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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3 22:24:3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年

山东这边顺产报销3800定额,剖腹产4600定额,然后加98天的生育津贴费用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年

2,生育险二胎报销标准

二胎的生育险报销标准: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来指定的标准,它的项目包括:生育津贴、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产生的费用和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有以下五点: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 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险二胎报销标准

3,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二胎生育保险保险条件和报销第一个孩子一样,就是多一个再生育准生证。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二胎生育险待遇计算方法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4,2021上海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上海生二胎有什么奖励吗

2021上海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 上海生二胎有什么奖励吗 1、生育津贴 上海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60%计发,也就是说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到手越高。 2、二胎补助 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 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3、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 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且新的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但每个地区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也会有所区别,具体可咨询当地生育保险部门管理。 注意:生育津贴虽然高的可以到达10万上,但是根据上海2020年的平均工资水平6378元,98天产假来算,大部分人生育金一般到手在2万左右。 生育津贴哪里领取? 二胎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也能领取生育津贴,在提交报销申请之后,会在领取拨付单据后,不同地区发放时间不同,或是5个工作日后或是下个月固定时间,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如何申请?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准备所需材料,在婴儿出生后2个月内前往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包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4、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关于二胎报销的相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计划生育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3、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5,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具体需要满足条件以当地生育津贴文件为准。一般要求产妇在当地购买社保满足当地要求以后,在政策内生育孩子的,都可以申请生育报销。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具体报销条件:  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同一胎的材料,是可以报销的。  生育第二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有准生证的),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参保时间从社会保险机构收到社会保险费之日起计算,补缴的不算),可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顺产支付医疗费1500元和三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支付医疗费3500元和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发放。  如果职工因为单位的原因第一胎生育没能报销,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负担,单位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通过妇联或劳动仲裁进行裁决。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6,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上海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申领条件:首先,生育或流产之前你的夫人得在上海缴纳城保五险,并且当月处于缴费状态;其次,生育或流产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比如第二胎得有准生证明;第三,姓名不一致,可以提供当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二者为同一人;也可以不提供独生子女证,改成: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办理机构:到各区县社保中心申领,所需材料有: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应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之一];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应提供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⑤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应提供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方法如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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