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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科成果奖,第十二届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3 03:02:31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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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届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什么意思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评奖活动举办的第十二届。如果你是省属单位我以为不必要参加,当然,有总比没有好,参加也无妨。

第十二届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什么意思

2,杨明洪是何须人也

杨明洪,男,1968年7月生,四川省南部县人,经济学博士(后)。四川大学西部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四川省中国经济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先后在《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民族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经济学家》、《投资研究》等30 余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8篇。出版著作《农业增长方式转换机制论》、《退耕还林(草)利益补偿机制研究:以长江上游地区为例》、《区域超常规发展论:基于中国西部若干民族地区的实证分析》、《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效率与风险防范》等14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6项。被遴选为四川省技术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和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你说呢...

杨明洪是何须人也

3,四川理工学院和成都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宜宾学院西昌学院那

你说的这几个学校中,四川理工学院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相当,其它的学校都不行。 成都学院属于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原来它叫成都大学(专科),后来升成本科叫成都学院,但它玩文字游戏,招生叫成都大学,骗了很多外地学生来。 宜宾学院和西昌学院位置处于不发达地区,学校各种条件都不怎么行。 因为我住在自贡市,住在理工旁边。所以对四川理工学院比较了解。它是1965年华东理工大学的西南分院,后改成四川化工学院,在改成四川轻化工学院,直到现在的四川理工学院,有着四十多年的本科教学历史,听说明年7月份前要升成四川理工大学,学校现有汇东、营盘、黄岭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400亩,总建筑面积近69万平方米,学校国有资产总值约6.8亿元,其中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总量约207万余册,电子图11580GB。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约1500人,教授、副教授50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600人, 学校建立了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3个,涵盖了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建成了材料与化工、生物与食品、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类五大学科专业群,拥有9个省级特色专业和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3个四川省重点学科。在原有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基础上,申报成功能够覆盖近20个学科专业方向的4个一级学科授权点,新增4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和高校师资(GCT)专业学位的授予权。学校有4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是四川省“一号工程”建设基地。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近5年来,学校建成3个省级科研条件平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2个四川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与企业联合建成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产学研创新联盟,形成了33个科技创新团队;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课题近1000余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0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700余篇,被SCI等权威检索系统收录文章300余篇, 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26000余人。45年来,学校共培养各类毕业生8万余人。近5年,本科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名列省属高校前列,是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四川理工学院和成都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宜宾学院西昌学院那

4,我的母亲户口是上海的 我是已成年的孩子 那我的户口可以岁母亲迁来

好像不行
公证的话,最好先打成都市的公证处看看能否进行公证,因为你现在没有了原始的户口登记,可能要老家那边的公证处才能公证。还要咨询下当地的派出所,看看如何办理。 程序并不复杂:只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然后进行一定时间的登报,如果无异议的话就可以办理了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5,城市规划管理专业是管理不是城市规划想要详细介绍专业排名考

城市规划管理专业侧重理论研究。属于工科的城市规划专业偏重于建筑学,有很多课程于建筑学相同。我个人觉得还是城市规划专业比较好,将来毕业考研,工作的供选择范围大一些。城市规划管理专业比较空泛,就业面比较窄。 摄影这个会不会都无所谓,将来工作了你也没有时间搞摄影,美术这个管理专业就不用学了,工科的城市规划要学的,大一大二的基础课都有素描色彩之类的。设计呢,天才很少,都考后天的培养和自己的努力! 城市规划管理专业 1.专业概况 城市规划管理专业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主要培养从事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和城市公共政策分析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主要研究方向 城市规划管理专业共有三个研究方向,分别是: (1)城市化与城市发展战略管理; (2)城市管理与公共政策; (3)城市规划与公共政策。 3.研究内容 (1)城市化的基本理论,中国城市化的轨迹、重大问题及政策框架; (2)城市管理的体制安排、主要理论和治理工具,城市管理的主要领域(交通、公共住宅、环境等)公共政策分析; (3)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管理、社区发展规划、城市设计; (4)数字化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现代城市管理模式。 4.专业培养目标 (1)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端管理人才; (2)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积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从事城市规划、管理与政策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3)培养致力于从事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应用型人才; (4) 掌握一门外国语。 5.