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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政局注册,成都民证局在哪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6:29:25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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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民证局在哪

成都市民政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02 88 66 90 26 6
成都市民政局办公在天府大道北街966号4号楼3楼

成都民证局在哪

2,成都结婚证补办办理条件和线上查询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线上查询: 成都市民政局官网:http://cdmzj.chengdu.gov.cn/。

成都结婚证补办办理条件和线上查询是如何规定的

3,成都结婚证补办线上查询和电话查询是如何规定的

线上查询: 成都市民政局官网:http://cdmzj.chengdu.gov.cn/ 电话查询: 028-61881800 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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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结婚证办理流程是如何的

1、初审 工作人员审查新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证件是否携带完全且证件是否有效。简单询问两人的结婚意向、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判断新人是否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 2、填写声明书 新人双方各自填写登记处提供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注意填写信息和户籍信息保持一致,保证情况属实后在“声明人”处签字、按手印,登记员检查后在“监誓人”处签字。 3、登记 确定新人符合信息填写正确,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工作人员就会准备结婚证登记事项,并发给新人结婚证。如果审查出现不合格,会向新人说明原因,新人下次再来登记。 注:登记时必须双方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若无户口无法登记。为了保证时间资源的有效利用,新人可以提前登陆成都本地的民政局官网进行预约。

5,成都 婚姻登记

到四川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在均隆街,不用进民政厅,它设的婚姻登记处就在均隆街街口上,走到那里就看到了,很明显!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6,成都涉外结婚登记电话查询和办理费用有哪些

电话查询: 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登记) 地址:百花西路5号 电话:028-87030083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申请 凡是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男女双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会对男女双方的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男女双方是否自愿结婚、双方是否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等,如果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国人,双方还需要提供我国婚姻法在国外依旧有效的证明,确保婚姻的有效性。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完毕后,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发放给男女双方各一本结婚证。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曾离婚,如今打算复婚的情况下,也需要按照结婚登记的手续进行办理。另外,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要缴纳结婚证的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用给婚姻登记机关。

7,成都涉外结婚登记办理资料和电话查询是什么

办理资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电话查询: 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登记) 地址:百花西路5号 电话:028-8703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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