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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请问建筑招投标大概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29 03:43:3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请问建筑招投标大概的流程是什么

答疑会、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 三,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 3、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补偿金的支付 9,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技术特别复杂、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已报建 2。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1。 二。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可领取《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7。报建程序。 2,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五。 六、其他 (二)项目说明与勘察技术要求 (三)附件 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 一、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并于订立合同之日起7日内备案、合同主要条款 10、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招标条件 1;无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有符合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资料符合要求的、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5。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建设单位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市招投标办随即办理报建手续并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 三,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开标。 四、 勘 察 承 发 包 管 理 一、建设单位填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和《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或签订代理合同)后,持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一并报送市招投标办审核,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日程安排 8、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建 设 工 程 报 建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30天内: (一)招标须知: 1,在建设工程勘察: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设计发包前办理报建手续、招标依据与基础资料 4、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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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二、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开户行保函。 (二)招标申请 1、时间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 建设工程招标 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五)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六)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 主持; 2、宣布发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 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 8、其它有关事项; 9、宣布会议结束。 (八)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 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 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九)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 2、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 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 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宣读标底; 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 (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 (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9、宣布复会: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0、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11、宣布会议结束。 (十)填写 中标通知书 ,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 施工许可证 ”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 签订施工合同 ; 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谁能告诉我标准的建筑招标流程

个地方招标办会出台相应的操作流程 给你个上海的做参考,文件太长,超过了百度规定的字数,截取了一部分 全文地址http://www.tydf.cn/bbs/read.php?tid=1407 1、 建 设 工 程 报 建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30天内,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前办理报建手续。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领取《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无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有符合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 二、建设单位填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和《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或签订代理合同)后,持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一并报送市招投标办审核。 三、资料符合要求的,市招投标办随即办理报建手续并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 2、 勘 察 承 发 包 管 理 一、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招标须知: 1、投标邀请函 2、工程概况 3、招标依据与基础资料 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7、日程安排 8、补偿金的支付 9、合同主要条款 10、其他 (二)项目说明与勘察技术要求 (三)附件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并于订立合同之日起7日内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3、 设 计 承 发 包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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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文件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两年的实施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修订完成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现将有关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制定了《上海市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8〕808号,以下简称《评标办法》),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总体平稳有序,行业各方对工程总承包的认识在逐步提高,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意愿也在加强。为促进本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深入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和发展,2021年3月,我委出台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另行修订。  由于《试点办法》对实施工程总承包条件有所限定, 2017年至今5年来仅有112个项目纳入工程总承包试点范围,项目类型涵盖新、改、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和装饰装修项目等,投资类型涵盖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等主要投资方式。经分析研究,原《评标办法》需要加以修订完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比《试点办法》扩大了,需要调整适用范围。  二是《试点办法》对投标人的资质设定是单资质的,即只需具备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即可参加投标,中标后通过再发包的方式将其资质承揽范围外的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而《管理办法》是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在评标方式上需要与之配套。  三是原《评标办法》有综合评估法一和综合评估法二两种评标方式,经分析、统计,使用综合评估法一的项目占95%,使用综合评估法二的项目仅占5%,两种方式使用比例偏差比较大,需要进行调整,同时对资格预审的规定也需要进行配套修改。  四是本市原来只有建筑业企业有信用评价标准,现在增加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所以需要增设信用分评审内容。  五是考虑与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相配套,需要修订部分条款。  六是原《评标办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仍在沿用,需要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主要内容共计10条,评标方式含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等两种,并将否决投标条款、技术标评审因素作为附件集中单列。新《评标办法》对工程总承包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深化,保留了方案分析,并结合本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际,对部分内容作了补充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适用范围。修改评标办法适用范围,明确根据《管理办法》,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本评标办法。  (二)调整评标方式。  一是调整评标方式名称:由“综合评估法一和综合评估法二”调整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模式保持不变。  二是明确两种评标方式的定义: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采用合格制评审,即在信用标、技术标合格且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中,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评审,即在通过信用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中,取技术标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得分计算,以信用标、技术标及商务标得分之和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信用标满分5分,技术标满分30分,商务标满分65分。  三是把原来2种商务标计算方法合并为1种:即当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5人时,取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前5人(得分并列的取报价低者,如报价也相同则同时取)进入商务标得分计算,以5人中最低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65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扣至基本分,基本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高于50分;当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等于5人时,则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65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扣至基本分,基本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高于50分。  (三)增加信用标评审。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大于等于65分为合格;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评价均应大于等于合格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标得分以联合体各方信用评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折算。  (四)增加资格预审条件。原来所有项目都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本次增加了采用资格预审的使用条件,同时因企业资质正值新老更替之际,修订也兼顾了新老资质标准过渡时期同时使用的情况。采用资格预审的条件设置为三种情况:一是应当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标准甲级及以上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是通过单位集体决策采用资格预审的非政府投资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是国家、本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还明确了资格预审评审方式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明确了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不再使用综合评估法。  (五)增加评定分离。明确招标人可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是否能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候选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澄清或者投标文件澄清后被证明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中标人。  (六)删除部分条款。删除招标启动、合同形式、风险担保或保险条款,因《管理办法》第五、第六、第十八、第十九条已明确。  (七)关于施行日期。本《评标办法》自2022年03月01日起在全市施行,有效期5年。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5,投标需要哪些证件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4、《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号公告)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7部委30号令) 6、《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27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 9、《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 10、《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 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 12、《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13、《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532号) 二、办理流程: (一)、施工招标受理(招标登记)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勘察、设计已发包;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4、有施工发包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 3、建筑总平面图;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 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 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的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的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 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施工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二)、招标信息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主要合同条款; 4、 投标文件格式; 5、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 技术条款; 7、 招标图纸; 8、 评标标准和办法; 9、 投标辅助材料。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专家从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难于胜任的,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个人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 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 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施工招标办理结果(中标通知书备案) 办理条件: 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办理程序: 1、中标通知书已备案,打印“交易服务费收取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单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2004)065号)的标准收费(差额定率累进收费)。 收取同一项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50元收50元;高于120000元收120000元。 三、领取文书:

