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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限地价政策,成都的地价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6 08:01:33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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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的地价多少

总体来讲,成都地域明显 东门穷人,定位中产城东 南门富人,定位国际城南 西门官人,定位人文城西 北门匪人,定位财富城北 因此价位有差异 然后依据离市中心的远近 从中心往四周降低
主要是要看你选择的地段
实地考察,每个地段不一样

成都的地价多少

2,外地人在成都申请限价房需要那些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主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最近听说外地人可以在成都申请限价房,是真的嘛需要那些手续呢
至少要有成都的本地户口。还有就是一年以内的收入证明

外地人在成都申请限价房需要那些条件

3,成都市限行政策当前是怎样的

成都汽车尾号限行方案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区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10月8日至2013年6月30日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限行区域】三环路(含)与二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7:30—20:00>>【限行尾号】星期一:1、6号限行;星期二:2、7号限行;星期三:3、8号限行;星期四:4、9号限行;星期五:5、0号限行;>>【特殊情况】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公交优惠】二环到三环之间40多条公交线路免费乘坐,地铁刷天府通八折。
星期几+5,比如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的,周六周天除外

成都市限行政策当前是怎样的

4,成都房产限购令的实行情况

在2011年1月国务院确定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后,成都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落实“国八条”。2月15日,成都市房管、发改、财政、国土、地税、金融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中心城区将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限购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限购二: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限购三: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为中心主城区,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成都房价在二线城市相对居中

5,成都限价房申请条件

成都限价房申请条件调整 降低四大“门槛”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2013-11-05 07:51我要分享 4今后,年满25周岁符合条件的单身居民也能申请限价商品房了!昨日,成都晚报(微博)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受惠面,成都中心城区再一次对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放宽收入限制、放宽单身居民年龄限制、放宽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限制以及将限价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等四大方面。谈到此次调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成都现行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制定于200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次调整主要为适应现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更好地保障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但又不够资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人群。1、放宽收入限制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3.5万元以下)调整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下)2、放宽单身居民年龄限制年满28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3、放宽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限制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调整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4、限价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优先对棚户区改造的被征收人进行实物安置(作为安置房源的限价商品住房,其使用和交易将按照限价商品住房相关政策执行)相关阅读: 限价房·成都限价房申请条件降低 单身居民年龄放宽至25岁 2013.11.05·成都限价房降门槛:家庭年收入10万以下可申请(图) 2013.11.05·泸州明年9月将有近2万人能住进定向限价房 2013.09.27·抢房跟抢白菜似的 楼市限价究竟能够让谁满意 2013.08.06·各地骗购骗租现象普遍 限价房应逐步压缩或取消 2013.07.31

6,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房申购政策是什么

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房申购政策是什么? 3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对成都市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销售价格、限购面积以及上市交易等问题作出全面规定,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家庭可申请购买限价房。 申请条件 年收入7万元以下3年内没转让过房产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在《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四、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若申购人在轮候期内因家庭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由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若申购人申报不实,违规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一经查实,由限价商品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限价商品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并依法和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年收入7万元以下3年内没转让过房产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在《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四、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若申购人在轮候期内因家庭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由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若申购人申报不实,违规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一经查实,由限价商品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限价商品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并依法和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成都限购新政具体情况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防范炒作防范投机,我市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以家庭为限购对象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在《通知》中,成都的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10月1日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时之所以将对象锁定为个人,主要考虑到当时我市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部分区县还存在去库存压力,房价整体水平还相对较低。但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逆转,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空子而炒房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全国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均以家庭为限购对象。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支持职住平衡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再买房《通知》对限购方式进行了调整,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3.5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仍在积极入市购房,导致投机炒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根据《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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