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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自局调整,成都市城市规划局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8 23:11:12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都市城市规划局

传说,就是不真实的说法。网上当然就查不到。

成都市城市规划局

2,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哪个版本的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2008年的。
意思就是当规划块状绿地为该项目的代征绿地,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时,建筑后退规划块状绿地的距离不小于5米,其余情况(包括该规划块状绿地不属于项目代征绿地—当然也不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了)按第3.2.3条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只需考虑各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的规定进行控制。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哪个版本的

3,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成规办[2011]202)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市规划建设协调发展,规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 /T141- 2010)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本市建设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第二条 本市以下区域内,并符合所列规模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一)居住、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评启动阀值表1居住、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评启动阀值区 位 ①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②建设项目的商业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区域 范围 居住用地 商业、服务、办公等用地 第一区 中心城区三环路内及红星路南延线、天府二街、剑南大道、三环路围合区域 ≥5 ≥1 ≥3 第二区 中心城区三环~外环区域(不包括198地区)、区市县城区 ≥7 ≥1.5 ≥4.5 第三区 中心城198地区、区(市)县其他地区 ≥10 ≥3 ≥9 注:1.符合上表中①、②任意一项应启动交评;2.上表第②条中“建设项目的商业建筑面积”主要针对居住用地兼容容商业的建设项目;有建筑设计方案时按商业总建筑面积计算,无建筑设计方案时按用地面积×容积率×商业兼容比例计算。(二)其他需要进行交评的项目 停车泊位数超过100个的医院、超过200个的场馆与公园(停车泊位数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机动车标准测算)、单独报建的中小学校项目; 长途车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及第一区的加油加气站(含改扩建)项目; 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物流、工业项目; 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按下列情形实行分类管理。(一)核提规划条件阶段交评规划条件申请方在申请核提规划条件时应提交已审定的交评意见,规划管理部门以交评意见为依据之一核提规划条件。 核提规划条件的交通影响评价应主要对项目开发程度(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置要求等提出交评意见。如果商业建筑面积可能大于等于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项目,还应要求在方案阶段在细化交通影响评价。 (二)规划调整论证阶段交评 涉及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的项目,应在其调整论证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应作为调整论证的条件之一。与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论证同步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应重点对拟调整事项(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建要求提出交评意见。(三)项目方案阶段交评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建筑项目,还应在方案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作为方案审查的依据之一。 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不改变已核发的规划条件。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具体的交通设施配建、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评价。提出相应优化措施作为交评意见。 (四)简易交通影响评价 对距离城市主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一个街坊以上需作交评的建设项目、拟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较小建设项目(未达到第二条表1所示规模),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研究提出交评意见。第四条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法定规划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规划和数据、指标为依据第五条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如下: 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前交评范围内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的变化,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使交通状况不恶化。 (一)项目内容;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三)评价范围内交通及交通设施调查及现状分析; (四)项目建成年及使用后5-10年的交通预测分析; (五)交评对象(各类交通设施)的交通分析评估; (六)应对方案及规划控制要求; (七)评价结论。第六条 交通影响评价应当委托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类)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中心城区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委托城市规划甲级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类)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交评报告的质量定期对交通影响评价咨询编制单位进行考校,并纳入规划信用管理(具体办法见成规办(2010)166号)。第七条 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建设、交通通和公安交管部门参与,组织城市规划、交通等相关专家进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审定的交评报告形成交评意见。规划调整论证阶段和项目方案阶段交评的评审工作可与规划调整论证、项目方案审查合并进行。第八条 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的评价报告,经过评审,认为不符合交通影响评价要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要求编制单位熏新修正、完善评价报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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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4,成都要修建5环吗

