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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创新券管理办法,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号是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0 19:31:5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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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号是多少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号: 沪府[200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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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潇河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怎么样

这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他们的产品服务方面都还是非常不错的,性价比还是挺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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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研发资助后做软件测试服务可以使用科技创新券吗

这个要看地方上的政策,成都市这边是支持的,而且关于软件测试服务的科技创新券是可以抵扣额度达合同金额20%,在成都市同时是高新区的企业的话还可以领取20%补贴,可以说这两大优惠政策给咱们企业节约了很大的成本,有需要做软件测试服务的可以点我头像,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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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哪些内容

《管理办法》分七章和一个附件,共有三十九条。主要规范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自贸试验区的区域功能。 二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三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制度。 四是体现了自贸试验区在进出境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五是规定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机制。 六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优化管理和服务的措施。

5,上海海关承诺哪里办业务最多跑1次

上海海关近日对外宣布成立上海海关驻科创中心办事处,面向全市所有科创主体,提供“一站式”海关监管服务,对科创企业、机构承诺办理相关业务“最多跑一次”。上海海关科创办3月1日试运行,3月15日正式运作,这是全国海关成立的首个科创促进服务机构。作为推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新一次发力,上海海关面向科创企业一揽子推出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人服务、创新个性化监管、提供全方位支持一共四大类12条举措,上海全市近万家科创企业将从中受益。在支持科创之路上,上海海关既关心“巨无霸”,也不忘“独角兽”。上海海关科创办成立后,对科创重点企业实施海关协调员管理制度,对国家重点项目和重点机构实施海关专人专岗服务;面向中小微科创企业实行海关专人辅导,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咨询、业务辅导,协调解决企业在办理海关事务中遇到的问题,为科创“孵化器”加温,呵护小“独角兽”们快速成长。

6,上海源甲餐饮管理的管理十法指的是什么

一、沟通协调管理 源甲内部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为关键,内部个小部门有效并以书面沟通有助于准确性,如有环节出现漏洞,管理者应马上协调,做好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好的沟通,协调管理,可减少内部矛盾化,提高服务与工作效率,这就是上海源甲餐饮管理者必经之路。 二、计划管理 做每件事需有较好的计划,如:一个月内该做什么,如何去做,谁去做等。预测难度有多少,可完成度有多少等。这个说法说明,只有良好的计划才会稳住脚跟,有条有序的工作,不管在哪个企业哪个公司餐饮管理,如单位领导或上级领导是个无计划的人,那么这个公司企业就像是一团乱麻,无一成果。 三、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在酒店中非常重要,只有好的上级才会让自己的下级把自己的那份工作做好,一个好的上级要把他这一组承担的任务在全体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进行餐饮管理。所谓组织分两种: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组织管理也就是团队精神的象征,自己建立自己的组织,应明确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定员定遍相关制度等。如你是个无组织能力的人就不能做领导。 四、人资管理 酒店里,人资流动频繁。人力资源调动安排,合理调动工作,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另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包括部门定编定员,合理的设置组织,科学的定员,可以更有效减少人里成本。如:要以2个人做3个人的工作,待遇可以适当的灵活安排。 五、督导管理 也就是指挥与指导管理相应的督导只有手动式管理的前提下进行,一级督导一级不越权。 六、控制管理 此餐饮管理方法是上海源甲餐饮最关键的一步,控制不到位,控制不当就会造成各环节成本居高不下无营利。有的饭店只所以不赚钱倒闭,关键原因就是在于市场定位不准确,营销手法不当和成本控制不到位造成的。 预先控制:做事前预先思虑好其进行会有多大的困难,压力,并纪录下来,预先想到的一切困难,然后仔细分析出解决方法。 现场控制:深虑后以当断则断的方法解决现场危机,以保障工作的下一步顺利进行。 反馈控制:每项工作做完后必须总结其中的经验与不足,让自己更强大,更经起风雨,由其总结过程总的失败,比总结成功更有价值。 七、预算与财务管理 预算每月经营费用:人资费用,成本费用,不确定费用,并以预算的结果做为当月的运行费用。 财务管理:要求账目相符,每个环节都以书面做依据,制定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流程,有章必循。 八、源甲动力管理 也就是激发一种统一的团队精神与企业的生命力,凝聚力,要创造使下属愿意接受并不断尽力他全力去工作的态度行为。 九、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也属成本控制,首先了解自己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电器用具等,物品数量,使用年限,完好度如何,然后分配到人,责任到人,维护并保养自己承担的物品就可以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 十、经营管理 此餐饮管理是饭店的命脉,也是上海源甲餐饮营销的重点,所谓经营定位要符合市场发展,并以创新加固经营管理。并不断的创新产品,招揽客源与稳定客源。 以上10种管理方法相辅相成,才能做好源甲餐饮管理,才会管理与经营好一家企业。本文来自上海源甲餐饮www.souarm.com

