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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代理制度,上海人事代理或人事外包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7 14:08:0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人事代理或人事外包

就是把应该本来自己要做的事情 花钱让别人做的花样

上海人事代理或人事外包

2,你好我看到你说上海没有人事代理一说那是不是上海医院除了正式

是这样的亲
正式编制人员,指的是使用医院编制的工作人员,而编制是指为完成医院的功能,经过被政府编制办公室审批的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岗位)的分配。 人事代理制人员,一般指的是非在编合同制人员,即不占用单位编制人员。 人事派遣人员:一般指的是派遣单位派到医院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医院的人员。 待遇从高到低:正式编制 人事代理制 人事派遣

你好我看到你说上海没有人事代理一说那是不是上海医院除了正式

3,人事代理的职责

你错了,不是这样的,要有当地单位来做的,个人是不可以的,,我是说中山
人事代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代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人事代理制度; 二、负责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委托代理单位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原干部(职工)身份保留、职称考评申报、档案工资核定、退休手续办理、工龄连续计算、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证明等; 四、承办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存档的毕业生办理档案接转、转正定级和户口迁移等; 五、负责管理逾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六、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接转手续; 七、承办人才租赁业务,按合同约定,为被租赁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签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和人员招聘等手续; 八、负责向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
稀巴烂,

人事代理的职责

4,人事代理制度

一、人事代理的内涵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 人事代理的当事人为代理方和委托方,一般是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委托方为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人事代理业务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委托代理的方式由委托方与代理方商定,并以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并协助委托方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等。 (2)为委托方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3)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 (4)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5)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6)为委托方代办人才招聘业务,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推荐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聘用人员合同签证。 (7)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岗位培训,并协助委托方制定培训计划。 (8)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人才测评业务。 (9)代理与人事管理相关业务。 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 (1)凡注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2)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 (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8)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四、人事代理程序 (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 ①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 ②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 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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