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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直系亲属供养,上海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评估价格如何计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7 04:23:0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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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评估价格如何计算

由房产局政府专业评估部门按文件执行,不存在什么计算的问题。
办赠与房产税比过户少些。

上海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评估价格如何计算

2,上海房产证上加一个直系亲属费用需要多少儿媳妇算不算直系亲属

假设房产评估价为100万1、儿媳不算直系亲属。2、具体计算如下: 产证上产权人有A,增加B,相当于A把1/2产权转让给B,那按100万*3%/2缴纳契税 产证上有A、B,增加C,相当于A和B把1/3产权转让给B,那按100万*3%/3缴纳契税 以次类推3、夫妻之间增减名字只需要手续费
你好!结婚的儿媳妇应该也算吧。。。你可以打电话查询一下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儿媳不算直系亲属

上海房产证上加一个直系亲属费用需要多少儿媳妇算不算直系亲属

3,2019年上海市对已满五十岁未满五十五岁女性供养亲属抚恤金怎么解

工亡职工妻子不满55岁没有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工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向供养亲属支付抚恤金。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八条规定,供养亲属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工亡职工妻子不满55岁的,不符合供养亲属条件,无论是否有固定生活来源,除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外,不能列为供养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八、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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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因病或非工伤死亡关于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和丧葬补助费

按照有关法律,因疾病死亡的非工伤责任方,虽然有赔偿的问题,但家庭仍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养老金,具体标准需要检查的具体规定的省份。 “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患病或者非相关的死亡,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养老金。 >“暂行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在第10条,治疗,死亡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患病或者非工作相关的伤害死亡,丧葬补助费相关的直系家庭成员关利益(或依赖的直系亲属生活津贴),一次性退休金。
鬼吹灯啊
两项合计一般为五个月本人工资。以此自己推断胜算把握。祝吉祥于西宁
责任方按照有关法律和因病非工伤死亡赔偿的问题,但他的家人,虽然仍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养老金,具体标准需要检查的具体规定,各省。 “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患病或者非相关的死亡,其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养老金。 >“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假期在广东省养老福利条款第10条规定,治疗,死亡的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患病或者非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相关的直系家庭成员的利息(或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津贴),一次性退休金。该标准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5个月的工资。 “上海工人名工人死亡,由于患病或者非工伤死亡,退休养老金的非工作人员死亡或辞职后的非因工死亡治疗,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发送到丧葬补助和支持的直系亲属救济费平均工资两个月;依赖的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供养人,死亡丧葬补助标准,我付了6个月,饲料的依赖是死了,我支付9个月,或为死者超过3个月和12个月的工资。

5,什么叫直系亲属和供养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凡主要生活来源由职工提供的直系亲属,即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供养直系亲属 : 根据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   (四)孙子女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工人职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需依靠工人职员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以供养直系亲属论。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工人职员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工人职员供养,方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6,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年审流程是什么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一)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所需的材料1、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2、供养人的个人申请;3、居(村)委会的个人收入证明;4、街道(乡镇)填报的《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企业离休(含建国前老工人)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批表》;5、死亡退休人员档案。(二)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对已移交社区管理,符合领取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条件的,在接到供养人个人申请后,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填报《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携带以上有关材料,到死亡退休人员档案存放地社会保险经机构提取档案后,到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将《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报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经机构一份、原企业一份,将退休人员档案返还原档案存放地社会保险经机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和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对由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以上手续的由原企业负责;由社会保险经机构直接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以上手续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负责。

7,在职职工死亡上海单位补偿几个月的工资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 一 、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因公死亡 丧葬费、抚恤金应当是20个月的工资,但这要看单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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