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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场的最新通告,荷花池原来卖衣服 的地方还没有搬是这个意思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5 17:59:51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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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荷花池原来卖衣服 的地方还没有搬是这个意思吗

搬了,车站都搬了。 2012年,都市全面启动“成都北部城区老旧城市形态和生产力布局改造” 工程。12月初,金牛区区属荷花池市场关闭提升改造新项目建筑设计优化方案正式出炉。之后,确定2013年2月1日以前与商家签订《区属荷花池市场关闭提升改造安置协议》。 2012年12月24日,金牛区属荷花池市场正式发布关闭公告,市场关闭以后,市场将进行为期3年的升级改造。

荷花池原来卖衣服 的地方还没有搬是这个意思吗

2,成都荷花池服装批发市场将搬迁到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搬

荷花次服装批发市场将搬迁到北新干道上,往新都方向。具体位置不是很清楚,不过往新都方向,顺着北新干道走就能看见,不是很远。具体什么时候搬这个还没通告。
好像是搬到古冶汽车站对面
要搬到城北的国际商贸城,在绕城外面(斑竹园镇附件)从一环路上北新高架,一直往新都方向走,过了绕城高速就能看到了
新的市场保留 如:大成市场 蓝光金荷花 大正鞋城 荷花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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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离婚后买房限购吗

限购,离婚不满两年,与离婚前家庭合并计算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现状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二、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三、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四、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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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对节日期间乱涨价的商贩最高可罚款多少

成都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3日,在全市开展元旦期间市场价格大检查重点监督主副食品价格、停车场收费、景区消费价格和收费,以及防范甲流相关商品的价格等。 在开展节日市场检查期间,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大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和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检查重点内容包括:落实灾后重建建材临时价格监管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和相关政策措施,查处不执行临时监管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和防范甲流相关商品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甲流疫苗接种乱收费行为。检查大中型卖场、超市(含连锁店)及大型农贸市场的粮油、肉禽蛋菜等主副食品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密切关注其价格动态。特别在开展的优惠促销活动中,是否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监督,严禁趁机涨价和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景区(点)周边宾馆、饭店和餐饮娱乐行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检查临时占道机动车停车场及城区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的明码标价和收费执行情况。检查客运站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检查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5,成都发布房地产市场什么调控新政

成都:刚需家庭可优先摇号选房。成都市房管局31日公布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成都刚需家庭购买商品房将享受优先摇号,以支持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出台政策规定全市商品住房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方式开盘销售。今日公布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规定,成都市商品住房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一致。补充通知规定,可被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员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其次,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第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在房源方面,补充通知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数量的50%,来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房产主管部门须对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等情况进行核验,夫妻离异的,还须核验其离婚年限。补充通知自3月31日起实施,对31日以后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拟于4月8日起按新规接受网上购房登记。3月31日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6,成都入户新政已购房现在开始买社保可以吗

只要不是本地常住户口不可以,购房与社保无关。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成都限购令已经取消很久了,对于外来人员在成都买房的政策也非常宽松,但网上的消息多数还停留在两三年前。网红特意将2016年外地人成都购房的政策进行整理,希望能帮到想在成都安家置业的外地朋友。一、外来人员在成都购房有没有限制?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促进商品房市场稳定发展的通知》(成房发【2015】38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房管部门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登记等环节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及其家庭房屋套数。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子不再受任何的限制。二、关于外来人员成都购房落户政策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①90平方米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②70平方米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对于房屋面积不足九十平米的,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方可以申请成都市常驻户口。申请手续如下: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7、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三、关于外来人员使用公积金在成都购房政策目前成都已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但规定的是在外地工作的成都籍职工,回成都购房,可享受异地贷款政策。这就意味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目前无法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但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1、 户口在成都,公积金在外地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只需向缴存地的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即可。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缴存地公积金中心。2、 户口在外地,公积金在成都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之前需确保连续不间断缴纳公积金半年且公积金缴纳金额达到标准。具体详情可咨询成都市公积金中心。3、 户口在外地,公积金、社保都在外地。这样的情况按照目前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能进行商业贷款。
只要不是本地常住户口不可以,购房与社保无关。

7,成都限购新政具体情况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防范炒作防范投机,我市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以家庭为限购对象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在《通知》中,成都的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10月1日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时之所以将对象锁定为个人,主要考虑到当时我市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部分区县还存在去库存压力,房价整体水平还相对较低。但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逆转,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空子而炒房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全国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均以家庭为限购对象。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支持职住平衡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再买房《通知》对限购方式进行了调整,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3.5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仍在积极入市购房,导致投机炒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根据《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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