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市房产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住宅维修资金从什么时候收取这在哪里有规定

成都市房产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住宅维修资金从什么时候收取这在哪里有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8 11:14:49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住宅维修资金从什么时候收取这在哪里有规定

住宅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一般在房屋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依据: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如果是浙江省的,《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住宅维修资金就是房屋的养老金,你的房子过了质保期后如果发生需要维修的问题就可能要用维修资金,而这些问题要涉及很多个住户,所以要建立一个维修资金。至于合不合算这个没法说,因为你必须交否则办不出产证

住宅维修资金从什么时候收取这在哪里有规定

2,房屋维修金

按照正常的建筑经济学,房屋维修基金是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在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交由银行进行专款专用。它的维修和提取不由建设单位做主,是在出现大的质量问题确实需要维修的时候,由住户(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认可并确定需要提款数目后,方可以动用的款项。但是目前这一点好象没有做到,有的住宅根本没有提留维修基金,有的维修基金被挪用,有的维修基金其实只是施工单位的质量保修款。目前提留了保修金的情况来看,一部分是由建设单位保管,建设单位确定其使用用途进行维修;有的则移交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对其进行保管和使用。而公用设施是不能动用这笔钱的,我们在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已经包含了,室外公用设施的正常维修、维护和相关不属于建筑主体质量的其它有关费用了。
维修基金应该交,比例是2%。交了对你的住房有好处,需要维修时经过三分之一业主同意就可以支用

房屋维修金

3,质量保修期和质保金

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产品的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应当是从发票确定之日。如果发票丢失可能需要按照出厂日期确定。
质保金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支付.如果双方约定的质保时间低于国家强制规定,是以国家规定为准.但付款时间按约定执行的.验收合格后如果一年后拒绝付款可以起诉.
如果合同的期限是一年,就应该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前把设备到位。如果1.没有规定时间 购买方先支付了价金,设备尚未到位,应催其通知,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到位视为违约。 2.没有规定时间,购买方支付了价金,设备到位起始位合同正式生效

质量保修期和质保金

4,关于物管费和房屋维修基金问题

你好!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大修的;物业管理费是针对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房屋面积(比如楼道、电梯间等)的日常维护,以及人员工资等开支。对于私人住宅内部发生问题,物业有责任解决业主的维修困难,但没有支付维修费用的责任。但是,如果私人住宅内部发生的问题是房屋构造问题而不是因为装修不到位而引发,物业是有责任动用物业管理费用进行解决的。比如说,外墙漏水。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可以咨询房管部门
我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物业管理费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如楼梯灯电费及日常维修);清洁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54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它用。 由上面法规可看出,管理费在维修方面只是用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备的日常维护和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维修资金是用在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设施的维修及更新改造,而你家房子漏水,是属于你家防水层老化或被破坏,是自用部位,所以物业管理人员说的是对的,他们也说帮你找人,价钱自己谈,也体现了“服务”所以建议你还是采纳物业提出的方案。
要看你的房子交房多少年了,如果时间不长,在质保期内,可以由开发商来帮你维修,如果时间久了,可能就要你出了。维修基金是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小区公共部位需要大修时才会动用,有严格的程序,你的房子不在使用范围内。物业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依据是物业管理合同,虽然你正常缴纳物业费,但维修是否还需要再出钱也要依据物业合同,所以,要不要出钱,先看你的物业服务合同。
这事应该归物业管,到当地住建委的物管科投诉吧。
是否保修期,保修期内找地产方,(防水保修五年)非保修期内需找明漏水原因,根据法规楼板属上下楼层共用资产并非公共部位,所以因为你自身装修导致漏水你出钱维修,因为楼下吊顶导致漏水楼下维修,而外墙则为公共财产因为外墙导致漏水本体维修基金维修

