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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干部任免最新公示公告,2022河南省厅级干部调整一般几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3 23:32:18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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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河南省厅级干部调整一般几月

机关干部调整调动每年在四五月份。因为全国两会时间大多在三月份召开,人事任免都在两会以后。

2022河南省厅级干部调整一般几月

2,河南干部任免条件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4、任前公示。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任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扩展资料: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南干部任免条件

3,干部考察组成员要求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15〕5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发〔2015〕11号)、《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干部政策规定,制定如下考察工作方案。 一、推荐考察名额、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推荐考察名额 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 正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察人选 (二)资格条件 1、考察人选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符合《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应从现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或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的优秀干部中推荐; 正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应从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的优秀干部中推荐;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察人选,应从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的优秀干部中推荐;还要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借调干部借调时间达到3年以上的在借调单位考察,借调不满3年的在原单位考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不宜进一步使用的; (8)有“一票否决”等影响提拔任用问题或有重要问题的反映、线索具体需要核查的; (9)对所在地方和单位不断出现安全事件、腐败案件,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任期内经济社会发展位次大幅下滑负有主要责任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的;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被通报不满1年的; (12)其他原因不宜列为考察人选的。 二、推荐考察方法和步骤 (一)沟通情况。考察组到达后,首先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商定推荐考察工作计划。 (二)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事项。 (三)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1、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考察组在谈话调研时向谈话对象通报考察任务、推荐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考察方法和程序,提出有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 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为:原则上单位在50人以上的,股级以上干部参加;50人以下的,机关全体人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乡镇(街道)的考察人选的参会人员另需增加5名村干部代表。 谈话调研推荐提纲:1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请您结合日常了解和工作实际,从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 *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请简要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及推荐理由; 2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请您结合日常了解和工作实际,从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 * 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请简要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及推荐理由; 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请您结合日常了解和工作实际,从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 * 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察人选,请简要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及推荐理由; 开展谈话调研推荐时,单位党委(党组)需提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名册。 考察组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将调研推荐结果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后,与单位党委(党组)沟通协商,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建议人选,报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如谈话调研推荐结果较为集中,也可以不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2、召开推荐会议 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考察组通报考察任务、推荐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考察方法和程序,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参照谈话调研推荐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考察组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单位党委(党组)根据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召开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组要以审核档案认定的结果为依据,认真核对公示信息,严格把关,采取书面张贴形式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基本情况、考察组联系电话和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澄清事实。 (六)进行全面考察 1、考察内容 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法治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依法行政、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动改革创新、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2、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考察对象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要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通过与考察对象熟悉同志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1年的,还要到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了解。需要进行深入考察的,要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查阅干部档案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即出生年月前后记载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涂改、造假等情况,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是否准确,学历学位填写是否属实,干部身份是否真实等。发现档案涂改造假的,应先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拿出意见,再按县管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程序办理。考察组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作为之后进行公示和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的依据。 面上个别谈话之前,考察组应先让谈话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及书面征求意见表、德的专项测评表、作风的专项测评表、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政治素质评议表。 面上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原则上单位在50人以上的,股级以上干部参加;50人以下的,机关全体人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乡镇(街道)的考察人选的参会人员另需增加5名村干部代表。 个别谈话提纲为: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你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确定XX名同志为XX人选考察对象,并已进行公示,您是否同意?请谈谈该些同志在政治素质、担当尽责、勤政廉洁、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介绍情况时,注意通过由本人主导、反映其特点、能力、水平和真实品行的一些实事来说明,突出重实干重实绩和改革导向。干部不足和缺点一定要符合干部个人特性,并有具体事例支撑。 此外,考察组还应与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成员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意见。个别谈话提纲为:请您谈谈XX同志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主动参加集中学习和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组可以结合实际进行实地察看,考察干部担当作为、勤奋敬业、服务群众等情况。 (七)集体面谈。通过集体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与考察对象集体谈话时,请考察对象介绍本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能力素质及个性特点、廉洁自律、本人主导的能够体现实干精神和创新意识的2-3件大事实事,对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的看法,对本地本单位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等,对自己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含缺点不足)。对考察中反映的需要考察对象说明的问题,听取本人情况介绍。 (八)综合分析。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要根据个人总结、民主推荐和考察中了解的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汇总、研究和分析,对考察对象履行岗位职责和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业务专长、个性特点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不足作出全面准确地评价,并征求有关方面领导及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要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考察材料要全面辩证、客观准确评价考察对象,对干部政治表现既要有定性判断,更要用事实说话,通过具体事例来体现,防止抽象概念组合,避免模糊表述、千篇一律。个人不足要至少提出2条,且明确具体,不能用学习不系统、有时有急躁情绪等笼统概念。 需要形成的材料:(1)考察材料(800字左右,把优势优点写实,把缺点和不足找准;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2)《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核准个人有关信息,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3)《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情况登记表》。(4)民主推荐结果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5)公示材料(一份,含电子版)。(6)主要表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7)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包含本人牵头实施的2—3件大事实事;一式三份,附电子版)。(8)考察谈话记录。(9)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关于考察对象政治素质、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评价意见(红头信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签字,各一式三份);党支部关于考察对象的书面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需就考察对象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以及主动参加集中学习和组织生活表现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一式三份)。(10)计生、信访、巡察等单位关于考察对象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三份)。 (九)考察汇报。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推荐考察情况。 三、考察组人员及工作要求 (一)考察组人员组成 组长: 考察组组成后,统一组织培训。学习《考察工作方案》及《条例》《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推荐考察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条例》、《意见》等要求。考察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条例》《意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条例》《意见》等有关规定,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凡遇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不擅自作主。考察组成员要严格执行考察谈话保密与承诺责任等要求,不准泄漏干部推荐考察中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为谈话人和反映问题的同志保密,坚决杜绝违反职业道德和有损组工干部形象的言行。 2、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考察组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托办个人私事,不准参与与考察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要严格执行回避的有关规定,考察涉及需要回避的必须主动向组织提出回避。 3、严格考察工作责任。考察组集体负责,考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考察组工作和有关活动负完全责任。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深入细致,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如实反映考察情况。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感情用事,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选人,防止考察失真失实,防止“带病提拔”。对因考察失实导致选人用人失误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干部考察组成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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