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徐汇区 > 2020上海市婚假晚婚,上海晚婚有几天婚假

2020上海市婚假晚婚,上海晚婚有几天婚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3 14:31:1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晚婚有几天婚假

婚假一般为1-3天,如果属于晚婚的,海市规定可以增加晚婚假7天,所以晚婚假总共可有10天的假期。
国家法定的婚假:未达到晚婚者3天,晚婚者15天。 晚婚指:男方达到25周岁,女方达到23周岁。 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教职工,给予婚假三天。初婚双方并符合晚婚条件的,给予婚假十五天(一共十八天,因上课不能休假者,可保留在一年内休完),再婚者给婚假三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按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途中费用自理。 不过地区有部分规定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有的晚婚假是10天,看具体的地方距离了.

上海晚婚有几天婚假

2,上海婚假是几天15天还是10天是根据婚姻法还是公司法15天含

国企应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执行即:15天晚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私人企业应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上海的标准是:3天婚假+7天晚婚假=10天其他法律中没有任何关于婚假和晚婚假天数的规定。各地晚婚假时间均不一样,从10天到30天都有。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婚假是出于尊重中国传统文化的需求,考率到结婚的风俗需求,而制定的假期,属于一次性假期,不属于劳动补偿性的假期(例如年假等),仅适用于员工结婚时申请。理论上你不能一次婚结两回,所以不能分开休。关于包含周六日的问题,周六日属于公休,即工作5天休息2天,如果一周没有工作就不存在休息的问题。所以目前除了年假、国家法定假日之外,其他假期(婚假、产假等)均包含周六日。
你好!15天的,男25周岁才可以,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15
15天的,男25周岁才可以,

上海婚假是几天15天还是10天是根据婚姻法还是公司法15天含

3,上海婚假是多少天怎么算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文件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政府2004年33号令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婚假是多少天怎么算的

4,上海晚婚晚育产假可以请多久

产假:顺产90天 晚育+30天 难产+15天 多胞胎,多一个+15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凡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第十三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四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六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第十七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我们单位是90天。刨妇产的话再增加14天。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婚假晚婚2020上海市婚假晚婚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