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人员,社保1倍以上,六个月。
5、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上海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
6、列入省部级及以上培养计划的人选。
7、上海产业导向扶持的产业和领域的高管且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两倍以上社保,六个月。
8、金融/贸易/航运等重点服务业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核心技术岗位,且具有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保两倍,两年可以申请人才引进。
9、其他的体育文化等等特殊人才。
二、居转户,主要指在上海累计持证满七年,持证期间缴纳社保满七年,持证期间合理缴纳个税,有中级职称或后三年连续两倍以上社保的人员。这里面还有一些激励条款,但都是需要居住证这个硬性指标的。
三、应届毕业生。
1、打分够72分即可以落户。
2、清北加上上海交大,复旦,同济,华师大,这六所应届毕业生直接落户。
3、其他双一流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直接落户。
这三种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四、留学生落户。
海外归国留学生,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累计待业不超过两年的,一倍以上社保最快六个月后可以落户。
五、分居落户。
六、投靠落户。
5. 2020留学人员上海落户条件
1、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学历要求之一:
①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
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②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③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④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⑤ 其他不符合第②、③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特殊情况除外);
3、满足上海市关于留学人员社保缴费的规定;
4、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5、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6、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7、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6. 上海留学生人才落户政策2020
海归硕士落户后的购房政策
可以买房,但前提是户口得先办理好,留学落户还能把配偶和子女迁过来。
目前,留学生落户上海的要求如下:
以下四类留学生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税六个月后即可申请落户
第一类:
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的学生;或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的学生。
第二类:
在国内“双一流”大学获得本科,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大学获得本科,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境外获得本科与硕士学位的学生。
第三类:
在国外获得高水平大学本科学位的学生。
第四类:
在国内获得硕士或以上学历,且在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的学生。
以上四类学生均可申请落户。
本次新政策更改较大的部分,就是留学生回国后的首份工作可以不必在上海。
但回国后的两年内需要持续在上海工作,且在上海市内的工作单位签署劳动或聘用合同、案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
相比于旧政策中要求留学生回国后的首份工作必须在上海,新政策的条件确实放宽了很多。
此外,如果是以下几类人才,还可以选择直接落户上海: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3、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4、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7. 上海市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2020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落户材料:
(注:凡符合第1款规定申请调沪的已婚人员,必须夫妻双方均符合该款规定,办理调动时其子女可随迁进沪;按第2、3、4、5款规定申请进沪的已婚人员,办理调动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进沪。)上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6、引进人员及随迁(随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
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上海市关于人才引进应该如何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