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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生产通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合理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5 06:26:32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合理吗

既然是通用规范,肯定是被大众接受的,存在即合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合理吗

2,食品企业周围多少距离不得建设重污染企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有这么一段话:4.2.3 厂区要远离有害场所。生产区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有防护地带。其距离可根据各类食品厂的特点由各类食品厂卫生规范另行规定。关键看是要看现场评估的,一般来说重污染企业旁边是不允许开办食品厂的。

食品企业周围多少距离不得建设重污染企业

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对个卫生与健康的要求有哪些

如果办食品的就不能从事公共场所..比如美容美发..办公共场所的就不能从事餐饮业......一般办理都在华威里25号的朝阳疾控中心...但是有很多医院也有专门的体检科..体检后能出具健康证..这要咨询当地医院了
目前没有看到有最新的规范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对个卫生与健康的要求有哪些

4,成品白砂糖包装间卫生要求微生物菌落总数耐心解答下

包装间卫生要求按《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执行。成品白砂糖每克的卫生指标为:菌落总数≤100,大肠菌群≤30,霉菌≤25,酵母菌≤10,致病菌和螨不得检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sn0168-92 3.计数时应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板(sn标准要求为25~250个菌落),

5,川卫食证字2006第510000000051号是什么意思 内容都有什么

意思是指:2006年,四川省卫生食品管理局办理颁发的卫生食品许可证;第510000—000051号是许可证的编码。
川卫食证字(2006)第510000-000051这样的文号只能是食品或保健食品不可能是保健药。 企业名称:成都润馨堂药业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070309有效期:20101213内容:川卫食证字(2006)第510000-000051号许可项目:生产保健食品:口服液(润馨堂牌参杞三力浆口服液、润馨堂牌润馨得力口服液、润馨堂牌润馨阿胶浆口服液、润馨堂牌参灵口服液、润馨堂牌润馨睡舒口服液)、梅邦虫草-梅邦康健宝口服液)、胶囊剂(润馨堂牌蜂灵胶囊)、片剂(润馨堂牌钙铁锌硒多维片)、颗粒剂(永康明维常乐冲剂)

6,贴牌生产食品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贴牌生产首先要有商标,之后找一个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签定合同委托要求生产。要求有QS的产品要到技术监督局备案。自主生产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等,如果是委托加工生产只要自己是合法的注册企业可以和加工厂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产品送检手续、产品备案等即可。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标准分14章,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附录"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较难控制的微生物污染因素,向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指导性较强的监控程序建立指南。

7,食品生产企业可以使用木质器皿和原料直接接触吗

食品生产企业是不可以使用木质器皿和原料直接接触的。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7.2.1 采购的食品原料 采购的食品原料 采购的食品原料 采购的食品原料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 合格明文件;7.2.2 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的应在 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的应在 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2.4 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 运输及 运输及 贮存中 应避免日光直射、备有防雨尘设施; 必要时还应具备保温、冷藏鲜等设施。7.2.5 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 不得与有 毒、不得与有 毒、不得与有 毒、不得与有 毒、不得与有 毒、害物品同时装运 害物品同时装运 害物品同时装运 ,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7.2.6 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 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 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 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 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 序。
应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器皿。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 根据食品GMP标准中对厂房及设施的要求: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可使用木质材料,除非其可证明不会成为污染源者 方可使用。2. 根据食品GMP标准中对机器设备的要求:①加工用机器设备应能防止危害食品卫生(并应易于清洗、消毒、检 查),避免润滑油等污染物混入,并应定期清洗(或消毒),但要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②食品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计应简单、易排水、易保持干 燥,并尽可能时常予以清洗、消毒,注意无消毒剂之污染。③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之食品器具,其材质应为不会产生毒素、无臭味或异味、非吸收性、耐腐蚀,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等。3. 从食品GMP标准来看,木质器皿具有不易清洗、容易滋生微生物从而污染食品、容易腐蚀等缺点,因此不宜在食品生产企业用于与原料直接接触使用。4.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能会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影响食品的气味、味道以及颜色,更可能会释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有毒添加剂,这些化学成分会迁移到食品中而被人体摄入,危害人类健康。所以,食品生产企业在选择材料时应参照国家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 GB 9684-2011)、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 12651-2003)等。5. 实际上,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常使用食品级不锈钢作为食品接触材料。
食品生产企业是不可以使用木质器皿和原料直接接触的。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4881-2013)中: 7.2.1 采购的食品原料 采购的食品原料 采购的食品原料 采购的食品原料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 合格明文件; 7.2.2 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的应在 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的应在 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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