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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复印病历有用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12 21:17:45 编辑:成都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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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印病历有用吗

楼主你好!病历复印一般用在伤残鉴定上,都是有用的。

复印病历有用吗

2,复印病历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复印病历需要如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若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除前述条件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复印病历需要什么证件

3,患者在住院期间是否可以复印病历 急用

可以复印一部分,不能复印入院记录、化验单、检查单、医嘱。其他都可以,我问过医生了。
可以

患者在住院期间是否可以复印病历 急用

4,去医院复印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复印病历需要携带复印人和病人的身份证,在就诊医院的病案科进行复印。由于病案整理、归档、编码等程序原因,一般在出院后10-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进行病历的复印。复印的病历会加盖医院的公章。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申请,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审核申请并提供复制。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同志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保管的部门或病区。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请问住院期间病例可以复印吗

这个是不能的,这个轻伤鉴定病例表一般不能复制,医院规定。只能让鉴定的人过来取或者给医院打招呼。
如果单位需要住院期间的病例。医院是可以给你提供复印的。而且医院也可以给你开诊断。

6,住院病人还没有出院可以复印病历吗可以封存病历吗

可以复印已经形成的病历.不让复印的部分,可以要求封存.但不要影响到病人的治疗.复印病历,应该履行相应的手续.不可以直接向病房要.可以复印已经形成的病历.不让复印的部分,可以要求封存.但不要影响到病人的治疗.复印病历,应该履行相应的手续.不可以直接向病房要.

7,患者有权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值得注意的是患者有权复印的仅是客观病历部分,主观病历包括病程记录、三级查房、会诊记录、病历讨论等不在可以复印的范围内。

8,关于病史复印流程

1.复印病历的规定没有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定。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到具体到如此细节做出规定的程度。而且也不是很必要。2.具体流程每个医院都一样,由医院自己规定。3.目前我过较大医院都有实行电子病历,一般三甲医院均已实行。但电子病历一般只在住院期间起法律作用,准确来说,电子病历的法律效用并不明确。出院后的病历以打印出来的纸质病历归档病案室为准。4.病历上的每一个签名由书写者自行打印出来并手写签名才能起法律作用。因为有笔迹在上面。而一份病历上有很多位医生的签名,不可能打印出来再去一个个找他们签名,所以只能把病案室的那份复印。以上只是我的理解,并未参考官方信息,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解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案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根据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可复印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各家医院为了方便病员和家属,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流程。

9,起诉医院我要去复印病历都复印什么

去病史室把能复印的都复印了,然后再咨询律师。
复印病历的程序是,首先必须是患者本人或受患者委托的人带着身份证到医院医务处,医务处批条后盖上公章,然后到病案室复印。 病人有时只知道复印病历,但不知道查封病历。医疗机构一般不会主动告诉患者查封病历。查封病历,要医患双方在场,把原始病历复印后,把原件装在口袋里面,让患者在上面写上日期,并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原件被查封之后,放在医务处,因为上面有患者的签字,不用担心会有人随便乱动。将来打官司就用复印件,必要时需要医院的原始病历。 为什么要查封病历?因为复印病历只能复印国家规定的部分,如第一天住院的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各种化验单、病理报告单等。如果做过手术,手术同意书也可以复印,还包括麻醉单、手术记录单、护理记录等。允许患者复印的并不是所需要的全部医疗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客观的部分,没有经过任何主观分析。但是有一部分资料按规定是不能复印的,如大夫每天记录的病情志(包括会诊记录、病例讨论等)。因此,复印病历和查封病历必须同时进行。查封的是整套病历。一个病人如果住院三天五天,复印出来的病历和查封的病历可能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如果病人住院时间很长,其中每天的病情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大夫每天观察的仔细不仔细,对病情判断的准确与否,采取的治疗措施怎么样,都能反映出来。如果患者怀疑医院输血、输液或者用的注射剂有问题,医院和患者还应该对实物进行封存,然后双方拿着查封的实物到有检测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另外,患者看病期间的药费、陪护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清单以及与医疗相关的证据,都要保存好。保存这些票据的好处是,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医院方有过失,这些都是有利的赔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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