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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不给法律援助,什么情况侦查机关可以不通知法律援助直接指派律师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2 05:49:08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什么情况侦查机关可以不通知法律援助直接指派律师的

侦查机关不能指派律师的,只有法院可以指定律师为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辩护

什么情况侦查机关可以不通知法律援助直接指派律师的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吗

不可以,律师或律所拒绝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会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当然,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吗

3,什么情况下会终止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法律援助:   (l)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2)案件终止审理或已被撤销的;   (3)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5)以欺诈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   (6)有新证据证明给予法律援助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法律援助

4,有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条款吗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5,劳动仲裁申请法律缓助的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是有条件的。一般是伤残人员、低保人等等一些弱势群体才能得到,正常的一般的人员无法获得援助,只能自已付费请律师。
不知道说要收费的那位工作人员是出于什么目的?听说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律授助,不知道怎么申请?要不要收费的?另外我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做劳动能力鉴定时让医院收上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如果拿不回来当需要这个证据时我怎么办?谢谢

6,援助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辩护

《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质量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7,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一)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特殊条件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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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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