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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9:26:11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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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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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2,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具体流程是什么

城镇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身份证 2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4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5 房屋测绘报告 农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身份证2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3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4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另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还要提交申请人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村民会议选举的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具体流程是什么

3,成都房产证办理流程和办理资料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办理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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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住楼初始登记费是多少钱

西安市房屋初始登记费用如下: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本市房地产登记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费 1、土地使用权和非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费。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登记的项目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方法收取: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以下(含 100) 0.2 超过 100 以上部分至 2000(含 2000) 0.08 超过 2000 以上部分至 5000(含 5000) 0.06 超过 5000 以上部分至 10000(含 10000) 0.04 超过 10000 部分 0.02 2、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费。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套 80元收取。办理上述初始登记应按一个项目、一个地块为一证,土地、房屋先后分别登记的,不能重复计算,土地初始登记每件收费的上限为 2 万元,房屋初始登记每件收费的上限为 4 万元;土地、房屋合并登记的,每件收费的上限为 6 万元。 3、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更正登记费。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遗赠等发生的转移登记;因房地产用途发生变化、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土地和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分割或合并等发生的变更登记;因房地产登记册记载有误发生的更正登记(因登记机构工作差错引起除外)等,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住房每套 80 元、非住房每套 300 元收取。 4、公有住房出售登记费。由登记机构向购房人按每套 50 元收取(含电脑制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费) 。 5、产权证工本费。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本 25 元收取。 (二)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费 1、抵押、设典(限现房)权利登记费。 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土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典当物的价格总 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 3 万元。 2、个人住房抵押权利登记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按每套 100 元收取; 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套 200 元收取。 (三)预告登记费。 1、因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的预告登记,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套 50 元收取。 2、以预购商品房(个人住房除外)设定抵押及其抵押权的转让、以房屋建设工程设定抵押及其抵押权的转让等的预告登记, 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抵押、设典权利登记收费标准收取。 3、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登记,一方当事人未提出登记申请,而由另一方当事人申请的单方预告登记,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套 50 元收取。 (四)异议登记、文件备案登记费。因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状况不一致而发生的异议登记;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发出的法律、 行政文件, 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房地产权利的文件登记备案,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件 50 元收取。 (五)注销登记不收费。上述各类登记收费均含证书工本费。

5,房屋初始登记申请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处请咨询当地房管) 一、几点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二、如何填写各栏目 (一)如何填写“申请人信息栏” :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二)如何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填写申请人确定的联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3、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4、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三)如何填写“申请内容栏”: 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 2、竣工时间:填写工程竣工时间。 3、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等。如“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 4、房屋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填写房屋的建筑结构,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结构。 5、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质:填写房屋性质,包括: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如地上层数有10层,地下层数有2层,那么总自然层数就是12层。 8、地上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上自然层数。 9、地下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下自然层数。 10、总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11、总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12、土地使用权证号: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13、建筑物专有情况:如需要以清单形式列明各专有部分的具体情况,勾选“详见建筑物专有情况”,并具体填写《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 14、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如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的房屋,勾选“详见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并具体填写《建筑物区分所有清册》。 1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16、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 17、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由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18、申请日期:填写填表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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