本专业师资力量 本专业现有教授3名(包括特聘国外兼职教授1名),副教授2名,讲师3名。本专业教师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比例为100%。本专业指导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强劲,先后主持了《中国西部地区“十一五”城市化规划研究》、《成都城乡一体化研究》、《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理论与实务》、《国内外新城开发模式研究》等科研项目,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十大教学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本专业指导教师编写的教材,先后获得了“国家十五规划教材”、“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等科研荣誉。 6.对外学术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美国规划协会、印第安纳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韩国中央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或项目合作。其中,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已签署研究生“1+1+1”合作培养计划,优秀毕业生将有机会被推荐到国外合作大学继续深造。 7.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有城市发展的经济分析、城市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 、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社区发展规划与管理 、现代城市交通管理、城乡规划与管理案例分析、城市土地与公共住宅管理、城市投资环境评价和投资项目评估、公共治理与市政改革。 8.毕业生去向 国家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管理部门,城市发展、规划与管理部门,城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 城市规划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综合社会实践、城市认识实习、城市总体规划实践、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不少于40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相近专业: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排水工程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6,学生关于承担责任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社科院在读的05、06和07三个年级的所有研究生祝我们的母校30岁生日快乐。 我们这三级研究生是特殊而又幸运的一批。特殊的是,从05级开始我院每年招生人数达到99人,是历年来招生规模最大的三届。幸运的是,我们入学以后赶上了社科院的许多发展和变化:行政大楼焕然一新,新的大门拔地而起,研究生学院正式揭牌,今天又迎来了社科院30周年的生日。此时此刻做为研究生的代表,我想谈谈我们的三点感受: 一、对导师的感受 社科院与高校的教学模式的比较是同学们经常谈论的一个话题。虽然我们在办学的硬件设施上处于暂时落后的局面,但同学们都认为硬件条件的暂时缺乏是可以克服,软件上优势却是高校无法比拟的。许多同学都认为,在社科院读研究生,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拜师学艺”,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导师们和同学们经常保持着零距离的接触,使我们不但学到了大量的理论知识,更是直观地感受到他们的人格魅力! 社科院的师生关系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很多导师既是导师也是师兄。许多导师都是从社科院毕业,然后留在社科院继续从事科研工作并在各自的学科中有所建树。研究生学院的郑泰安院长,既是学院的领导,也是法学所的导师,但我们私下觉得最亲近的称呼还是一句“大师兄”;巴蜀中心的赵志立老师曾说:“我给你们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我就说我是你们的大师兄,但是后来我又想想,我是你们的导师,我这不是自己把自己的辈分给整乱了嘛!”这是一句玩笑话,但是正是这种特殊的关系,是社科院的师生关系有了高校所缺少的轻松、和谐的气氛。 二、对研究生学院的感受 学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琐碎但又及其重要的工作。高校里的每个学院、每个系、每个专业甚至每个班级都配备有专门的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我们研究生学院包括郑泰安院长等三位领导在内,一共才9名老师。但正是这9名老师,出色撑起了研究生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局面。学院的老师对同学们的生活无微不至的关心,经常举办各项活动、比赛,既锻炼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这次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更是体现了这一点。5月12日下午学院的老师以最快的速度把学生疏散到了相对安全的百花潭公园。那天晚上,候院长、孙书记、李院长和研究生学院的所有老师都一直守护在我们的身边,陪伴我们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夜晚。 三、谈谈我们自己 我们这三个年级的同学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我们大都是80后的孩子。长期以来社会上有一种声音一直质疑着80后,说我们是“垮掉的一代”,我想我们社科院的研究生应该可以给这种声音一个最有力的反击。 在导师们的培养教育和老师们的关心下,我们勤奋刻苦,我们努力钻研。05级法学所的钟凯师兄,一年级时就在物权法的研究上有所建树,与北大的教授争锋相对;06级社会学所的张俊丽同学,突患疾病辗转省医院、华西医院,最后终于在北京手术成功,在生病期间她一直坚持学习,今年我院的青年论坛还收录了她生病期间写的一篇论文。 面对社会,我们也勇挑重担。汶川大地震发生后,5月13号起,社会学所的同学成立了志愿者加油站,新闻所的同学成立了平安信息志愿者,学生党员自发缴纳“特殊党费”,2位05级的师兄和2位06级的同学前往成都市团市委报名参加志愿者,赶赴重灾区广元、都江堰,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些都显示出,我们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80后研究生,自信、自立、自强,是敢于承担责任的一代! 最后我想把话题再回到我们的30周年院庆,地震前当我们在筹备文艺晚会的时候,李明泉副院长和李庆助理将晚会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版块。我想,这三个版块应该对应着三个群体。 过去。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老院长刘茂才老师在行政大楼里精神饱满的穿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林菱老教授在院内面带微笑地闲庭信步,我想正是以他们二老为代表的一批老专家老学者,为社科院带来了过去的辉煌和灿烂。 现在。我们只需要记住一个瞬间:5月12号下午,当我们所有人惊慌地从行政大楼、从宿舍跑出来的时候,我看到贾书记、候院长等院领导镇定、沉着的站在楼下,我想那一刻我们所有人的心马上就踏实了。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如此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社科院才有了今天的快速发展。 将来。对于将来,我们研究生们会当仁不让地站出来,承担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担。回顾历史,社科院走过了30年的风风雨雨,创造了30年的辉煌成果。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社科院也才走过了30年,30岁对于一个人来说正是而立之年,正是事业起步的时候。我们要在前辈们打造好的良好的基础上继续奋斗,开拓进取。 100年前梁启超先生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在这里,我代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97名在读研究生向在座的各位领导、老师保证:我们会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刻苦钻研。毕业之后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我们都会记住,我们是从四川社科院走出来的研究生,我们身上除不去的是四川社科人的印记,我们会带着这个印记,努力工作,回报母校,回报社会,回报伟大的祖国!
