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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车辆管理所简介,上海车管所电话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15:13:2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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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车管所电话

上海车管所电话:021-62690606。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哈密路1330号,电话:021-62690606。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管所职责: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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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车管所地址

上海车管所地址如下:1、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浦东新区哈密路1330号2、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4、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5、浦东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杨高中路1500号6、黄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陆家浜路88号7、卢湾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打浦路588号8、杨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政肃路198号9、闵行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莘建东路201号10、长宁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威宁路247号11、松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松东路337号12、静安交警支队静安车管科:南京西路1550号13、青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沪青平公路5540号14、普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府村路125号15、南汇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川南奉公路6116号16、闸北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天目中路600号17、奉贤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新航南公路5950号18、虹口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水电路1888号19、崇明交警大队崇明路设科、车管科、非机所:城桥镇育林桥路297号20、宝山分局交警支队路政业务:淞滨路1号21、宝山分局交警支队驾驶员业务受理窗口:铁山路1088号22、宝山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行为:宝杨路2031号23、宝山分局交警支队轻便摩托车上牌点:富锦路5001号24、宝山分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业务:泰和路239弄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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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市各区车管所地址

1、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浦东新区哈密路1330号。2、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4、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5、浦东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杨高中路1500号。6、黄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陆家浜路88号。7、卢湾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打浦路588号。8、杨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政肃路198号。一、车管所业务类型:1、机动车注册登记。2、机动车转移登记。3、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4、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二、申请更换驾驶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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