2011年春节前开工建设,三年内建成。五环路是一条约180公里长的高速环路,大致为双向8车道,部分道路将在原有路网基础上进行整治和改造。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宋林风 胡锦枫 2009年11月18日07:40   “在远期(2020年)的规划中,我们把中心城区和二圈层的六个组团的交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到整个都市区来规划。”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为市民所熟知的“四大新城”规划已提档升级为《成都市都市区总体控制规划》,原有的“四大新城”区域将作为全新的“六大新区组团”,与中心城区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融为一体。 而在市民最为关心的交通方面,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本报记者透露,俗称“两环二十六射”的现有路网格局,将调整升级为“四环三十射”,新形成的五环、六环两条环线及三十条放射性道路,将使未来成都都市区的路网更加均衡,密度更为合理,交通愈加顺畅。 打造五环路联“都市区”六组团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在原来的“四大新城”规划基础上,我市于今年初提出了编制《成都市都市区总体控制规划》,将东南西北四大新城拓展为六个新区组团:新都-青白江组团、温江组团、郫县组团、东升组团、华阳组团及龙泉组团。六个新区组团将和中心城区作为统一的“成都都市区”,实现一体化发展。目前,总体规划的各项子规划正在加紧深入完善之中,待统一编制完成后报市规委会审批。 在都市区交通规划方面,原有的“两环二十六射”(三环路、绕城高速以及成金青快速路、蜀龙路、IT大道等二十六条放射性道路)将调整升级为“四环三十射”。该负责人昨日首度对记者证实,“四环”中新增的两环,即规划中的成都市五环路和第二绕城高速。“等到2020年,都市区规划的远期目标完成后,整个成都都市区范围内将形成六条环状道路,及三十条中心城区向外的放射性道路。”该负责人说,在这样的规划基础上,成都市现有的一二三圈层格局将改变: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地区变成一个巨大的“都市区”,三圈层区域则将发展为整个成都都市区的卫星城。 据了解,五环路是一条约180公里长的高速环路,大致为双向8车道,部分道路将在原有路网基础上进行整治和改造。据悉,成都经开区汽车城大道是纳入五环路路网规划建设的首个节点区域。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成都市一、二、三环及绕城高速之外的第五条环路,将串起“都市区”中的六大组团,从而将成都第二圈层纳入都市区整体格局。以后,龙泉驿、郫县等地将不再是郊区,而是与锦江区、青羊区一样的城区。 市规划局透露,五环路主要承担的作用,就是将六大组团串联起来,成为这六大组团之间的联系带。在建成后,六大组团之间的交通都不用再通过中心城区来进行中转,通过五环就可以直接到达。 远景规划9条地铁线为都市区服务 市规划局专家表示,除了规划的“四环三十射”外,都市区的总体规划中,还将大力发展中心城区与新区组团的交通路网。“中心城区到达任意一新区组团,原则上都将有两条快速通道。同时,还有一条地铁线路连接中心城区和新区组团。” 市规划局相关人士透露,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的作用十分明显。“地铁运输量大,规划中,地铁在交通方面也将会发挥重要作用。都市区的远期目标(2020年)是新建7条地铁线路,目前,各规划项目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同时,都市区远景规划(2020年后)则还将再建2条地铁,全市形成9条轨道交通线路,让地铁交通能到达都市区的重要节点。” 据市规划局透露,为了打造都市区的交通路网,我市将在2.5环、三环、绕城高速各重要节点上,增设互通式立交桥来加快路口的快速通车能力。同时,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都市区远景规划中,我市将逐步实现都市区的公交一体化。 第二绕城高速本周预招商 力争2011年春节前开工建设三年内建成 本报讯(记者汪兰)昨日,记者从市交委获悉,省政府已授权成都市政府以BOT等方式建设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协调省交通厅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将于本周内在省交通厅、成都市交通局网站上发布招商预公告,月底发布正式招商公告。据悉,第二绕城项目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招商,2011年春节前开工建设,三年内建成。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路线全长220.713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总投资271.83亿元。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的招商模式为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据市规划局表示,第二绕城高速绝大部分道路将采用新建,仅部分道路在原有路网基础上进行整治和改造。 据悉,该路线起于广汉境内成绵高速公路K20+500处,沿顺时针方向环行,北连广汉市、金堂县、青白江区,东至龙泉驿区、简阳市,南接双流县、新津县,西连崇州市、温江区、郫县,再往北至新都区、彭州市,共串起12个区(市)县。并串联成绵、成南、成渝等10条高速公路(包括目前规划中的第二机场高速),从成都市区出发,沿高速路抵达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耗时不到1小时,相当于串起了成都周边的“1小时经济圈”。 市交委相关人士表示,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是一条重要过境高速公路,与现有的绕城高速分工不同。“以后过境我市的客车、货车均可通过该高速公路过境,不必再进入市内。”市规划局专家举例说,比如在现在的道路条件下,如果一辆来自重庆的货车想前往温江,很多都会选择成渝路-三环路-市区-光华大道的路线,客观上占用了中心城区的道路资源。而以后,就可以利用第二绕城高速直接到达温江,不用再挤占城区的道路资源。 加快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的建设,对缓解成都市现有绕城高速公路及环状城市主干线交通压力,分流城市过境交通,完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引导城市空间和产业合理布局,满足日益增长的客货运输需求,增加成都对四川省乃至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至关重要。