5,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全面解读

[i=s] 本帖最后由 新旺 于 2012-5-16 13:43 编辑 [/i] 新《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旧《办法》第四条规定,凡商品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解读:由“基金”改为“资金”,[url= http://www.taofang.com/weixiujjglbanfa/]维修基金管理办法[/url]在概念上实际更准确一些。一般而言,基金不能使用本金只能使用增值部分;而资金不但可以动用本金也可以动用所产生的增值收益,而且可以再次收取,以满足房屋维修之用。 ■缴存额依据标准:由“房款”变为“建安费” 新《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缴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是当地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旧《办法》规定,房屋维修资金是根据多层房屋按购房款的2%、高层按购房款的3%来缴存,西安也照此办法执行。 解读:这体现了一种更科学的公平性,不再因为房价的高低不同而出现了同一楼上的住户所缴维修资金不同的非正常现象。 ■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缴存期限得到明确 新《办法》第12条规定,已售公有住房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交由售房单位存入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而在此之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执行起来难度比较大。新《办法》更有利于开展对房改房、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 解读:使公有住房的维修有了明确可靠的保障,减轻了对公有住房的财政依赖。 ■住宅维修资金:可购买国债增值 新《办法》第27条明确规定:“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三)利用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旧《办法》第8条规定“维修基金存入维修基金专户起按规定记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解读:住宅维修资金滚存使用范围明显扩大,有助于增加维修资金的来源途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增值收益能力,减轻了业主的负担。 ■未缴维修资金: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新《办法》第13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缴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房人”。旧《办法》中,缺少相应的条款。 解读:规定了业主缴存房屋维修资金的约束性条例,为制定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可以进一步约束开发建设单位在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前完成房屋维修资金的缴存手续,让一些不缴维修资金的业主无空可钻。 ■续缴时间: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时 新《办法》的第12条和第15条,分别对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是业主大会成立前的使用程序,二是业主大会成立以后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第17条还明确规定了“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缴。”而旧《办法》只是规定了“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解读:细化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明确了不同阶段的管理责任和使用权限,同时明确了续缴的额度,更加明晰透明,让业主更明白。 ■挪用维修资金: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新《办法》第35条至40条规定,一是买受人未缴房屋维修资金,但开发建设单位或公房售房单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二是挪用维修资金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三是对房屋维修资金各级管理部门挪用维修资金的具体惩处办法也做了详细规定;旧《办法》在第18条规定,维修基金代管部门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有没收非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的规定。 解读:细化了对挪用维修资金的处罚程度,强化了处罚力度,对打击挪用维修资金起到了更大的威慑作用。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使用