我覺得還是你知道寫比較好! 但是可以借鑒他們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社科院在读的05、06和07三个年级的所有研究生祝我们的母校30岁生日快乐。 我们这三级研究生是特殊而又幸运的一批。特殊的是,从05级开始我院每年招生人数达到99人,是历年来招生规模最大的三届。幸运的是,我们入学以后赶上了社科院的许多发展和变化:行政大楼焕然一新,新的大门拔地而起,研究生学院正式揭牌,今天又迎来了社科院30周年的生日。此时此刻做为研究生的代表,我想谈谈我们的三点感受: 一、对导师的感受 社科院与高校的教学模式的比较是同学们经常谈论的一个话题。虽然我们在办学的硬件设施上处于暂时落后的局面,但同学们都认为硬件条件的暂时缺乏是可以克服,软件上优势却是高校无法比拟的。许多同学都认为,在社科院读研究生,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拜师学艺”,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导师们和同学们经常保持着零距离的接触,使我们不但学到了大量的理论知识,更是直观地感受到他们的人格魅力! 社科院的师生关系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很多导师既是导师也是师兄。许多导师都是从社科院毕业,然后留在社科院继续从事科研工作并在各自的学科中有所建树。研究生学院的郑泰安院长,既是学院的领导,也是法学所的导师,但我们私下觉得最亲近的称呼还是一句“大师兄”;巴蜀中心的赵志立老师曾说:“我给你们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我就说我是你们的大师兄,但是后来我又想想,我是你们的导师,我这不是自己把自己的辈分给整乱了嘛!”这是一句玩笑话,但是正是这种特殊的关系,是社科院的师生关系有了高校所缺少的轻松、和谐的气氛。 二、对研究生学院的感受 学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琐碎但又及其重要的工作。高校里的每个学院、每个系、每个专业甚至每个班级都配备有专门的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我们研究生学院包括郑泰安院长等三位领导在内,一共才9名老师。但正是这9名老师,出色撑起了研究生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局面。学院的老师对同学们的生活无微不至的关心,经常举办各项活动、比赛,既锻炼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这次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更是体现了这一点。5月12日下午学院的老师以最快的速度把学生疏散到了相对安全的百花潭公园。那天晚上,候院长、孙书记、李院长和研究生学院的所有老师都一直守护在我们的身边,陪伴我们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夜晚。 三、谈谈我们自己 我们这三个年级的同学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我们大都是80后的孩子。长期以来社会上有一种声音一直质疑着80后,说我们是“垮掉的一代”,我想我们社科院的研究生应该可以给这种声音一个最有力的反击。 在导师们的培养教育和老师们的关心下,我们勤奋刻苦,我们努力钻研。05级法学所的钟凯师兄,一年级时就在物权法的研究上有所建树,与北大的教授争锋相对;06级社会学所的张俊丽同学,突患疾病辗转省医院、华西医院,最后终于在北京手术成功,在生病期间她一直坚持学习,今年我院的青年论坛还收录了她生病期间写的一篇论文。 面对社会,我们也勇挑重担。汶川大地震发生后,5月13号起,社会学所的同学成立了志愿者加油站,新闻所的同学成立了平安信息志愿者,学生党员自发缴纳“特殊党费”,2位05级的师兄和2位06级的同学前往成都市团市委报名参加志愿者,赶赴重灾区广元、都江堰,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些都显示出,我们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80后研究生,自信、自立、自强,是敢于承担责任的一代! 最后我想把话题再回到我们的30周年院庆,地震前当我们在筹备文艺晚会的时候,李明泉副院长和李庆助理将晚会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版块。我想,这三个版块应该对应着三个群体。 过去。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老院长刘茂才老师在行政大楼里精神饱满的穿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林菱老教授在院内面带微笑地闲庭信步,我想正是以他们二老为代表的一批老专家老学者,为社科院带来了过去的辉煌和灿烂。 现在。我们只需要记住一个瞬间:5月12号下午,当我们所有人惊慌地从行政大楼、从宿舍跑出来的时候,我看到贾书记、候院长等院领导镇定、沉着的站在楼下,我想那一刻我们所有人的心马上就踏实了。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如此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社科院才有了今天的快速发展。 将来。对于将来,我们研究生们会当仁不让地站出来,承担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担。回顾历史,社科院走过了30年的风风雨雨,创造了30年的辉煌成果。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社科院也才走过了30年,30岁对于一个人来说正是而立之年,正是事业起步的时候。我们要在前辈们打造好的良好的基础上继续奋斗,开拓进取。 100年前梁启超先生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在这里,我代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97名在读研究生向在座的各位领导、老师保证:我们会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刻苦钻研。毕业之后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我们都会记住,我们是从四川社科院走出来的研究生,我们身上除不去的是四川社科人的印记,我们会带着这个印记,努力工作,回报母校,回报社会,回报伟大的祖国!

