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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北门登记离婚,成都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0 18:58:41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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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成都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2,成都市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 :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安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海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成都市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3,成都离婚证办理时间和电话查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查询: 028-85093507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成都离婚证办理时间和电话查询

4,成都市离婚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文明东街11号028-84853355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青羊区平安巷10号1号楼15楼1501~1509(东城根街东边)028-86633643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便民路10号10层028-8369558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成都二手房离婚过户办理地点和办理条件是什么

办理地点: 成都二手房交易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电话:028-86280032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温馨提示:夫妻二手房过户不需要两人同时在场。

6,成都离婚证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是如何的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7,成都离婚证办理材料和电话查询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电话查询: 028-85093507。

8,如何在成都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您好!您的问题由“四川婚姻律师”网为您回答。我们的网站是全国著名律师网站,专攻婚姻案件,立志成为您身边最放心的律师。 《婚姻法》第31条和第32条就是针对您的问题所作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回答。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四川婚姻律师网”在线律师。

9,成都离婚证政策规定和办理材料是怎样的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办理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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