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第二十四条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发生前款情况后,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还应当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第二十六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第二十七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7,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方法一:直接过户给你 但是需要交纳国家所有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方法二:办理赠与 让你的两个哥哥直接赠与给你 这个只需要交纳契税 但是您如果以后再出售的话 交易时会多一个20%的高额个税··建议:如果您自己住 不考虑以后出售的话 办理赠与比较好 如果将来有可能考虑出售 那就只有按买卖程序过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买的商品房,开发商会通知你带上相应的资料,比如合同、身份证、首付款收据等等什么的,验收完以后签字收房,然后还有相关费用的缴纳。具体可以跟你的开发商联系  收房细节问题可以参考一下:  检查所有插座  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充电器可以检查两相插座,三相接头的排插可以检查三相插座。  2 检查所有窗户  ·检查玻璃:玻璃不能有疤痕,我们所买的每一件都是商品,要仔细检查,否则吃亏的是自己。不要以为那么大的一块玻璃上有个小小的疤痕无所谓,想想如果你是在买一面镜子,有疤痕的镜子你肯定不要。  ·检查窗纱好多纱窗上的窗纱都是破的,或者上面有很大的划痕。  ·检查窗户开启时是否碰墙墙面很容易毁坏  3 检查电话线,宽带接口天伦的电话线和宽带面板质量不好,而且要看是否固定牢靠!  4 检查暖气片、阳台护栏是否牢固  5 检查每一个灯和开关  6 检查每一个水龙头  7. 收房要查验《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原件和《房屋面积实测表》,否则一旦接钥匙,再提面积问题就晚了,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  8. 收房注意窗户合页,和水管,毛病不少啊  第一篇  房屋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于购房者,对于购房者来说就意味着收房。与一般的商品买卖相比,房屋的交付更为复杂,因为它涉及到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建立。示范合同第十一条专门对房屋的交接做了规定,本文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讲解。  交房一般程序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如何收房  对于如何来收房的问题,很多购房者的思路不是很清晰。实际上,收房时主要有三个问题。  1.审查有关证件。作为购房者,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关于交房条件,在合同的第八条有明确约定,从北京来看,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按照今年1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备案表更成为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如果没有竣工备案表,作为购房者一般可以拒绝收房。  此外,购房者还要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2.审查房屋的质量。验房主要是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果这些方面发生变化,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此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3.审查交房费用。交房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  房屋价款结算。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  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的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制度。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因此在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按照北京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房款的2%交纳,可以交给开发商,也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第二篇  1招:看“备案”留“两书”  新房入住前,业主应看到该项目有关备案文书的复印件,以便确认该项目是合法建筑;同时,应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招:卫生间不渗不存  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卫生间蓄一些水,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有渗漏。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  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存水,也是先在卫生间蓄一些水,然后放水,看地面是否有积水现象。合格的地面不应有积水存在,因为安装地漏处是卫生间最低处。但是,毛坯房除外,因为地漏周围留出了一定的后期铺装地面的高度。  4招:轻敲各面听空裂  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他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只要用小锤轻轻一敲便知。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5招:顶层住户查渗雨  如果买的是顶层,一定要查看各个房屋的顶面有无雨水渗漏的痕迹。因为按照建筑施工要求,所交工的房屋要么经过两场大雨的“考验”,要么施工方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过雨淋实验。  6招:阳台裂缝危险大  一般而言,墙面的裂缝大多不是结构裂缝,影响美观,但危险性不大。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一定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7招:保温不好墙滴水  冬天,房间里的墙面如果有结露现象(类似夏天冰镇的瓶啤,在室温下外瓶壁出现的水滴),这个墙面的保温层肯定有问题。  8招:大开龙头查漏堵  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便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  9招:暖气支管有坡度  暖气供、回水支管不是水平安放的,供水支管连接进水管的那端要高于连接散热器的那端,回水支管的两端高度正好相反,这个坡度与两根支管的长度成正比,一般每米相差1%。  10招:供暖管道要套管  供暖管道穿墙及穿过楼板应设套管(在管道与墙面或楼板交接处,给管道再套上一小截管子),地面的套管应高出地面2-3厘米,地面为初装修的,应高出地面5厘米。其作用是防止供暖管道热胀冷缩后拱裂墙面和楼板。  11招:拉闸断电不可少  电闸及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户内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12招:保险插座护幼童  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  13招:卫生间插座规矩多  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卫生间的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  14招:厨卫紧邻通风道  厨房、卫生间应与通风道就近安排,这样有利于异味、废气等气体的迅速排出,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  15招:开关接口拉一拉  检查一下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尤其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是否虚设。  第三篇  2、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3、房屋内各处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5、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6、看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7、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  8、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10、卫生间、厨房内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对头,绝不能往门口处倾斜,不然水要流进居室内。  11试一下房屋内所有的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各种电路、闭路电视、电话插座的位置等,也应仔细了解。30%的火灾是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这与电气线路的设置有相当的关系。为了用电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台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增加回路可以保证电线的使用寿命,减少短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12、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之嫌。如果你是住顶层房子的住户,那么观察一下顶层是否渗漏是绝不能忘记的。  13、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铜可以抑制细茵生长,增长水中的铜含量,有益健康。  14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15、居室、客厅各种管线是否外露?是否有管线穿过?因为有较多管线穿越居室,会造成装修困难,也会造成视觉上的障碍,影响整体感。  16、自来水水质怎么样?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  17、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最简单的办法是拿手电筒照射墙面和顶棚,有无凹凸一眼就能看出来。  18、检查屋内是否清洁?有无残留建筑垃圾?查看所有可以拆开的空间内是否有垃圾?  19、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楼盘的竣工备案表和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表。  收楼日应带装备  1、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为凭证。  2、纸笔,即时记下发现的问题。  3、易贴便条一叠,写下问题所在及维修意见,贴在出现问题的地方,以便维修人员查找。  4、扁型三插头小电器一个(如电吹风、电须创等),插入屋内各个电源插座检查电源是否已全部接通。  6、售楼说明书,边看边对照着厨房、浴室等附送的设备是否合符发展商当初的承诺。  7、请有收楼经验的朋友同行,帮助提供意见,发现问题。  第四篇  收楼要验哪些内容?  --------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  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由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甚了解,多数购房者只注重对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的验收,而忽视对房屋面积的核实。实际上,房屋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到最终产权,而且涉及房价,对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核查所购房屋的销售面积也是房屋验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应该依据建设部最新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对购房面积进行计算。
文章TAG:成都市房产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成都成都市都市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