5,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法制处。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负责开展城管系统的普法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室业务工作。(三)发展规划处。负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模式研究;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协调城市管理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统计和年鉴编辑;承担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经费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局资金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财务监控管理,参与局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核查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五)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拟订环卫事业发展规划、环卫行业技术标准,编制环卫作业经费计划;监督管理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制考核;参与城区垃圾转运车、压缩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管理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街道冲洗降尘及洗车场(站)的规范化设置;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招投标和市场化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承担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城市景观管理处(挂广告设置管理处牌子)。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标准;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重大技术改造和城市照明及夜景灯饰工程;牵头编制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不含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两侧80米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机场路旁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七)市政管理处。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市政设施;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专业规划,牵头组织检查考核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含新建、扩建、改建)等重点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维护经费核定、技术改造方案及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埋设或架设各种管杆线等设施;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等构筑物的设置;负责超重车过路(桥涵)核准;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市场。(八)综合执法管理处。负责协调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指挥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占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牵头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大型商贸活动及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牵头治理非法书写、张贴小广告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考核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九)执法督察处。负责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督察和执法队伍作风督察;负责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和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查处纠正,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建议、意见。(十)区县工作指导处。指导区(市)县城市管理工作;参与考核区(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组织协调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的全市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十一)基建设备管理处(挂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负责局基建项目的实施和预决算审查;牵头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引进设施、设备的招投标、项目建设、油料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保养维护,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和执法标志;负责局安全生产及设施装备管理,规范生产技术标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运营,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十二)市容市政服务管理处。负责市容服务收费的行政监督、检查和管理;执行有关垃圾、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等收费管理办法,指导开展相关收费工作。(十三)宣传教育处。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检查评比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教育,统筹对外发布城市管理公众信息,收集、整理媒体及网络舆论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十四)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十五)纪检监察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6,成都北改什么意思 全面一点

【新蓝图】  1500亿元 今年拟启动200项目  195平方公里:东起新成华大道,西至西大街-金牛大道(老成灌路),南抵一环路(局部至府河),北至绕城高速金牛、成华北边界,总面积约195平方公里(含绕城高速内新都区部分区域),其中“四轴四片”中金牛、成华区重点区域约104平方公里  1500亿元:今年拟启动约200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  四轴:金牛大道、沙西线、川陕路、新成华大道4条道路及两侧各200米的范围  四片:凤凰山片区、大熊猫生态片区、火车北站片区、曹家巷片区  以昨日北改工程工作汇报会为标志,备受关注的成都北部城区老旧城市形态和生产力布局改造工程大幕全面拉开。市建委的工作汇报显示,成都北改工程规划总面积为195平方公里,涉及金牛、成华、新都三个区,其中集中实施改造的范围约104平方公里。据初步统计,北改工程项目约360个,总投资约3300亿元,其中今年拟启动的项目约200个,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  改造区域———  集中改造“四轴四片”  金牛区成华区是重点  据市建委介绍,北改工程的规划区域为:东起新成华大道,西至西大街-金牛大道(老成灌路),南抵一环路(局部至府河),北至绕城高速金牛、成华北边界,总面积约195平方公里(含绕城高速内新都区部分区域),其中要集中对总面积约104平方公里“四轴四片”中金牛、成华区的重点区域实施改造。涉及新都区的北改工程范围,由新都区按“统规自建”的方式进行改造。  “四轴”是指金牛大道(即老成灌路,一环路至绕城高速段)、沙西线(一环路至绕城高速段)、川陕路(新华路口至绕城高速段)、新成华大道(一环路至绕城高速段)4条道路及两侧各200米的范围;“四片”是指凤凰山片区、大熊猫生态片区、火车北站片区、曹家巷片区。  投资计划———  今年启动约200项目  总投资逾1500亿  初步统计,北改工程项目约360个,总投资约3300亿元。作为北改工程启动年,2012年成都市拟启动实施的项目约200个,总投资约1507.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0多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43个,总投资约138.34亿元;旧城改造项目14个,总投资约472.07亿元;城中村项目4个,总投资约138.4亿元;棚户区项目1个,总投资约40亿元;公建配套项目50个,总投资约104.34亿元;生态景观项目8个,总投资约28.46亿元;新建项目6个,总投资134.2亿元;其他项目74个,总投资约451.73亿元。  成都还确定了今年北改工程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北城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旧城片区拆迁改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生态环境和文态建设等。据了解,成都市将加快编制北城新一轮全面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2月底前要完成北城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界定“新建区”“优化区”和“整治区”,分类制定“建新”“更新”“改旧”三种模式的改造方案。2月底前,还要完成北部城区发展规划,3月底前完成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城区交通、产业、文化、生态等专题内容。  基础设施———  今年约建46.5公里道路  新建北站汽车客运站  北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速度将加快。按照“8横10纵”的骨干路网规划,完善路网结构。2012年要启动总长约46.5公里、总投资约79亿元的道路、立交桥等基础设施建设。  这些项目包括:建设货运大道(沙西线至绕城高速,含货运大道下穿宝成铁路隧道、绕城高速与货运大道互通立交桥)、建设北路北延线(蜀龙五期,含三环路蜀龙路立交)、商贸大道北延线、绕城高速与沙西线互通立交等项目。  改造解放北路、老成灌路、交大路(含三环路交大立交)、熊猫大道、万石路(含万石路下穿宝成铁路隧道、万石路下穿绕城高速隧道)、二环路快速路、火车北站片区配套道路及节点等项目。  梳理并打通一批区域范围内的断头路,尽快完成2.5环金牛、成华段项目。  关闭荷花池汽车站,整合城北、五块石汽车站,新建北站汽车客运站。  按照规划,尽快实施一批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旧城改造———  火车北站、曹家巷片区  大单位自主改造示范带动  在旧城片区拆迁改造上,北改工程将以成都铁路局、中铁二局、木综厂、五冶及省林业厅等大单位自主改造工程为带动示范项目,加快火车北站片区的改造进程;以华西集团自主改造、八里庄、二仙桥旧城改造为重点,加快曹家巷片区的改造进程;加快天回镇、洞子口的旧城改造工作,结合凤凰山机场的搬迁工作,推动凤凰山片区的旧场镇、旧街道、旧院落的整治工作。  产业升级———  商品市场调迁3年见成效  绕城内不再布局任何批发市场  今年要启动商品市场、货运场站、物流服务站、仓储企业搬迁工作,对商品市场按照“绕城高速内不再布局任何批发市场”和“统筹规划、集中集约、引导外移、提档升级”的既定原则,实施“关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转型一批”的模式进行调迁,把北改工程区域打造成中西部的商品批发物流高地、国际商贸物流中心、综合商社(会)和贸易总部聚集区、电子商务创新基地和特色商品价格发现中心。  商品市场调迁将以荷花池片区、火车北站片区、五块石片区、驷马桥片区、八里庄片区、川陕路、老成灌路沿线市场为先期调迁重点,力争3年见成效。同时,在新建区和改旧区,按照城市功能规划,聚集一批高端商业和现代服务业,初步形成北部城市级商业中心、火车北站商圈、各城市组团或板块的商业商务中心。  生态文态———  打造最大都市绿岛  天回镇建文化地标  在北改工程生态环境方面,成都市将加快以凤凰山、天回山、虎头山为重点的北部“198”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利用该区域特有的山地、河流、湖泊、田园等自然景观和植物园、熊猫基地、北湖、保利198公园等主题公园,以及文化底蕴深厚、景观丰富、生物多样等特点,以健康绿道体系建设为抓手,连片打造山体、湿地、湖泊等城市生态空间,形成城市最大的都市绿岛,为全面建成“198”生态公园树立样板和标杆。此外,成都还将建成东风渠、沙河、三环路、熊猫大道生态休闲绿带,打造北城独特的亲水生态环境。  充分挖掘天回镇历史文化内涵,将天回场镇打造成集传统历史文化、民俗商贸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片区,形成具有川西特色的文化地标。运用昭觉寺丰富禅文化、茶文化底蕴,结合驷马桥、三洞古桥的历史典故,提升打造驷马桥片区的文化元素。运用大熊猫稀缺文化优势,打造国际大熊猫文化品牌。此外还要继续扩大欢乐谷、东区音乐公园等项目现代文化娱乐效应,努力为居民、消费者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产品。

