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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8 16:01:46 编辑:成都生活 手机版

1,机动车停车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交通法规。

机动车停车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2,成都市 乱停车罚多少扣几分

一般是200元,不扣分!
一般市区违章停车会罚款50至100元,不会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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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市小区内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

《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正规小区是按照汽车排量和停靠时间集合物价局审核的标准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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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咨询在 成都市 川师大露天停车场不到5分钟就要收费合不合法律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正常啊!我外出停车一样交费。收费也有管理责任,如果车子被窃要赔偿的。
又不公示还要收费,川师真牛
是收费停车场的话,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正常啊!我外出停车一样交费。收费也有管理责任,如果车子被窃要赔偿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法律没有规定,收费场地,你不进去就是的。但是,收费要有明显公示,否则,不能收费。

5,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管理办法》规定,新建项目应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设置标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公共或专用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公共或专用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区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在改(扩)建时补建。

6,求停车场设计规范GB

5.2.1基本要求 1.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 2.服务半径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米。 3.停车场的建设, 要同时配套建设供本单位机动车和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停车场。 5.2.2机动车 1.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下列大中型公共建筑, 均须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饭庄。 (2).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电影院。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 )的旅馆、外国人公寓、办公楼、商店、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现有停车场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应按本规定逐步补建、扩建。 2. 居住区配套停车位要求 普通居住区按照三环路以内3辆/10户,三环路以外5辆/10户。 公寓按照1辆/户 别墅区按照2辆/户 3. 机动车地下停车库设计要求 (1)出入口车道坡度 (2)机械式升降出入口最大负荷车位 (3)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按照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并列停车位最小尺寸6米×2.5米,侧式停车位最小尺寸为6.5×2米。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为25平方米,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一般为30-35平方米,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按照设计数量计算。 4.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并应右转入车道。2、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道坡道起止线50米以上。3、50个停车位以内,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车位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车位,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5. 大型体育设施和大型文娱设施的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应分组布置。

7,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应如何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停放在停车场。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驾驶员应当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二是,停放在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考虑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而停车场建设一时又很难跟上,法律作了变通性的规定,即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将机动车停放在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上是可以的。三是,关于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问题,法律规定,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临时停下或短暂停留,且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的临时停车,虽然没有停在施划的停车位上,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内是可以临时停车的,但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停车秩序是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驾驶员都要提高“停车入位”的意识,提高守法意识,改变随意乱停车的坏习惯,为改善交通整体环境和我们个人的生活环境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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