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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地点,身份证办理在哪里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08 19:49:33 编辑:成都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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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办理在哪里办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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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办理地点

派出所。办理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14点半到17点半[冬],夏季的下午是15点到18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并且星期六、星期天休息的工作就称为行政班。身份证补办应当注意内容: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2、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4、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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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换身份证去哪里办理

一、换身份证去哪里办理1、一般换领身份证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办理身份证的地点可能会有所不同,详情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二、换身份证的材料有哪些换身份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换身份证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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