6,谁有评标办法 给我发个

评标办法1:  经评审的最投标低价法  一、投标报价采用以下第 种:  1、本工程标底采用明标。  2、本工程标底采用暗标。  3、本工程无标底。  标底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进行报价。  本工程评标时扣除独立费及其税金后计算报价下浮率。招标人要求的报价下浮率不小于 %,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二、评标方法  本工程执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工作按以下 阶段进行:  1、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等级要求、企业信誉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有同类工程质量实绩。  2、技术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技术性评审。施工方案可行,有针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技术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该企业的成本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否决低于成本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先后次序,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评标办法2:  综合评估(业绩)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业绩)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报价的大于标底价的 %时,即投标下浮率小于 %,视为不合理报价,不参与技术标评审,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报价相对于标底价每下浮1%得0.5分,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情况进行报价,但其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招标人有权拒绝低于成本的报价。独立费及其税金不参与下浮。  下浮率(以百分率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  三、施工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施工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以下五大项内容即通过符合性评审: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四、根据投标人取得的工程质量业绩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建设工程在建设局备案时,确认为优良等级的,企业加0.1分,项目经理加0.3分,有效期12个月;  2、建设工程被评为县优质工程等级,企业加0.2分,项目经理加0.4分,有效期12个月;  3、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荣誉,企业加0.2分,项目经理加0.6分,有效期12个月;  4、获得省优质工程(含扬子杯等各类省级奖杯)荣誉,企业加0.2分,项目经理加0.8分,有效期18个月;  五、在实行奖励加分的同时,有下列情况应予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施工企业所承建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最高扣0.3分,项目经理最高扣0.7分,扣分期限为12个月;  2、施工企业所承建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最高扣0.5分,项目经理最高扣1分,扣分期限为12个月;  3、企业所承建工程发生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最高扣0.7分,项目经理最高扣1.3分,扣分期限为18个月。  六、有关执行加分和扣分规定说明  1、质量业绩和质量荣誉的加分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扣分期限自作出处罚之日起计算。  2、评标中,以最高质量等级或质量荣誉计一次分,同一项目的不同质量等级或质量荣誉不重复加分。多个项目的不同质量等级或质量荣誉也不累计加分。  3、为便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工程质量业绩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质量评定、质量获奖的证书或文件。  七、项目经理所获得的工程质量业绩,必须是该项目经理作为投标文件中选派的项目经理时方可给予加分。项目经理的认定依据可以是以下几项文件、证书;  1、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项目经理;  2、竣工验收报告上写明的施工负责人;  3、有关质量评定、质量获奖的证书、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八、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情况以及得分的高低,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当场确定最终的中标人,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评标办法3:  综合评估(方案)法  该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方案)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办法  评标从以下五个方面,即报价、质量、工期、施工规划、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信誉进行评议。 先评审二号标书“施工规划”无标志部分。  1.报价 基本分为25分  独立费不下浮,本工程评标时扣除独立费及其税金后,计算报价下浮幅度。  1.1 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下浮幅度小于 %(不含本数)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2 投标报价下浮幅度为 %时,得基本分;下浮幅度 %至 %(含本数)时,每下浮1%得2分,超过10%每下浮1%得 分(0.1~0.5分);下浮幅度超过 %后不另行加分。  1.3 投标书有重大失误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下浮幅度(即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数据格式为:00.000%。  2、工期 基本分为1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得基本分。  3、质量 基本分为1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得基本分  4、施工规划 20分  4.1 施工准备;  4.2 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  4.3 施工机具配置;  4.4 主要材料、供应渠道(或品牌等级)  4.5 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  4.6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4.7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规划部分由评委独立评定打分,得分系数分别为:0.85~1,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在有效票中去掉一分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或进行计分、汇总。  评委须在评分表上签名,未签名者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信誉 10分  基本分为9分  5.1符合投标条件的均得基本分;  5.2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等级、资信材料等给予独立签名记分,得分范围为0~1分,在有效票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分、汇总(精确到0.01)。  以上1-5项每项分值保留三位小数,1-5项合计后保留二位小数。  二、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情况以及得分的高低,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当场确定中标人。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F2%F9%F2%F0%C8%E7%BA%CE%B9%FD%B6%AC&sr=&z=&cl=3&f=8&wd=%C6%C0%B1%EA%B0%EC%B7%A8&ct=0
施工监理评标办法: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综合评标一级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固定标价评分法(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标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按得分高者为中标后选人);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得分前2名中投标价低者为后选人);综合评标一级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对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得分高者为中标后选人)。施工项目评标法:使用合理低价(一般应当使用,只对通过初评和详评的人,不对其施组,财务能力技术业绩信用评分,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评分);最低评标价法:(使用世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贷款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项目。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前3名);综合评标价法(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及业绩与信誉综合评分);双信封评标法(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标价和工程量清单共两个信封。先开商务及技术,在开通过商及技术投标人的报价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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