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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仲裁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1 04:02:21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仲裁是什么

这个业务,是合同或协议双方在订立时,就已经在其中明文定好的解决纠纷的办法。而且,仲裁是一裁就定谳的。

仲裁是什么

2,什么是仲裁

“仲裁”一词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居中的意思,“裁”表示衡量、评断、作出结论的意思,所以“仲裁”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 00:00 / 00:36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什么是仲裁

3,请问什么叫仲裁

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请问什么叫仲裁

4,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读音:zhòng cái引证:范文澜《中国近代史》第三章第一节:《巴黎和约》之后, 拿破仑三世成为当时欧洲最高的“仲裁者”。举例: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近义词公断:gōng duàn释义:1、指由非当事人居中裁断;秉公裁断。引证:张天翼《脊背与奶子》:“ 祥大嫂子在数说着任三嫂 的罪状。她用了很多重复的句子,一直说到任三嫂抓回来。她要请族人当了祖宗的面公断。”2、官府判决。引证:《老残游记》第十四回:“赎身一事又分两层:以私商为第一步,公断为第二步。”

5,仲裁什么意思

仲裁zhòngcái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仲裁委员会仲裁 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判决

6,什么是仲裁

1、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2、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7,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是找什么部门

发生劳动争议时是找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局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8,什么是仲裁

法律分析: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法院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功能。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请问仲裁是什么

仲裁是一种非常重要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民商事领域,其作用尤为显著。 在《现代汉语词典》上,仲裁的解释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的决定”。(商务印书馆1996年修订第3版,第1633页)你可以去翻来看看。 在英语里,与之相对应的词是“arbitration”,其基本含义是居中裁决。 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仲裁”一词在学术界有些不同的界定,但是基本意思是相似的。学者一般认为,仲裁就是: 指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是非,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纷纠的制度、方法或方式。 (以上参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仲裁法学》第三版,黄进、宋连斌、徐前权著)(这个现在是我学校的教材)

10,仲裁什么意思

一、仲裁是什么意思1、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2、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二、仲裁的适用范围1、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2、《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1)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2)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3)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11,仲裁或诉讼程序是什么意思

(1)诉讼程序属于程序性法律程序中的公力救济型程序。一般而言,诉讼程序可以解释为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而分阶段又相连贯地顺次进行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2)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8条这样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那么,仲裁和诉讼这两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尊重当事人意愿是仲裁方式的最大特点,当事人运不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解决哪些纠纷、到哪家仲裁机构、由谁来主持等等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诉讼则实行强制管辖,审判庭的组成也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诉讼则不同,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二审即为终审。另外,从审限上看,青岛仲裁委员会规定普通程序应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审结,如选择简易程序则应在2个月内审结;而人民法院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再者,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则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在裁决的执行方面,如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按照《纽约公约》的约定,青岛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以在所有签约国内得到执行。

12,什么是经济纠纷仲裁

就是当发生经济纠纷时,不是由法院而是由经济纠纷仲裁机构按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仲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要进行经济纠纷仲裁必须由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纠纷的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同争议的仲裁是各国商贸活动中通行的惯例。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一般仅限于在经济、贸易、海事、运输和劳动中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因人身关系和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财产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则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而且依法应当由政府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就一国范围内的经济贸易仲裁来说,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民间仲裁。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发生经济纠纷地,由双方选择约定的仲裁人或数人进行仲裁。仲裁人的仲裁决定,对当事人来说,同法院的判决有同等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予遵守,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方可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决定,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社会团体仲裁。即当事人的双方约定,对于现在或者将来发生的一定经济纠纷,由社会团体内所设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种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国家行政机关仲裁,即对国家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由国家行政机关设置一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不由司法机关进行审判。合同仲裁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合同仲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方法,体现了仲裁的“意思自治”性质,即合同纠纷发生后,是否通过仲裁解决,完全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决定,不得实行强制。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双方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不能进行仲裁。另外,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以及需要仲裁的事项,也都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在仲裁协议中自主选择决定。②合同纠纷仲裁中,第三者的裁断具有约束力,能够最终解决争议。虽然合同纠纷的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提交的,但是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法律即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合同纠纷经济仲裁作出裁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对方当事人则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③合同纠纷的仲裁,方便、简单、及时、低廉。我国合同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仲裁机构作出的一次性裁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都必须履行,不得再就同一案件起诉。因为,既然当事人自主、自愿协议选择仲裁来解决合同纠纷,就意味着当事人对于仲裁机构和裁决的信任,就应当服从并积极履行仲裁裁决。仲裁也可以简化诉讼活动的一系列复杂程序和阶段,例如起诉、受理、调查取证、调解、开庭审理、当事人的双方进行辩论及提起上诉等程序上的规定,这些往往是要花费数月或更长的时间,加重当事人的负担。合同纠纷仲裁的收费也比较低。
1、先看合同里有没有约定仲裁的条款和明确的仲裁机构。有就按约定去申请仲裁,如果没有,应到法院起诉。3、不管是仲裁还是诉讼,基本证据应有合同、出货的证据等资料。仲裁程序比较复杂,除非涉及款项太小,否则最好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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