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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2020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社保和居住证必须同一区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1 12:50:27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2020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社保和居住证必须同一区吗

不需要,只要你在成都的社保就可以了。带上社保缴纳证明及居住证。你家子女就可在你所居住范围就近入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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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用房产证办理居住证证明可以用吗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用房产证办理居住证证明可以用吗?我觉得是可以用的,因为这是一个保障还是一个身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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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办理就读,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 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不再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便了手续,更为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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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2号,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1.申请人本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农业户口簿(或“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成都市居民户口薄);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暂住证》;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其在中心城区就业的《劳动合同》(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重新换签或新签的具有防伪标识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申请人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在该郊区(市)县就业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为子女申请入学的外来务工农村劳动者,从5月10日至6月18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子女入(转)学申请。随后持相关证明于6月21日至7月2日到指定登记点登记。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申请就学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于7月23日公布入学信息。

5,2016自由职业的申请人在成都怎么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2016自由职业的申请人在成都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一)提交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二)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6,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

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今年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去年记者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  《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意见》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应该不能吧。

7,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

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参考2015年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16尚没有出台。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今年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去年记者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 《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意见》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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