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3、上海重点机构。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政策来源: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沪教委学30号
个人条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
A:清华、北大、以及上海4所985: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本科应届生;
B:36所A类 + 6 所B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生硕士研究生,和95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生硕士研究生;
C:应届生博士身份,无论学校背景如何,满足基本条件,都可以落户;
2、满足基本条件(满足72分,参考2020年评分机制)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留学生落户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25号
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个人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要求。
2.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
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单位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投靠落户上海
政策来源:
《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个人条件:
1、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外省市人员一方(婚龄10年可转沪);
2、原由本市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也就是“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可以回沪落户上海——子女投靠类;
3、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落户上海——夫妻投靠类;
4、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外迁人员”及其配偶,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回沪——老人投靠类。
10. 上海户口落户政策2021夫妻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落户材料:
(注:凡符合第1款规定申请调沪的已婚人员,必须夫妻双方均符合该款规定,办理调动时其子女可随迁进沪;按第2、3、4、5款规定申请进沪的已婚人员,办理调动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进沪。)上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6、引进人员及随迁(随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
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上海市关于人才引进应该如何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