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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民生活电价,成都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13:48:57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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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调了几次 ,这个是最终的了 0-180度 5角2 180-280度 6角2 280度以上 8角2

成都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2,成都居民用电价格

成都电价分时段 基数(120度以内)价格: 峰平段电价是0.4724元/度 谷段电价是0.2295元/度 超出基数(120-200)加收0.0800元/度 所以无法帮你估计电费,因为不知道你峰平段和谷段分别用电多少,因为价格相差一倍

成都居民用电价格

3,成都阶梯电价标准

1
山西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2012年7月1日起试行,第一档电量为17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为每千瓦时0.477元。第二档电量为171至260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27元。第三档电量为26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每千瓦时0.777元。

成都阶梯电价标准

4,成都居民电一户一表怎样计费

对“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含低谷时段用电量),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即: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执行基准电价,户表居民电网峰平段基准电价为0.4724元/千瓦时,户表居民电网低谷时段基准电价为0.151元/千瓦时(丰水期)和0.2295元/千瓦时(平、枯水期);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8分钱;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0.11元;月用电量在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电价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0.16元。 我有一个成都局的官方解释全文,但在这无法贴出.
既然楼下有了表了,房子里面就不需要了吧

5,成都阶梯电价标准2017

四川电力销售价格表(2017年8月更新)备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百贫困度县农业排灌用电问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千瓦时。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农网还贷资金按0.3分/千瓦时征收;抗灾救灾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2、上表所列价格均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千瓦时,国家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免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千瓦时。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答中:居民生活用电按0.1分/千瓦时计征,其余用电按1.9分/千瓦时计征。汶川地震重灾区大工业用电(含子类别)、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专按1.8分/千瓦时执行。5、上表所列价格依据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属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79号)。

6,成都锦江区居民的电费单价

一、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 1.高峰时段、平段:0.4724 2.丰水期低谷时段(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0.151 3.枯、平水期低谷时段(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0.2295 二、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0.08 三、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0.11 四、月用电量在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0.16 注: 1、本表依据国家发改委 发改价格〔2006〕1233号文件规定制定。 2、对“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电价只针对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的客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含低谷时段用电量)均应实行阶梯递增电价。 4、“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的“月用电量”,包括当月居民生活用电的高峰时段、平段和低谷时段电量之和。 5、对实施双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每个阶梯电量标准加倍。即121至200千瓦时的部分加收0.08元/kWh,201-300千瓦时的部分加收0.11元/kWh,301千瓦时的部分加收0.16元/kWh。 5、执行时间:从2006年6月30日起的抄见电量执行。

7,谁能够帮我算一算成都市的居民电价到底是怎么核算的比如931度电

  成都市居民电价根据电表不同,收费也不一样:以单元总表抄表的电费收均价,每度0.53元;老的一户一表分段计费,每天早7点~晚24点为峰平段,每度电0.4724元,每天晚24~早7点为峰谷段,每度电0.151元,电表总数超过120度,即121度~200度,每度电加收0.08元,200度以上每度加收0.15元;新的一户一表没有峰谷段,即每度电0.151元的电价,其余和老的户表收费一样。   一、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   1.高峰时段、平段:0.4724   2.丰水期低谷时段(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0.151   3.枯、平水期低谷时段(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0.2295   二、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0.08   三、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0.11   四、月用电量在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0.16   注: 1、本表依据国家发改委 发改价格〔2006〕1233号文件规定制定。   2、对“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电价只针对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的客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含低谷时段用电量)均应实行阶梯递增电价。   4、“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的“月用电量”,包括当月居民生活用电的高峰时段、平段和低谷时段电量之和。 5、对实施双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每个阶梯电量标准加倍。即121至200千瓦时的部分加收0.08元/kWh,201-300千瓦时的部分加收0.11元/kWh,301千瓦时的部分加收0.16元/kWh。   5、执行时间:从2006年6月30日起的抄见电量执行。   具体自己对照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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