7,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内容

成府法规审[2007]75号 《成都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已登记备案。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成都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交通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水运工程的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及上述工程的辅助和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追究不放过),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三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手续。 第六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活动的参建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供应商等与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任何单位 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市交通建设工程的实际,制定有关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级交通建设工程以及对直接监督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有关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监督、指导区(市)县交通局、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各区(市)县交通局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对所辖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农村公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由各区(市)县交通局确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协助调查所辖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条 质监站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之有关规定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十一条 质监站和各区(市)县交通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和投诉。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程序和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二条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期自接受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起至竣工验收完毕止。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向质监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一)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向质监站提供下列主要文件和资料: (1)有关管理部门批复该工程项目的证明文件; (2)工程概况; (3)安全文明生产合同; (4)参建单位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质情况,安全生产组织计划; 第十四条 质监站对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业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组织对受监工程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布检查通报和工程施工安全动态。 (一) 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落实;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2.汛期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切合实际; 3.是否编制了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二)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强制性标准; 2.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设计文件中是否予以注明并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三) 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监理程序,并配备了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无安全生产台帐; 2.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 规定,是否按照程序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四) 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上岗人员的持证情况,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 落实,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立了安全专项经费; 3.是否编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物资、人员和设 备到位情况; 4.汛期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切合实际;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 7.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9.施工用电、易燃易爆(爆破器材)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配备情况; 10.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编制、归档情况; 11.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的事项。 第十五条 质监站在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从业单位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建设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及今后的防范措施及时反馈给质监站。 第四章 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十九条 发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二十条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成都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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