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静安区 > 上海市建委130号文件,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建委130号文件,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3 14:54:4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现在的政府机构已经没有建委和交委了,名称应当为建设局或城建局和交通局,建设局的职责是负责城市规划和建设、办理各种建设项目的准建证等工作。交通局负责交通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的管理等工作。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办事依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办事机构: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  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1、应具备的条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内容)全部完成,并在系统调试正常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技防工程竣工验收。

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3,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在市区
市区
梅陇路130号是华东理工大学,属闵行区。
所属类别:上海房屋出租 所在城市:上海 所在地区:徐汇 房屋类型:3室1厅 价格水平:¥2700 详细地址:徐汇 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华理苑
在徐汇区,靠近中环线。
在市区,在沪闵路虹梅路立交南面一点,地铁1号线锦江乐园下来

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4,上海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天津市监督管理办法30号令、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天津市建委文件建筑(2004)1152号、天津市建委170号文、关于我市施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主要就这些,其他的一些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天津市也执行。 补充一点,可以去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的评标专家那一栏里面的政策法规里下载
上海没有像北京、山东等制定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条例或办法,其关于招投标的规定散见于其他法规规章中,在涉及有关招投标问题时参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5,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释疑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释疑: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释疑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释疑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房屋拆迁政策作了哪些重大调整? 今年6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城市房序拆迁管理条例》,并定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房屋拆迁政策作了重大调整,主要包括: (1)注重保护房屋所有人利益,兼顾对房屋承租人的安置; (2)补偿安置标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补偿原则,取消补偿安置中的户口因素; (3)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同等价值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4)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拆迁行为,加大对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力度。 2、为什么要制定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1)全面贯彻国务院新的拆迁条例,推动房屋拆迁从按人口因素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长期以来,房屋拆迁中按人口因素的补偿安置办法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加快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补偿安置办法所存在的矛盾逐步突出,有些居住面积大、住房结构好、人口少的居民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安置费难以保证其原有的居住水平,有些居民通过增加被拆除房屋中的户口数量或改变家庭结构等手段,谋取更多的补偿安置费用。因此,需要按照市场经济和深化房改的要求,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 (2)结合本市实际,保持新老拆迁政策的连贯性,实现平稳过渡; (3)推行市场化补偿机制,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4)加强对拆迁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形成透明和便民的工作机制。 3、新老拆迁政策怎样衔接? 今年11月1日以后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基地,适用新办法。11月1日以前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基地,适用老办法;其中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11月1日以后需作出拆迁裁决和强迁的,在程序上适用新办法。

6,2012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之一在申请地必须户口满3年请问这

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附:2012年的新政策: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上海房管局网站发布的,进去看看就知道了,新政策从3月1号开始执行
你好!上海房管局网站发布的,进去看看就知道了,新政策从3月1号开始执行如有疑问,请追问。

7,如果给领导申请办理电梯管理证应该怎么些申请费用公司出

请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须单位盖章,可在当地技术监督局网站的“申请书下载”中下载)、身份证复印件、2张2吋正面免冠照片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至当地的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办理。以下可做参考上海市电梯安装和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发布编号:沪建材(98)第056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电梯安装和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电梯安装和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保证电梯安装、维修质量和电梯运行质量,根据建设部建计(1995)167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建计(1997)1号文《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建材质监中心)受市建材办委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根据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和安装、维修业绩等分为一、二、三级。 第五条 电梯安装、维修企业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电梯安装、维修10年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二)安装、维修过额定速率2.5m/s,控制方式有变频、变压、电脑等方式的电梯; (三)企业经理具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资历,有较丰富的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四)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五)职工中应当具有6名以上机电专业工程师,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电梯质量检测专业工程师; (六)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熟悉电梯安全、质量和安装、维修技术方面的技工。电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30%、电气焊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起重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 (七)电梯安装、维修人员须有市建委颁发的岗位操作证,人员占全员人数80%以上。 第六条 电梯安装、维修企业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电梯安装、维修5年以上,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二)安装、维修过额定速率1.6m/s,控制方式为交流调速的电梯; (三)企业经理具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资历,有较丰富的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四)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五)职工中应当具有4名以上机电专业工程师,其中至少有2名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电梯质量检测专业工程师; (六)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熟悉电梯安全、质量和安装、维修技术方面的技工。电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30%、电气焊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起重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 (七)电梯安装、维修人员须有市建委颁发的岗位操作证,人员占全员人数80%以上。 第七条 电梯安装、维修企业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电梯安装维修2年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二)安装、维修过额定速率1.0m/s,的交流双速(含PC机)电梯; (三)企业经理具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资历,有较丰富的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四)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五)职工中应当具有2名以上机电专业工程师,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电梯质量检测专业工程师; (六)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熟悉电梯安全、质量和安装、维修技术方面的技工。电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30%、电气焊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起重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 (七)电梯安装、维修人员须有市建委颁发的岗位操作证,人员占全员人数80%以上。 第八条 电梯安装、维修企业在申办企业资质时应当向市建材质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一)资质申请书; (二)本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有关技术人员证书; (四)以往承接过的电梯安装、维修业绩报告;
就说亲爱的领导,本人想想申请电梯管理希望,领导批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文章TAG:上海市建委130号文件上海上海市市建委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