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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仲裁期限,在上海离职后追索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多长时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1 00:59:1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在上海离职后追索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你好!要求加班费应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在上海离职后追索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多长时间

2,上海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有的时候,劳动关系的建立其实也不是完全的和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因为有些是在参加了工作以后一个星期或者半个月以后才签合同的,所以没签合同的情况下不能完全的说劳动关系还没有形成。然而,当后续发生的争议以后,比如在上海有些职工都比较关注上海关于不签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有的时候,劳动关系的建立其实也不是完全的和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因为有些是在参加了工作以后一个星期或者半个月以后才签合同的,所以没签合同的情况下不能完全的说劳动关系还没有形成。然而,当后续发生的争议以后,比如在上海有些职工都比较关注上海关于不签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上海关于不签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三、对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其他地方,因为不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不能直接提起诉讼,有一个必备的前置程序就是先通过仲裁委员会来解决,所以提起仲裁的时间是一年,仲裁以后没解决问题的,诉讼的时效是15天之内。 有法律问题?三门峡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上海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3,请问上海的劳动仲裁实际处理时间要多久呢

劳动案件必须经过仲裁,从立案到出仲裁裁决需要1-2个月,如果不满仲裁结果,提起上诉的,一审审限六个月,简易审理审限3个月。起诉应按照公司注册地址。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知道法律上规定的劳动仲裁时间就可以了。你想知道上海的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多久的时间,这个答案是很难找到的,因为,上海是一个直辖市,下面设有好几个区,各区和各区的承办仲裁员都有自己的办事习惯,所以,从递交申请开始多久可立案,多久可以开庭,多久可以判决,时间快慢都是不一样的,作为案件当事人,只有在仲裁员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时间时,才能提出异议。 还有起诉,应该按照公司的实际地址写的,这样便于把你的起诉资料及时寄给公司签收。如果你只写公司的注册地址,会造成因公司收不到邮件而影响仲裁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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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案例分析

摘要: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仲裁时效的中断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提成奖金失而复得马某于2004年1月进入上海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担任销售员,从事屋面防水材料的销售工作,约定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加提成奖金,提成奖金根据约定的《销售提成方案》计算。 2004年12月,马某与上海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标的为100万的销售合同。2005年4月,公司将马某辞退。2005年5月8日,马某向公司催讨提成奖金,公司以该货款客户并未支付完毕,根据公司规定提成奖金应当是客户货款到位后才支付,公司承诺如客户将该货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即向马某支付提成奖金。 2007年9月30日,上海某建筑公司向上海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完毕,马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向公司提出要求获得提成奖金,公司以马某已离职,货款由其他人员收回为由拒绝支付奖金。2007年11月15日,马某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提成奖金15万元。仲裁委员会认为该案已超过仲裁时效,裁定对马某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支持马某要求公司支付提成奖金的请求。马某不服,委托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李华平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仔细审理,终于支持了马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马某提成奖金15万元。   律师代理意见:本案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提成奖金,核心在于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否超过。超过时效,用人单位可不必支付;反之,则要向劳动者支付提成奖金。   根据《 劳动法 》第82条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简言之,仲裁时效为 60天。马某离开公司的时间为2005年4月,并于2005年5月向公司主张获取提成奖金的权利,该请求在仲裁时效之内。公司承诺在货款到位后向其支付,而货款于2007年9月底到位,但是公司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2007年11月中旬马某提起仲裁是否超过时效问题,关键在于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种观点认为,马某离开公司,公司没有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完毕,劳动争议即发生,马某应当于60天内提起仲裁,但是马某在2007年11月才提起仲裁,显然已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因为马某在2005年5月向公司主张权利,主张权利的时候在60天的仲裁时效内,公司承诺货款到位后向其支付,劳动争议并没有发生。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应当从马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货款到位后而没有向其支付提成奖金之日开始起算。2007年9月底,马某得知客户货款到位后,这才属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于2007年11月提起仲裁并没有超过时效,之前的属于时效中断,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采纳第一种观点,认为该争议已超过时效,裁定不予受理。本律师则认为,从《企业处理劳动争议条例》来看,并没有规定仲裁有时效中断的情形,作出超过仲裁时效的裁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本案并没有超过人民法院确定的仲裁时效,应当支持马某的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之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马某在仲裁期间内向公司主张了权利,公司也承诺同意履行义务,具有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马某于2007年11月提起仲裁,应当没有超过时效,法院采纳了本代理人的意见,依法受理此案。在认定仲裁时效中,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审理依据并不一致,这往往令当事人难以理解。自2008年5月1日起,这种尴尬情形将不复存在,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对仲裁时效的审理依据与人民法院的依据已经完全统一起来了,对时效中止或时效中断作了一致的规定,保证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不得不提的是,证据在本案中对仲裁时效的计算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证明“向对方当事主张了权利”?如何证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在本案中,马某是个有心人,2005年5月8日向公司催讨提成奖金时,他将自己向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张权利的对话作了录音,从录音中能够明确的表明当天的时间,法定代表人承诺货款到位履行支付义务的言语,还有提起奖金计算的方式等。因此,该录音确保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对马某的请求有了强有力的证明依据。最后,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裁判,判令公司支付马某提成奖金15万元。 ;

5,上海劳动仲裁有效期是多少时间是从单位不签合同开始算还是从单位

全国劳动仲裁,是一样的!时效都是一年!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你是要反映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这个问题应通过劳动监察处理,时效两年。
在我国,没有签合同,就不存在仲裁了,只能上诉法院解。有劳动合同的,仲裁时间,一般是15天,15天,就要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1、仲裁时效,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2、未签劳动合同,严格讲,从未签劳动合同的次月起算。但上海有从离职起算的胜诉判例。3、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4、时间:法律规定2个月审结,实际往往会长一些,可能3-4个月都有。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从单位退职之后的一年.上海劳动仲裁时间可能很长的,等开庭慢的话就要半年

6,上海一个劳动仲裁究竟要多久

最长不超过45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应在45日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仲裁委批准,可延长,最多延长15日。 但由于仲裁委积案如山,仲裁员效率低下,一般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审结,所以他们就想出了一个妙计,搞“排期”。什么是排期呢?就是把法定审理期限的起始日不按受理日定,而是按他们指定的日子起算(一般定为开庭前一日)。这样就变相地延长了审理期限。 这种情况下,你以拿仲裁委的受理通知书(上面有受理日期),在受理的第二天起60日后向法院起诉(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如劳动仲裁委收到你交的材料后5日内连受理通知书都没给你,5日后就拿他们受理仲裁材料的“收件回执”,直接起诉到一审法院。起诉书中首先写明“xxx劳动仲裁委员会未按规定期限受理,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段所说的5日指工作日,双休日不算,60日则算双休日---呵呵,法律挺复杂的吧!) 小人物确实没多少活路,但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你尊重知识吗?你找过律师咨询了吗?你是不是心疼一点律师费而不肯请律师给你代理?另外,我发现没几个律师愿意给劳动者代理打劳动官司,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小人物”的行为让他们寒心。我们所里有两个律师,08年底接待了一个劳动者,工伤,单位不给钱,又没钱打官司,甚至没钱吃饭。两位律师出于同情,帮他安排吃住,打官司,胜诉。然而这个“小人物”拿到十几万元钱后脚底抹油,律师费分文未付,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后来这两位律师再也不接劳动官司,他们并不是富得可以当慈善家。 罗嗦了,不是针对你哈。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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