7,国五条是指哪五条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2月2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国五条(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3亮点介绍编辑通览会议提出的五项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表述,是其中亮点,其余多属重申。4关注焦点编辑这是“新国八条”出台两年来,政府针对房地产调控做出的又一次明确表态。很多人都嗅到了“国五条”可能给火热的房产交易市场带来的寒意。但是和市场传言的政策力度相比,这一次政策手段显得似乎有些温和。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这五方面政策措施大多是对原有措施的强调,对市场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和多数专家学者重点关注限购、二套房贷政策不同,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指出,中国房地产价格问题的解决需要制度性根本改革。具体来说,一是废除土地出让金预收制度,由预收70年改为购房后每年征收。二是降低购房环节税负,实行对人均基本居住面积外的房产重税。三是房产增值征收利得税,使投资、投机获利机会趋于零。四是把40%的家庭纳入保障房范围,并根据收入动态调整,禁止转租。5政策分析编辑如按照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的规定,房价上涨是铁定的。从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工作内容看,所谓的“新国五条”新政,无实际“杀伤力”,并且缺乏具体的新政策规定,基本是老话重提。与以前的调控思想相符合。一则房产税扩容的不确定,无时间安排表。二则重启地方政府价格控制目标与一房一价,其实前年开始就存在,已经名存实亡。三则限购城市小范围扩大看地方政府,房价上涨过快标准难确定,具体情况不一样。四则稳定房价的问责制,或者是约谈制,根本不是调控政策,是行政措施,但是很难起到效果。五则所谓的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如空话,没有实际的约束力。六则限购不放松,但是没有提到扩大城市范围,显然作用不大。七则保障房的对房价实际影响力,可以忽略。2013年房价稳中有升,中央提出的城镇化将带来巨大的新增人口与人口红利,市场需求力旺盛。当前土地制度导致土地供应逐年负增长,加之货币不断超发,投资渠道缺乏。而收入翻倍与基础设施的增加,譬如25个城市新报地铁,必然支撑房价上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但人口多和可耕地少是土地价格上升的根本原因。改革土地收入管理模式,减少地方财政对出售土地的依赖,把对房地产增量征税改为对存量征税,才能抑制投资性购房,遏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土地私有化只会导致土地私人所有者坐地起价,加剧土地供应的无序化,不仅会更高的提升地价、房价,还会加剧贫富分配不公。这在近几年各地频出的卖地亿万富翁事件得到了证实,个别人的一夜暴富建立在众多买房人更多付出的基础上,而地方财政也失去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更多的市民将失去享受市政生活设施的权利。中国30余个城市在3月底公布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其中半数以上二叁线城市仅公布“房价调控目标”,被舆论称为“温柔的毛毛细雨”。之前异常火爆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因“20%个人所得税”等调控重拳未被提及而温度骤降。6地方细则编辑“国五条”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提出了“限购扩容”。“国五条”规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这一细节可看作是“限购令”小范围升级,原来有些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省会城市限购执行得较为宽松,如果按照“统一要求”,则接下来会有城市调整方案,进一步收紧。 限购令有可能将从一二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范围有所扩大。由于此类城市的刚性需求有限,较为依赖投资型客户,限购将会对此类城市产生较大影响。紧抓“保障房”建设会议指出,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此外,有关专家强调,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和开工量的大幅减少,随着前几年上千万开工的存量在今、明两年消化后,从2015年起,商品住宅市场将出现严重的供应缺口。另外,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贷的盛行,将让限贷政策的作用大打折扣。“一场由供应不足、调控作用下降和房价金融价值上升带来的新房价爆涨因素和风险正在聚集。”房产税需要加快推进,且需要提高累进税率,以取代调控能力下滑的限贷政策,同时对房产出现的融资价值部分进行抑制。另外,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推动城市建设,以满足房价上涨爆发出来的需求。限购历史北京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上海2010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深圳2010年9月30日晚上11时30分,深圳紧急出台调控落实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广州继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后,广州2010年10月15日也出台了严格的限购政策。广州市联合人民银行、省地税制定了该政策,核心内容包括四大方面。其中规定,非常住家庭不准在广州购房,未满18岁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天津2010年10月13日,天津市政府发布楼市调控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违反规定购房者,将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台州2011年8月25日,台州市公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厦门国家有关部委再出重拳调控房价上涨,三套房贷款全面叫停;首套房首付调整到三成及以上;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五成。为此,厦门市推出了临时性限购措施,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房。宁波宁波推出了住房“限购令”,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宁波市购房。这意味着,外地客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之外。福州继深圳、上海、厦门、宁波等城市后,福州市也颁布楼市“限购令”,从2010年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居民同一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杭州杭州市研究出台新政,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南京南京市制定出台了贯彻国务院部委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 贷款。温州国庆假期过后,《温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正式发布,规定凡是在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个家庭已经购买新开楼盘住宅一套的,其家庭成员再次购买新开楼盘住宅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将不予通过。