式提取一次公积金,然后在还贷满12个月以后每年以还贷方式提取一次。
到公积金中心,后子门拿办理表就好了,怎么办有标准,服务台会告诉你!
成都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综上,满足规定的条件即可提取成都市公积金,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 租房自住的;4.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2)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3)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4)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  办理资料:(1)购预售商品房须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购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须在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3)所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须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4)所购拆迁安置房须自支付房款后,12个月以内申请(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时间为准);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5)提取次数:只能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6)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职工家庭中符合提取申请的职工应按规定,在提取申请当月到公积金中心或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含产权共有人)。当年已按规定审批办结的提取申请,审批内容不做更改。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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