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浦东新区 > 上海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上海备优家庭应急包质量怎么样

上海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上海备优家庭应急包质量怎么样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18:50:0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备优家庭应急包质量怎么

质量不错,你可以去天猫店铺看一下评论质量的,都是值得信赖的。

上海备优家庭应急包质量怎么样

2,速求答案真的急需上海浦东的家庭用水量的第1阶梯 第2阶梯 第3阶梯

自调价实行之日起,按原抄表周期,第1次抄表按调剂前的水费单价结算,第2次抄表按调剂后的阶梯水价结算。2013年底前,依照半年周期肯定阶梯水量基数,即2013年剩余时间内,第1阶梯户均0⑴10立方米(含)、第2阶梯户均110⑴50立方米(含)、第3阶梯为超过150立方米部份。
并且能否简述1下单价变动情况?谢谢了。 QAQ

速求答案真的急需上海浦东的家庭用水量的第1阶梯 第2阶梯 第3阶梯

3,上海家庭一般有多少存款

你好,普通工薪家庭(以一家三人计,都工作),总收入约13万多吧(税前),实际到手约12万多,除去开销结余大概在7万多左右。
网上有消息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末住户存款余额为60.65万亿元,北上广人均存款超过10万,其中上海人均存款10.4万。虽然不知道这消息是不是确实可靠,但人均10万这个数字大概是八九不离十的,上海人这点钱绝对应该是有的!

上海家庭一般有多少存款

4,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应急物资保障管理方案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办公室、财务部、运经部、运安部、保卫部和劳人部的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办公室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五、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六、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七、办公室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上海人怎么样才能享用低保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有关规定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范围条件 本辖区常住非农业人口,家庭月均收入低于150元的居民均为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期赡养或抚养和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居民区;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两年期满足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二、不予保障人员 (一)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部门介绍就业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经公安、司法机关处罚期限未满的本人; (三)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明显高于本地区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 (四)拥有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移动电话、空调、摩托车等。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确定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或居委会登记、核实,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会同财政、社保部门统一审批,张榜公布,一周后定榜。四、申请人申请保障金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 1、家庭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或工会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 2、赡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抚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6、无单位的由居委会直接调查核发。五、低保金的发放 低保金实行社会发放,由指定银行代发,低保对象每月15日前持卡领取。
你好!月收入一百五以下,无生意资源,无业者都可申请。谢谢

6,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和非人才引进的区别

人才引进居住证满7年,工作满15年可以提出转上海户口的申请。而非人才引进办理的只是暂住证,在街道办理,一年一办,不能转户口。在沪居住证的办理条件至少需要本科以上学历,另外所在单位也需要具备申请资质(一般纳税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或知识服务型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之类),还要提供你的档案资料,在上海的居住证明(是寄居还是独立买房),家庭情况等等。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www.21cnhr.gov.cn)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等至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拍照,并领取《办理通知书》正联和副联;   8、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单位至指定地点领取居住证。   9、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人才引进的就是常说的居住证,满7年,工作满15年可以提出转上海户口的申请。非人才引进,就是常说的临时居住证,在街道办理,一年一办,没有很大的用处。如果是居住证的话,需要本科以上学历,另外所在单位也需要具备申请资质(一般纳税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或知识服务型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之类),还要提供你的档案资料,在上海的居住证明(是寄居还是独立买房),家庭情况等等。
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能享受与上海户口一样的待遇(各种社会保险)个人不可以办理 要所在单位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单位要有100W以上注册资金 个人要有本科以上学历
办理条件:你们公司要跟所在区的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然后由你们人资帮你去具体办理,所以你们公司在上海的公司必须是在上海注册的,在哪个区注册就在哪个区办居住证 对你的要求是:本科毕业 要居住证明(借住要提供房主的房产证,以及手写同意你入住的证明,原件是可以马上收回的) 还有半年以上时限的劳动合同 体检等所有需要资料提交完整后就可以办理了,大概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

7,上海市人力资源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电话:(021)231111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保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协保人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 (四)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 (五)经鉴定为中度残疾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六)被征地并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七)刑释解教人员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15年的征地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并按原规定继续享受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四、加大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工作力度 各区县在控制公益性岗位现有规模不扩大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前就业状况,合理调整公益性岗位结构,在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公益性岗位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拓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门路。凡公益性岗位吸纳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按月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 对满足本意见第一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中除“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其他条件,但就业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扶持政策。 五、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服务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就业援助,稳定就业局势的重要性,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责任,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政策措施。对新出现的困难人员,要及时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要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摸底工作,将就业援助常规性工作和专项活动有机结合,根据不同困难群体的不同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为契机,依托就业援助员等基层服务资源,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提高相关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措施的知晓度。 本市原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保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协保人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 (四)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 (五)经鉴定为中度残疾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六)被征地并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七)刑释解教人员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15年的征地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并按原规定继续享受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四、加大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工作力度 各区县在控制公益性岗位现有规模不扩大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前就业状况,合理调整公益性岗位结构,在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公益性岗位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拓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门路。凡公益性岗位吸纳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按月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 对满足本意见第一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中除“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其他条件,但就业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扶持政策。 五、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服务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就业援助,稳定就业局势的重要性,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责任,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政策措施。对新出现的困难人员,要及时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要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摸底工作,将就业援助常规性工作和专项活动有机结合,根据不同困难群体的不同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为契机,依托就业援助员等基层服务资源,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提高相关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措施的知晓度。 本市原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文章TAG:上海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上海上海市家庭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