海口继深圳、上海等各地政府接连出台住房“限购令”之后,14日,海口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武汉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在武汉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论面积大小,只能在中心城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而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家庭,则暂停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南昌南昌市公布限购令新规,该项规定全称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政策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太原太原市人民政府2010年1月1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太原市市辖六区自意见下发之日起实行限购政策,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昆明2010年1月18日,昆明下发《关于在昆明市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通告》显示,于昆明市主城区4区、3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县范围内,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济南济南市政府就在这个周末发出了一个《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这个通知最抢眼的规定是:不管是不是济南的户籍居民家庭,1月21号到年底,只能在济南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房。这里边提到的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重庆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月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和重庆外汇管理部联合转发上述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到重庆买房,必须提供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永康2010年11月24日,浙江永康正式发文《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县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我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兰州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最严限购令”,具体内容是:“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大连2013年2月18日下午,大连市建委宣布,大连将从今日(19日)其将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苏州苏州2010年11月3日晚下发的通知指出,市区暂定本市以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市区新购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居民家庭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书面声明保证所购房屋为本意见施行后新购的唯一住房。贵阳2011年2月20日,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三亚2010年10月12日三亚市政府公布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实行限购一套商品住房政策;违法违规购房的,将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同时明确三亚市一线海景和有优势资源的土地将优先安排为高端度假休闲旅游经营性项目用地。舟山2010年10月13日,舟山本市及市外居民家庭只能在舟山新购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成都2011年2月15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等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成都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成都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合肥2011年1月26日,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居民家庭,只能在合肥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有效期为一年。不管此前手中房产有多少套,此后在限购期内只能有一次买新住房的机会,即使将新买的房子卖掉,也不能再买了。不过,家庭中的成年子女买房,可与父母按不同家庭计算,也不需要分户口。长春2011年1月28日,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沈阳2011年3月8日,拥有1套住房的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二环内限购1套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沈阳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二环内购房。佛山2011年3月18日,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金华2011年3月25日,金华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够提供金华市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金华市区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呼和浩特2011年4月19日,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乌鲁木齐2011年3月10日,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3套房,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2套住房。郑州2011年1月6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6日起,郑州市将全面实施商品住房限购令,人口过密区限购一套房。