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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青路车祸,女44岁在下班回家吃饭的途中过马路车祸当场死亡责任事故司机在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6 03:40:20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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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44岁在下班回家吃饭的途中过马路车祸当场死亡责任事故司机在

据你所述:1、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内容不一样,一般不会支持双份赔偿。通常来说工伤赔偿的多些,但程序上花费的时间长,交通事故赔偿快。2、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负刑事责任。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女44岁在下班回家吃饭的途中过马路车祸当场死亡责任事故司机在

2,车主开车出车祸当场身亡只买了交强险行驶在高速路撞了中间护

1、车辆报废的手续具体问下当事人的报废流程2、保险公司一般都是赔偿对方车辆的人伤和车损3、报废车辆需要交警队出具报废的证明
买了保险就可以报,实是在高速上吗?高速上保险勘察车是不去的,你得联系交警。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车主开车出车祸当场身亡只买了交强险行驶在高速路撞了中间护

3,关于一起交通事故

你主责,他次责,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先违反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 且 左转弯未考路口中心点(当时你那应该没有,是实线?那里不能掉头转弯) 对方次责 认定为醉酒驾车,其他违反行为在你上诉中没有表明,所以次责。 6 4 开。
交警下的认定还是很合理的,如果摩托车驾驶员没喝酒,这事故应该是你主责、他次责。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应该是摩托车负全部责任。

关于一起交通事故

4,路上一油罐车翻车致路堵我面包车慢慢前行一电动车为躲车撞到我车上

还用讲吗?? 一般没什么事的话不会要钱 硬要钱的都是碰瓷的~~ 最好不要给 给了你就自认倒霉吧~~
到交警队报案,让交警跟你们调解或是处理。
你好!非律师 你说呢全无大碍还要3000元 不 道 德 破财免灾 祝你平安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有警察处理没有?有 你就默默的承受吧 但是要讲价 要不证件被扣下不给你就不好了如果没有警察处理 让他滚蛋 给个300快 就好了多少也是个事故 破财免灾吧

5,一起交通事故

按国家规定来说,你也是有责任的,但是车主好心,把你车到医院治疗,这种算私了!
私人解决,在问他要点钱你就不报警辽~
你是没有责任的,办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报警才可以办理的。
新的道路安全管理法上针对此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不在此复制粘贴了,自己可以网上搜):交通事故中若有伤者受伤急需治疗或严重堵塞交通的,可不保留现场。事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还原现场并认定责任,若无争议则根据描述定责;若有争议,则需调取相关的其他证据,如目击者证言等。
你们可以口述情况,有没有责任要看你们经过时的路道具体情况,让交警认定吧
看你是怎么样骑自行车被小车撞到的,如果你说的属实,没有现场对小车不利,全凭你们两个怎么说,做到问心无愧就行!如果伤的不重划分责任也没多大意义,交强险足够赔偿你了。
只要你没多大事就好了,没责任,说自行车撞大车谁信

6,成都一运渣车侧翻致2人死亡

2017年7月14日19点07分,新都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成都金芙蓉大道与北星大道交汇处高架桥下一辆运渣车侧翻,造成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肇事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对于死者进行默哀。运渣车也属于大货车一列。车祸新闻中,这其中大货车出现的恶性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很多行人,小车稍不留神就容易成为成为他们的“陪葬品。遇见大货车、泥头车等拉开车距,做好预判,不要长时间近距离行驶在同车道上、不要尾随大货车,尤其是高速路上,超车时尽快提速,绝不能拖泥带水,当然了超车前注意观察前车动向,如果右前方的货车前还有慢车,此时是千万不可强行超车的。尾随满载或货物固定不稳、超宽的货车,你可别靠太近。如果货物没固定好,行驶过程中坠落,尾随其后的小车即使不被砸中,急刹避险也是非常危险的,而有些大货称其为盲开都不为过,货物超宽明显遮住左右后视镜视野,这是就要多观察前车情况了。货车、泥头车都是“干苦力活”的,为了多拉多跑,经常成为车道上最抢眼的车型,闯红灯、抢道、超速等是家常便饭,同时加上车况都很一般,往往容易造成事故发生,另外疲劳驾驶等也是造成车祸原因之一。所以,珍爱生命,远离大货车。

7,酒后驾车被撞身亡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而且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所以,关键是看交管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认定A方确实属于酒后驾驶且造成B方死亡,那A放除要按交通肇事罪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民事赔偿部分的数额主要是看责任承担(是全责、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受害人的子女、父母情况(决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多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决定死亡赔偿金的多少)等,具体数额要根据案件情况核算。
仅供参考; 虽然你朋友是酒后驾车,但是这起交通事故不是因你朋友酒后驾车发生的,你朋友对这起事故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公交车超越黄线撞击你朋友,这起事故的过错方应当是公交车一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只由有过错的公交车一方全部承担。 另外,你朋友虽然不是事故的过错方,对这起事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酒后驾驶摩托车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不允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对你朋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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