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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在线咨询免费咨询,天津律师咨询哪儿有免费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9 02:16:28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律师咨询哪儿有免费的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王秀杰律师,可以搜索主页"天津律师咨询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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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有免费法律咨询的地方吗

什么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天津滕月辉律师热诚为您服务137-5227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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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找正规律师都在什么网站找

有几种网站:1. 律师事务所网站2. 律师服务平台(公司机构)网站3. 法律服务相关App判断是否正规律师,可将律师信息记录下来,与天津市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系统 信息进行比对。您有什么问题,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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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有没有比较好的免费法律咨询民事的

律师服务都是有偿的。免费服务可以找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如此复杂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这里讲解的不完全,不要影响和耽误了您的工作。
现在没有免费的午餐了

5,我是天津的 需要找一位免费律师咨询一个事情

青岛王律师,点击用户名“京朝大尉”,用户资料里有联系方式,细聊方式,细聊
可以,直接留言就行。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免费的
偶系天津律师,你的问题太泛泛。需要更多的了解情况,有问题打156电2092话8235.

6,律师询问怎么收费

律师咨询收费 1、网络咨询——免费 咨询方式有网站律师答疑咨询、 律师论坛发帖咨询、通过 MSN 、远程视频进行法律咨询; 2 、电话咨询---免费 不接受天津市以外的地区的电话咨询,为了确保线路不至于拥堵,来自天津市的电话咨询一般不超过10分钟。 3 、约见咨询---收费 a. 前来网站办公地点面谈咨询:个人咨询:收费50-100 元 / 次(不超过一小时),超过一小时的部分每小时加收 100 元;公司咨询:收费100-500 元 / 次(不超过一小时),超过一小时的部分每小时加收 200 元,建议前来咨询前最好提前预约并有咨询提纲,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预约应提前两天进行。 b. 约定地点面谈咨询:个人咨询:收费100-300 元 / 次(不超过一小时),超过一小时的部分每小时加收 200 元;公司咨询:收费300-1000 元 / 次(不超过一小时),超过一小时的部分每小时加收 500 元,建议前来咨询前最好提前预约并有咨询提纲,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预约应提前两天进行。 注:网站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用。

7,询问天津刑事律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罪与非罪的区别: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1)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是以签订或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合同纠纷当事人均有履行合同的意愿,但因客观原因或其他情况而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因而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实践中,确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有欺骗手段,在履行合同中有欺诈行为,但其目的并非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是为解决其生产经营中诸如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等,不宜以合同诈骗论处。(2)合同诈骗的行为人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待合同履行的态度是不同的。前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往往并无履行能力且不实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仅履行少量约定义务,目的是骗取更多的财物;而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均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的诚意和积极行为。(3)合同诈骗行为人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财物的处置是不同的。前者经常将骗取的财物用于个人生活中而非生产经营中,甚至进行挥霍,致使财物无法返回,后者则一般将财物用于合同约定事项或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虽然也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但也不宜一概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总之,应该针对具体案件,从上述三个方面区分行为性质,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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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签订大大超过履约能力的合同,就另当别论了。以超出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签订后, 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但若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的企图了,此时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二是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种行为人只具有某种履行合同的意向,就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努力,最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没有为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了。   三是内容完全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在主观上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明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行为人主观上无长期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待将来有收益后再行归还对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联系,天津刑事辩护大律师侯锦彬律师,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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