无法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石家庄2011-2-19 石政办发(2011)7号 自2011年2月20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为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调控政策,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石政办发〔2011〕7号》文件2011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执行。8专家反应编辑龙斌新政只能短期控房价合富置业首席市场分析师龙斌认为,本次国务院颁发的“新国五条”细则,无论是更明确二套房贷款收紧还是卖房征收20%的税,仍然是是按照此前调控的思路,在需求上做文章,抑制需求、增加交易成本,并不合理。短期内确实能平稳房价与稳定预期,但几个月后将没有实质性影响。韩世同新政调控治标不治本政策调控短时期内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房价在很难回归到合理价位。韩世同表示,主要原因不在于首付给几成,利率有多高,个税征多少,而在于各种制度的不合理,包括住房制度的不合理、土地制度的不合理、税收制度的不合理、货币制度的不合理等。新政对房价调控只是治标不治本。郎咸平谁是新国五条真正赢家?    对于国五条,金融专家郎咸平在其微博上发表"谁是国五条真正赢家"说道,国五条公布到2013年3月24日,房价和交易量竟然暴涨,举例,北京,上海,深圳二手房价同比上涨36%,27%和21%,交易量上涨260%,183%和184%。国五条真正的赢家就是政府,因为不但税收增加,由于房价暴涨,卖地又可卖个好价钱了。老百姓最惨不但多交税,还更买不起房了。9官方回应编辑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参与者,要树立房地产调控的共同责任意识,在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中,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多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同时主动与发改、规划建设、财税、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联系,建立房地产调控信息共享机制,寻求共识,相互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住建部副部长齐骥20%”已经引得楼市大动,楼市调控的细则实际都在“新国五条”里,但还要转化成可操作的具体条款,但是各地的调控目标,必须根据自身的情况尽快出台,具体时间表为3月底前。除了现有的调控措施外,还将继续推进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预计到年底前将会有更多的城市纳入进来。针对备受争议的二手房买卖须交20%差额个税是否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对此齐骥回应表示,政策不是这样设计的,如果未来执行起来遇到问题,会及时调整的。10调控历史编辑2010年1月,国办发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该通知分五个方面共十一条,因此被简称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十一条”。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通知》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2010年9月29日,国家出台巩固楼市调控成果措施。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2013年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的一周(3月2日~8日),北京二手住宅网签量达到了9400套,环比上一周 (2月23日~3月1日)大幅增加了140.5%,与上月同期(2月2日~8日)相比更是大幅增加了279.5%。11存在问题编辑国务院出台新“国五条”,意在控制过快上涨的房价,打击投机性购房需求,将房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受关注的是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随即,一份“避税攻略”在网上迅速流传,其中最为便捷的一招是“离婚”,包括上海、广州、苏州、昆明等城市相继出现离婚人数大增的情况。据报道,多地婚姻登记处变得异常忙碌,每天都有大量市民办理离婚登记和开具单身证明。同时,各地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大量的抛售、过户现象。反弹风险“国五条出台之后,确实使房地产市场平静下来。但由于其中20%差额征税政策、信贷政策等多项重点政策多地并未真正落实,政策效应有待观察。”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是在社科院举行的2013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上做出上述表述。对此,多位专家认为,由于多地地方政府落实“国五条”有偏差,应警惕政策效应减弱后的报复性反弹风险。因此,为避免累积的自住需求爆发性释放,防止房价大幅反弹,应尽快扩大房产税试点,增加持有环节税费。地方版“国五条”细则落地月余时间,各地市场均出现较明显的反馈。北京作为率先实施20%个税的城市,尽管本周成交量有所回升,但是对比以往依旧未达到正常水平,市场各方对于政策的执行仍处于观望态度。12二手成交编辑辞旧迎新 全国多地二手房成交量下跌辞旧迎新周,受之前18个城市集中出台的限购、限贷政策影响,岁末并未出现楼市的“年末淘房”现象,2014年第一周的楼市表现相对冷清,各主要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均有较明显的下降。国务院已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为此,国土部正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除此之外,国土部还部署有关司局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虽然住房信息联网存在重重阻碍,但是作为楼市长效机制和房产税的基础,住房信息联网势在必行,并在稳步推进中。整体来看,楼市因各方政策及节日影响,观望情绪渐浓,但市场供需矛盾和房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昆明二手房住宅挂牌均价环比下跌0.43%根据昆明市房产信息网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01月05日,昆明二手房住宅挂牌均价有所下跌,跌至8655元/平米,每平米较上周下跌37元,环比跌幅为0.43%。昆明主城区及呈贡新城共成交各类商品房2454套,相较前一周的228029.63套减少了356套,减幅为12.67%。成交面积方面,上周昆明楼市成交商品房总面积为228029.63㎡,较前一周243434.14㎡少了15404.51㎡,减幅为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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