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市城乡就业和责任管理处,想知道 成都市就业指导办 在哪邮编多少

成都市城乡就业和责任管理处,想知道 成都市就业指导办 在哪邮编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3 05:36:43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想知道 成都市就业指导办 在哪邮编多少

宁夏街136号.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 610015 区号: 028

想知道 成都市就业指导办 在哪邮编多少

2,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做什么的呀在那里工作有前途吗

基本资料:单位法人: 周元洪 举办单位: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性质: 地方事业单位 机构代码: 151010000276 所属区域: 成都市金牛区 所属行业: 服务 联系电话: 87706600 成立时间: 1991年4月 人员编制: 94 在职人数: 87 邮政编码: 610031 单位住所: 二环路北一段4号 服务职责:对全市就业服务实施行业管理;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市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劳服企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规定。负责规划全市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就业,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和监控,督促检查全市农村劳动力开发目标的完成情况。下属部门: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 李 群 职务: 主任 电话: 87706601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行政党务管理、机构、人事管理 名称: 再就业指导处 负责人: 安益仁 职务: 处长 电话: 87706599 工作职责: 负责再就业指导、下岗基本生活保障及安置 名称: 失业保险处 负责人: 李 进 职务: 处长 电话: 87706585 工作职责: 负责核定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失业人员享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外地转入我市代发失业保险金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做什么的呀在那里工作有前途吗

3,成都市的就业局在那里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 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
四川省就业局地址:营门口路18号

成都市的就业局在那里

4,成都市就业局网站多少谢谢

负责人:李永捷 职务: 局长 办公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分中心 办公电话:87706602 传真电话: 87706602

5,成都创业补贴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是怎样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1.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 2.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电话号码:028-87706602 咨询电话:028-12333。

6,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中各个部门地址

二环路北一段四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求职大厅去办登记.具体培训他们会给你打电话
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做什么的呀在那里工作有前途吗

基本资料:单位法人: 周元洪 举办单位: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性质: 地方事业单位 机构代码: 151010000276 所属区域: 成都市金牛区 所属行业: 服务 联系电话: 87706600 成立时间: 1991年4月 人员编制: 94 在职人数: 87 邮政编码: 610031 单位住所: 二环路北一段4号 服务职责:对全市就业服务实施行业管理;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市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劳服企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规定。负责规划全市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就业,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和监控,督促检查全市农村劳动力开发目标的完成情况。下属部门: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 李 群 职务: 主任 电话: 87706601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行政党务管理、机构、人事管理 名称: 再就业指导处 负责人: 安益仁 职务: 处长 电话: 87706599 工作职责: 负责再就业指导、下岗基本生活保障及安置 名称: 失业保险处 负责人: 李 进 职务: 处长 电话: 87706585 工作职责: 负责核定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失业人员享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外地转入我市代发失业保险金

8,成都市就业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报条件(一)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二)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三)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三、申报材料(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失业人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三)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不再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纸质资料。扩展资料补助标准(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四)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五)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者旷工被公司开除的,那么要拿到开除证明、失业保险缴纳单,而且失业保险缴纳1年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文章TAG:成都市城乡就业和责任管理处成都成都市都市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