7,怎么在上海药品物价备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8月1日 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七月八日 沪价商[2002]032号)各区、县物价局:  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价格行为,合理确定药品价格,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其价格行为均须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要体现质价相符和鼓励创新的要求,并按照“质价相符,水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价格评估。  第四条 投标人所投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应在投标前获得上海市物价局的确认(确认单式样见附件1),投标人不得一标多投(即生产企业就同一标的以多个投标人的形式或多个投标价格的形式投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8月1日 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二年七月八日 沪价商[2002]032号)各区、县物价局:  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价格行为,合理确定药品价格,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其价格行为均须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要体现质价相符和鼓励创新的要求,并按照“质价相符,水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价格评估。  第四条 投标人所投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应在投标前获得上海市物价局的确认(确认单式样见附件1),投标人不得一标多投(即生产企业就同一标的以多个投标人的形式或多个投标价格的形式投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不得擅自接受未经确认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所进行的投标。联合工作组应在每期招标药品开标后,将投标药品价格报上海市物价局确认投标药品价格的有效性。  第五条 价格评估按照投标价格一有效价格—合理价格—价格分值的顺序来确定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投标价格由投标人自主申报。以药品经营企业为投标人的,其投标价格需有相应生产企业的书面委托。  在投标价格内确定有效价格,其上限为本市物价部门监测到的该药品在医疗机构的实际进价,下限为企业的合理成本。  在有效价格内确定合理价格。就同一标的药品,根据投标有效价格的情况选取1—3家最低有效价格,并根据最低有效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上浮30%为最高合理价格。最低有效价格即为最低合理价格。凡属合理价格区间的药品,一经中标,即属中低价位药品范围。  在合理价格内确定价格分值,满分为30分。价格分值由基本分值和变动分值两部分组成,基本分值为20分,变动分值为10分,变动价格分值=[(最高合理价格—投标价格)/(最高合理价格—最低合理价格)]×10。  第六条 按《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规定,对实行分类评审的专利药品、获得我国行政保护的国外原研制药品、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国内原研制药品、在国内同品种药品批号取得前已经引进投产的国外原研制药品、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生物制品、国家级优质中成药品,以及国家计委单独定价药品,其中标价格由联合工作组依据同品规(无同品规的按同类品种确定)药品中标情况具体确定。  第七条 联合工作组应在每期招标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药品实际中标价格报上海市物价局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上海市物价局根据中标价格,在兼顾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患者利益的基础上,及时制定、调整、公布中标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突破该药品现行最高零售价格。  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  (一)药品中标价格在人民币5元(含)以下的: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现行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40%}  (二)药品中标价格在人民币5元(不含)以上的: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现行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流通差率)1×30%}  差别流通差率见附件3。  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有效期是:自上海市物价局确定的执行日期始,并于同品种药品下一轮集中招标采购后新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日止。  第八条 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计委或上海市物价局统一调整有关品种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国家计委或上海市物价局调整后同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应按调整后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二)若中标价格与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之间差率小于国家计委规定的流通差率,中标人可向上海市物价局提出书面申请调整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上海市物价局将在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水平内,视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与否及调整幅度。  第九条 中标药品卖买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而严重影响中标药品的生产和正常供应,需调整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成本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第十条 市药事所和联合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上海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市药事所和联合工作组在药品招标中不得有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抬价、低价倾销、乱收费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药品购销要按中标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如实记帐。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重新核定的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二条 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价格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上海市物价局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投标药品价格确认单     二、差别流通差率表     三、中标药品价格备案表(略)
药品属于流通产品,厂家生产药品在当地的物价局都有个价格备案。在产地以外市场销售的前提是:将你所要销售的药品到销售当地物价局办理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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